包括包装的研磨制品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207511阅读:491来源:国知局
包括包装的研磨制品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下文大体上涉及研磨制品,并且更确切地说涉及粘合的研磨制品,其包括围绕所述粘合的研磨制品的主体的外围表面延伸的包装。[与标题中相同的注释-任何多于绝对必需的限制无益处-我们正在创建一个法律文件]



背景技术:

如研磨轮的研磨工具典型地用于各种材料,尤其如石材、金属、玻璃、塑胶的碾磨、切削、研磨以及成形。一般来说,研磨制品可以具有各种相的材料,包括研磨晶粒、粘合剂以及一些气孔。取决于预期应用,研磨制品可以具有各种设计、形状以及构型。举例来说,对于涉及铁路轨道碾磨的应用,一些研磨轮经塑造以使得其具有用于碾磨铁路轨道焊接区域或铁路轨道的特定表面(如头部、侧向边缘和/或腹板)的轮廓。

用于碾磨铁路轨道的研磨工具一般形成为具有在粘合材料内含有的研磨晶粒。在粘合材料内可以含有各种类型的研磨粒子,包括例如超磨晶粒(例如金刚石或立方氮化硼)或氧化铝研磨晶粒。粘合材料可以是有机材料,如树脂;或无机材料,如玻璃或玻璃化材料。

然而,假定应用此类轮,研磨制品经历疲劳和失效,这可以造成安全风险。因此,工业持续需要能够改进性能和安全性的研磨轮。



技术实现要素:

根据第一方面,研磨制品包含主体,其具有在粘合材料内含有的研磨粒子;以及包装,其围绕主体的外围表面延伸,其中所述包装包含纤维和覆盖所述纤维的涂层,并且其中所述涂层包含树脂和水、糠醇或其组合中的至少一种。

根据另一个方面,一种制得研磨制品的方法包含形成粘合的研磨主体,将涂层施加到纤维上以形成经涂布的纤维;并且围绕主体的外围表面缠绕经涂布的纤维以形成包装,其中所述主体包括在粘合材料内含有的研磨粒子,并且所述涂层包括树脂和水、糠醇或其组合中的至少一种。

附图说明

通过参看附图,可以更好地理解本发明,并且使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清楚其众多特征和优势。

图1包括说明形成根据一个实施例的研磨制品的工艺的流程图

图2包括根据一个实施例的研磨制品的透视图的图示。

具体实施方式

下文涉及研磨制品,其包括适用于碾磨各种目标和类型的工件的粘合的研磨制品。研磨制品是粘合的研磨工具,其包括在粘合材料的三维基体内含有的研磨粒子,用于表面处理、成形和/或修整工件。本文中的某些实施例涉及粘合的研磨轮。然而,本文中的实施例的特征可以适用于其它研磨技术。

图1包括说明形成根据一个实施例的研磨制品的工艺的流程图。如所说明,在步骤101,所述工艺可以包括形成粘合的研磨主体。形成粘合的研磨主体的工艺可以由形成混合物开始,所述混合物可以包括为最终形成的粘合的研磨主体的部分的组分或前体组分。举例来说,混合物可以包括研磨粒子、粘合材料或粘合材料的一种或多种前体、填充剂、添加剂、增强材料等。

在一个实施例中,研磨粒子可以包括如以下材料:氧化物、碳化物、氮化物、硼化物、碳基材料(例如金刚石)、碳氧化物、氮氧化物、硼氧化物以及其组合。根据一个实施例,研磨粒子可以包括超磨材料。研磨粒子可以包括选自以下各者的群组的材料:二氧化硅、碳化硅、氧化铝、氧化锆、燧石、石榴石、金刚砂、稀土氧化物、含稀土材料、氧化铈、溶胶-凝胶衍生粒子、石膏、氧化铁、含玻璃粒子以及其组合。在另一种情况下,研磨粒子还可以包括碳化硅(例如green39c和black37c)、棕色熔融氧化铝(57a)、引晶凝胶研磨剂、具有添加剂的烧结氧化铝、成形和烧结氧化铝、粉色氧化铝、红宝石色氧化铝(例如25a和86a)、电熔单晶氧化铝32a、ma88、氧化铝氧化锆研磨剂(例如来自圣戈班公司(saint-gobaincorporation)的nz、nv、zf品牌)、挤出铝矾土、烧结铝矾土、立方氮化硼、金刚石、氮氧化铝、烧结氧化铝(例如巴赫(treibacher)的cccsk)、挤出氧化铝(例如可购自圣戈班公司的sr1、tg以及tgii)或其任何组合。研磨粒子可以具有莫氏硬度(mohshardness)或至少7,如至少8,或甚至至少9。

根据本文中的实施例的一个方面,混合物和所得固定研磨制品可以包括研磨粒子的掺合物。研磨粒子的掺合物可以包括第一类型的研磨粒子和第二类型的研磨粒子,所述第二类型的研磨粒子在至少一个方面与第一类型的研磨粒子不同,如粒子尺寸、晶粒尺寸、组成、形状、硬度、脆度、韧度等。举例来说,在一个实施例中,第一类型的研磨粒子可以包括优质研磨粒子(例如熔融氧化铝、氧化铝-氧化锆、引晶溶胶凝胶氧化铝、成形研磨粒子等),并且第二类型的研磨粒子可以包括稀释剂研磨粒子。根据一个特定实施例,研磨粒子可以包括棕色氧化铝。在另一个特定实施例中,研磨粒子可以包括氧 化铝/氧化锆掺合物。

在一个实施例中,混合物和所得固定研磨制品可以包括第一部分,其包括第一类型的成形研磨粒子;和第二部分,其包括第二类型的成形研磨粒子。在混合物和所得固定研磨制品内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的含量可以至少部分基于某些处理参数进行控制。提供具有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的混合物和所得固定研磨制品可以促进研磨制品中粒子的替代或改进的配置,并且可以进一步促进研磨制品的改进的性能或用途。

第一部分可以包括多个成形研磨粒子,其中第一部分的粒子中的每一种可以具有实质上相同的特征,如相同的二维形状,制得实质上类似的复合主体的部分的相同构型(例如层的相同数目或取向)等。混合物和所得固定研磨制品可以包括各种含量的第一部分。举例来说,第一部分可以少数量或多数量存在。在特定情况下,针对混合物和所得固定研磨制品内部分的总含量,第一部分可以至少约1%,例如至少约5%,至少约10%,至少约20%,至少约30%,至少约40%,至少约50%,至少约60%,或甚至是至少约70%的量存在。另外,在另一个实施例中,混合物和所得固定研磨制品可以包括不超过约99%,例如不超过约90%,不超过约80%,不超过约70%,不超过约60%,不超过约50%,不超过约40%,不超过约30%,不超过约20%,不超过约10%,不超过约8%,不超过约6%,或甚至不超过约4%的混合物和所得固定研磨制品内的总部分。混合物和所得固定研磨制品可以包括在上文提到的最小和最大百分比中的任一个之间的范围内含量的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可以包括多个成形研磨粒子,其中第二部分的成形研磨粒子中的每一种可以具有实质上相同类型的二维形状。第二部分可以具有本文中的实施例的一种或多种特征,其可以与第一部分的多个成形研磨粒子相比是不同的。在某些情况下,混合物和所得固定研磨制品可以包括相对于第一部分更小含量的第二部分,并且更确切地说,可以包括相对于混合物和所得固定研磨制品中粒子的总含量,少数含量的第二部分。举例来说,混合物和所得固定研磨制品可以含有特定含量的第二部分,包括例如不超过约40%,例如不超过约30%,不超过约20%,不超过约10%,不超过约8%,不超过约6%,或甚至不超过约4%。另外,在至少一个非限制性实施例中,针对混合物和所得固定研磨制品内部分的总含量,混合物和所得固定研磨制品可以含有至少约0.5%,例如至少约1%,至少约2%,至少约3%,至少约4%,至少约10%,至少约15%,或甚至是至少约20%的第二部分。应了解,混合物和所得固定研磨制品可以含有在上文提到的最小和最大百分比中的任一个之间的范围内含量的第二部分。

另外,在替代实施例中,针对混合物和所得固定研磨制品中粒子的总含量,混合物 和所得固定研磨制品可以包括相对于第一部分更大含量的第二部分,并且更确切地说,可以包括多数含量的第二部分。举例来说,在至少一个实施例中,针对混合物和所得固定研磨制品的总部分,混合物和所得固定研磨制品可以含有至少约55%,例如至少约60%的第二部分。

在一个特定实施例中,混合物和所得固定研磨制品可以包括第一部分,其包括多个成形研磨粒子,其中粒子中的每一个具有包括第一层和覆盖第一层的第二层的主体。混合物和所得固定研磨制品可以包括第二部分,其包括多个成形研磨粒子,其中粒子中的每一个具有包括第一层、覆盖第一层的第二层以及安置于第一层与第二层之间的中间层的主体。应了解,前述实施例是可以至少包括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的多种示例性混合物和所得固定研磨制品中的一种,其中部分中的每一个包括多个成形研磨粒子,并且不同部分的粒子中的每一个具有至少一个彼此不同的特征。

应了解,混合物和所得固定研磨制品可以包括其它部分,包括例如第三部分,其包含具有可以与第一和第二部分的粒子的特征不同的第三特征的多个成形研磨粒子。混合物和所得固定研磨制品可以包括相对于第二部分和第一部分,各种含量的第三部分。第三部分可以少数量或多数量存在。在特定情况下,第三部分可以混合物和所得固定研磨制品内总部分的不超过约40%,例如不超过约30%,不超过约20%,不超过约10%,不超过约8%,不超过约6%,或甚至不超过约4%的量存在。另外,在其它实施例中,混合物和所得固定研磨制品可以包括最少含量的第三部分,例如至少约1%,例如至少约5%,至少约10%,至少约20%,至少约30%,至少约40%,或甚至是至少约50%。混合物和所得固定研磨制品可以包括在上文提到的最小和最大百分比中的任一个之间的范围内含量的第三部分。此外,混合物和所得固定研磨制品可以包括稀释剂、随机成形研磨粒子的成分,其可以与本文中的实施例的部分中的任一个相同的量存在。

在一个方面中,研磨粒子可以包括特定平均粒子尺寸。举例来说,研磨粒子可以包括至少0.25mm,至少0.3mm,至少0.355mm,至少0.425mm,至少0.5mm,至少0.6mm,至少0.710mm,至少0.85mm,至少1mm,至少1.18mm,至少1.4mm,至少1.7mm,至少2mm,至少2.36mm,或至少2.8mm的平均粒子尺寸。在一个非限制性实施例中,研磨粒子可以包括不超过3.35mm,不超过2.8mm,不超过2.36mm,不超过2mm,不超过1.7mm,不超过1.4mm,不超过1.18mm,不超过1mm,不超过0.85mm,不超过0.710mm,不超过0.6mm,不超过0.5mm,不超过0.425mm,不超过0.355,或不超过0.3mm的平均粒子尺寸。研磨粒子可以包括在上文提到的任何最小值或最大值范围内的平均粒子尺寸。

除研磨粒子以外,混合物还可以包括其它组分或前体以促进形成研磨制品。举例来说,混合物可以包括粘合材料或粘合材料的前体。根据一个实施例,粘合材料可以包括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组的材料:有机材料、有机前体材料、无机材料、无机前体材料、天然材料、合成材料或其任何组合。在特定情况下,粘合材料可以包括金属或金属合金,如粉末金属材料或金属材料前体,其适用于在进一步处理期间形成金属粘合基体材料。

根据另一个实施例,混合物可以包括玻璃质材料或玻璃质材料(例如玻璃料)的前体,其适用于在进一步处理期间形成玻璃质粘合材料。举例来说,混合物可以包括呈粉末形式的玻璃质材料,包括例如含氧材料、氧化物化合物或络合物、玻璃料或其任何组合。

在又另一个实施例中,混合物可以包括陶瓷材料或陶瓷材料的前体,其适用于在进一步处理期间形成陶瓷粘合材料。举例来说,混合物可以包括呈粉末形式的陶瓷材料,包括例如含氧材料、氧化物化合物或络合物以及其任何组合。在某些情况下,基于某些处理参数,粘合材料可以不必在混合物中包括陶瓷材料,但研磨制品的最终形成的粘合材料可以包括陶瓷材料。此类处理参数可以包括在形成工艺期间玻璃质材料的可控制的冷却和/或再结晶。陶瓷材料可以是单晶或多晶的。

根据另一个实施例,混合物可以包括有机材料或有机材料的前体,其适用于在进一步处理期间形成有机粘合材料。此类有机材料可以包括一种或多种天然有机材料、合成有机材料以及其组合。在某些情况下,有机材料可以由树脂制成,所述树脂可以包括热固性树脂、热塑性树脂以及其组合。举例来说,一些适合的树脂可以包括酚醛树脂、环氧树脂、聚酯、氰酸酯、虫胶、聚氨酯、聚苯并噁嗪、聚双马来酰亚胺、聚酰亚胺、橡胶以及其组合。在一个特定实施例中,混合物包括未固化树脂材料,其经配置以经由进一步处理形成酚系树脂粘合材料。

酚系树脂可以用固化剂或交联剂(如六亚甲基四胺)改性。在超过约90℃的温度下,六亚甲基四胺的一些实例可以形成交联,从而形成帮助固化树脂的亚甲基和二亚甲基氨基桥键。六亚甲基四胺可以均匀地分散在树脂内。更确切地说,六亚甲基四胺可以均匀地分散在树脂区域内。甚至更确切地说,酚系树脂可以含有具有亚微米平均尺寸的交联结构域的树脂区域。

混合物中可以包括其它材料,如一种或多种填充剂。在至少一个实施例中,填充剂可以包括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组的材料:抗静电剂、润滑剂、气孔诱导剂、着色剂或其任何组合。在其中填充剂是微粒材料的特定情况下,其可以与研磨粒子不同。基于组成、平均粒子尺寸、密度或其任何组合,填充剂可以是不同的。

最终形成的研磨制品中可以存在或不存在一种或多种填充剂。典型地,如果其存在,那么一种或多种填充剂含有在粘合材料内。填充剂可以包括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组的材料:粉末、颗粒、球体、纤维以及其组合。此外,在特定情况下,填充剂可以包括无机材料、有机材料、纤维、编织材料、非编织材料、粒子、矿物质、坚果、贝壳、氧化物、氧化铝、碳化物、氮化物、硼化物、聚合材料、天然存在的材料以及其组合。在某一实施例中,填充剂可以包括如以下材料:砂、泡沫氧化铝、铬铁矿、菱镁矿、白云石、泡沫多铝红柱石、硼化物、二氧化钛、碳产物(例如碳黑、焦炭或石墨)、碳化硅、木粉、粘土、滑石、六方氮化硼、二硫化钼、长石、霞石正长岩、玻璃球体、玻璃纤维、caf2、kbf4、冰晶石(na3alf6)、钾冰晶石(k3alf6)、硫化铁矿、zns、硫化铜、矿物油、氟化物、碳酸盐、碳酸钙、硅灰石、多铝红柱石、钢、铁、铜、黄铜、青铜、锡、铝、蓝晶石、红柱石、石榴石、石英、氟化物、云母、霞石正长岩、硫酸盐(例如硫酸钾或硫酸钡)、碳酸酯(例如碳酸钙)、钛酸盐(例如钛酸钾纤维)、岩棉、粘土、海泡石、硫化铁(例如fe2s3、fes2或其组合)、氟硼酸钾(kbf4)、硼酸锌、硼砂、硼酸、精细刚玉粉、p15a、软木、玻璃球体、二氧化硅微球体(z-light)、银、sarantm树脂、对二氯苯、草酸、碱卤化物、有机卤化物、绿坡缕石或其任何组合。在一个特定实施例中,粘合材料可以包含酚系树脂和黄铁矿、硫酸钾以及石灰的填充剂。

在形成混合物之后,形成研磨制品的工艺可以进一步包括形成包含粘合材料中所含有的研磨粒子的生坯。生坯是未经加工并且在最终形成的研磨制品形成之前可以经受进一步处理的主体。生坯形成可以包括如按压、模制、浇铸、印刷、喷涂以及其组合的技术。在一个特定实施例中,生坯的形成可以包括使混合物沉积于形式或模具中并且将混合物按压成特定形状,包括例如进行按压操作以形成呈碾磨轮形式的生坯。在一个特定实施例中所述工艺可以包括粘合配料,将研磨粒子与粘合剂或粘合前体材料混合,填充模具,并且按压混合物以形成生坯。

在形成具有所需组分的混合物并且在所需处理设备中施加混合物之后,所述工艺可以继续处理混合物以形成最终形成的研磨制品。处理的一些适合的实例可以包括固化、加热、烧结、结晶、聚合、按压以及其组合。

在一个实施例中,处理可以包括按压步骤以形成最终形成的研磨制品。暂时参看包括根据一个实施例的研磨制品200的透视图示的图2,研磨制品200可以包括安置在主体202表面上的背板211。在一个实施例中,研磨制品可以包括安置在主体202的第二主表面209上的背板211。在一个特定实施例中,背板211可以包括金属。在一个实施例中,按压步骤可以包括将背板211按压在主体上,之后进行加热步骤以使主体202固 化。举例来说,按压步骤可以包括以针对最终形成的研磨制品的形状形成主体202,同时将背板211按压到主体202上。在一个替代实施例中,可以在主体202已经加热或烧结步骤处理之后将背板211按压到主体上。

在一个实施例中,处理可以包括加热或烧结主体202持续特定的时间长度。在一个实施例中,时间长度可以是至少20小时,如至少24小时,至少28小时,至少32小时,至少36小时,或至少40小时。在一个非限制性实施例中,时间长度可以不超过40小时,如不超过36小时,不超过32小时,不超过28小时,不超过24小时,或不超过20小时。应了解,时间长度可以在上文提到的任何最短或最长时间内。举例来说,时间长度可以在20小时到40小时范围内。

在一个实施例中,处理可以包括加热或烧结主体202以达到特定最大温度。在一个特定实施例中,最大温度可以是至少160℃,如至少180℃,至少200℃,至少220℃,或至少240℃。在一个非限制性实施例中,最大温度可以不超过250℃,如不超过240℃,不超过220℃,不超过200℃,或不超过180℃。应了解,最大温度可以在上文提到的任何最小或最大温度范围内。举例来说,最大温度可以在至少160℃到不超过250℃范围内。

在一个实施例中,处理可以包括加热或烧结主体202持续特定次数的加热步骤,并且每一加热步骤可以在特定最大温度下持续特定时间长度。在一些实施例中,每一加热步骤的时间长度和最大温度可以不同。在一些实施例中,一个或多个加热步骤的时间长度和最大温度可以相同,但不会紧接着在具有相同时间长度和最大温度的步骤之前或之后。在一个实施例中,加热步骤次数可以是至少1,如至少2,至少3,至少4,至少5,至少6,至少7,或至少8。在一个非限制性实施例中,加热步骤次数可以不超过8,如不超过7,不超过6,不超过5,不超过4,不超过3,或不超过2。应了解,加热步骤次数可以在上文提到的任何最小或最大步骤次数范围内。举例来说,加热步骤次数可以在2到8范围内。

在完成处理工艺之后,形成研磨制品,其包括在粘合材料的三维基体内含有的研磨粒子和任何其它添加剂。图2包括根据一个实施例的研磨制品200的透视图示。如所说明,研磨制品200可以包括具有在粘合材料内含有的研磨粒子的主体202。应了解,主体202可以具有任何形状,其可以表示具有中心开口206的轮或圆盘形状,以使得其是环。根据一个实施例,主体202可以经配置以具有适用于碾磨铁路轨道表面的形状。举例来说,主体202可以经配置以具有适用于碾磨铁路轨道头部、侧向边缘、腹板或其组合的表面的形状。应了解,本文中的实施例的研磨制品可以具有可以呈磨石、锥体、杯子、凸缘形状、圆筒、轮(具有或不具有中心开口)、环以及其组合形式的主体202。

主体202可以具有自顶向下观看时大体上圆形的形状。应了解,在三维上,主体202可以具有一定厚度(t)以使得主体202具有圆盘状或圆柱形形状。如所说明,主体202可以具有延伸穿过主体202中心的外径(d)。中心开口206可以延伸穿过主体202的整个厚度(t)以使得研磨制品200可以安装于轴或其它机器上以便在操作期间旋转研磨制品200。

根据一个实施例,研磨制品的主体可以具有平均厚度(t)和平均直径(d)。主体的平均厚度可以是至少15mm,如至少25mm,至少50mm,或至少75mm。平均厚度可以不超过120mm,如不超过100mm,不超过80mm,或不超过75mm。平均厚度可以在上文提到的任何最小值或最大值范围内。在一个实施例中,平均厚度可以在50mm和100mm范围内。

主体的平均直径可以是至少100mm,如或至少200mm,或至少250mm。主体的平均直径可以不超过300mm,如不超过250mm。平均直径可以在上文提到的任何最小值或最大值范围内。在一个实施例中,平均直径可以在200mm和300mm范围内。

在一个方面中,主体可以具有平均厚度(t)与平均直径(d)之间的特定关系式,其定义为特定纵横比d/t。在一个实施例中,纵横比d/t可以是至少0.8,如至少1,至少2,至少3,至少4,至少5,至少10或至少15。在一个非限制性实施例中,纵横比d/t可以不超过20,如不超过15,不超过10,不超过5,或不超过4。纵横比d/t可以在上文提到的任何最小值或最大值范围内。举例来说,纵横比d/t可以在3和4范围内。

根据一个实施例,主体202的中心开口206可以具有特定直径。举例来说,中心开口206可以具有至少75mm,如至少100mm,或至少150mm的直径。在一个非限制性实施例中,中心开口206的直径可以不超过250mm,如不超过200mm,或不超过150mm。中心开口206的直径可以在上文提到的任何最小值或最大值范围内。举例来说,中心开口206的直径可以在100mm和200mm范围内。

在一个实施例中,研磨制品的主体可以具有特定含量的粘合材料。举例来说,针对主体的总重量,粘合材料的含量可以是至少20wt%,如至少25wt%,至少30wt%,至少40wt%,或至少50wt%。在一个非限制性实施例中,针对主体的总重量,粘合材料的含量可以不超过75wt%,如不超过70wt%,不超过65wt%,不超过60wt%,不超过55wt%,不超过50wt%,不超过45wt%,或不超过40wt%。粘合材料的含量可以在上文提到的任何最小或最大百分比范围内。

在一个实施例中,主体可以具有特定含量的气孔。举例来说,针对主体的总体积,气孔含量可以是至少2vol%,如至少4vol%,至少6vol%,至少8vol%,至少10vol%, 至少12vol%,至少15vol%,至少20vol%,或至少25vol%。在一个非限制性实施例中,针对主体的总体积,气孔含量可以不超过50vol%,如不超过45vol%,不超过40vol%,不超过35vol%,不超过30vol%,不超过25vol%,不超过20vol%,不超过15vol%,不超过14vol%,不超过12vol%,不超过10vol%,不超过8vol%,不超过6vol%,或不超过4vol%。气孔含量可以在上文提到的任何最小值或最大值范围内。

在一个实施例中,主体可以具有特定含量的研磨粒子。举例来说,针对主体的总重量,研磨粒子的含量可以是至少25wt%,如至少30wt%,至少35wt%,至少40wt%,至少42wt%,至少45wt%,至少50wt%,或至少55wt%。针对主体的总重量,研磨粒子的含量可以不超过75wt%,如不超过70wt%,不超过65wt%,不超过60wt%,不超过56wt%,不超过55wt%,不超过50wt%,或不超过45wt%。研磨粒子的含量可以在上文提到的任何最小值或最大值范围内。

再次参看图1,在形成粘合的研磨剂之后,所述工艺可以在步骤102处继续,其可以包括形成覆盖至少一部分一种或多种纤维的涂层以形成一种或多种经涂布的纤维。适用于形成涂层的某些处理可以包括沉积、浸涂、印刷、按压、喷涂、加热、固化以及其组合。

根据一个实施例,形成涂层可以包括浸涂。在一个实施例中,浸涂可以包括使纤维从线轴上退绕并且引导其通过涂料溶液的浴液。在一个特定实施例中,退绕纤维并且引导其通过涂料溶液的浴液可以在连续工艺中进行。

在一个实施例中,涂料溶液可以包括特定深度的涂料溶液。在一个实施例中,涂料溶液的深度可以是至少1cm,如至少2cm,至少3cm,至少4cm,或至少5cm。在一个非限制性实施例中,涂料溶液的深度可以不超过10cm,如不超过9cm,不超过8cm,不超过7cm,不超过6cm,或不超过5cm。应了解,涂料溶液的深度可以在上文提到的任何最小或最大深度范围内。举例来说,涂料溶液的深度可以在4cm到6cm范围内。

再次参看图1,在涂布纤维之后,所述工艺可以在步骤103处继续,其可以包括围绕主体的至少一部分缠绕一种或多种经涂布的纤维。根据一个特定实施例,包装可以围绕主体的外围表面缠绕。举例来说,参看图2,主体202可以包括第一主表面208、与第一主表面相对并且通过外围表面207与第一主表面208间隔开的第二主表面209。如图2的实施例中所说明,研磨制品200可以包括围绕或覆盖第一主表面208的经涂布的纤维的包装204。同样如所说明,研磨制品200可以包括大体上界定中心开口206的内侧表面210。

根据一个实施例,包括主体和包装的研磨制品可以用固化步骤处理。在一个特定实 施例中,处理包括主体和包装的研磨制品可以包括处理未固化主体上的未固化包装。举例来说,在通过固化处理主体之前,包装可以围绕未固化主体外围表面缠绕。在此特定实施例中,可以通过固化处理包装,同时处理如上文所公开的主体。

根据另一个实施例,处理包括主体和包装的研磨制品可以包括处理固化主体上的未固化包装。举例来说,在已通过固化处理主体之后,包装可以围绕固化主体外围表面缠绕。在此特定实施例中,可以在如下文所公开的已经处理或固化的主体上通过固化处理包装。

在一个实施例中,处理包括主体和包装的研磨制品可以包括固化特定时间长度。在一个实施例中,时间长度可以是至少2小时,如至少4小时,至少8小时,至少10小时,或至少12小时。在一个非限制性实施例中,时间长度可以不超过20小时,如不超过18小时,不超过16小时,不超过14小时,不超过12小时,不超过10小时,不超过8小时,不超过6小时,或不超过4小时。应了解,时间长度可以在上文提到的任何最短或最长时间内。举例来说,时间长度可以在10小时到14小时范围内。

在一个实施例中,处理包括主体和包装的研磨制品可以包括达到特定最大温度。在一个特定实施例中,最大温度可以是至少80℃,如至少100℃,或至少120℃。在一个非限制性实施例中,最大温度可以不超过180℃,如不超过160℃,不超过140℃,不超过120℃。应了解,最大温度可以在上文提到的任何最小或最大温度范围内。举例来说,最大温度可以在至少100℃到不超过140℃范围内。

在一个实施例中,处理包括主体和包装的研磨制品可以包括可以包括特定次数的加热步骤,并且每一加热步骤可以在特定最大温度下持续特定时间长度。在一些实施例中,每一加热步骤的时间长度和最大温度可以不同。在一些实施例中,一个或多个加热步骤的时间长度和最大温度可以相同,但不会紧接着在具有相同时间长度和最大温度的步骤之前或之后。在一个实施例中,加热步骤次数可以是至少1,如至少2,至少3,至少4,至少5,至少6,至少7,或至少8。在一个非限制性实施例中,加热步骤次数可以不超过8,如不超过7,不超过6,不超过5,不超过4,不超过3,或不超过2。应了解,加热步骤次数可以在上文提到的任何最小或最大步骤次数范围内。举例来说,加热步骤次数可以在3到5范围内。

包装204可以包括至少一个围绕主体202的外围表面207缠绕的纤维的单层。在其它实施例中,包装204可以包括更大层数,包括例如至少2层,至少4层,至少6层,至少8层,至少10层,或至少12层围绕主体202的外围表面207缠绕的纤维。应了解,多个层将包括覆盖下层的层。包装204可以包括不超过20层,如不超过18层,不超过 16层,或不超过12层围绕主体202的外围表面207缠绕的纤维。包装204可以包括在上文提到的任何最小值或最大值范围内的层数。在一个特定实施例中,包装204可以包括10与14层之间的围绕主体202的外围表面207缠绕的纤维。

在一个实施例中,包装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纤维线。在一个特定实施例中,包装可以包括单一纤维线。举例来说,单一纤维线可以基本上由从线的一个远端到线的相反远端的单一线单元组成。在一个特定实施例中,包装可以包含不超过一个纤维线。

根据一个实施例,纤维可以由特定材料形成。举例来说,纤维可以包括玻璃纤维,如纤维玻璃。在更特定实施例中,玻璃纤维可以是单层玻璃纤维。在其它特定实施例中,玻璃纤维可以是多层玻璃纤维。

根据一个实施例,涂层可以包括基体树脂。在特定实施例中,基体树脂可以包括酚系树脂。应了解,除基体树脂外,涂层还可以包括其它组分。在特定情况下,涂层可以包括一定含量的基体树脂和一定含量的水。在另一种特定情况下,涂层可以包括一定含量的基体树脂和一定含量的糠醇。应了解,基体树脂可以包括不同于涂层中水的总含量的含量的水。还应了解,基体树脂可以包括不同于涂层中糠醇的总含量的含量的糠醇。

在一个实施例中,基体树脂可以包括特定含量的水,其可以促进研磨制品改进的形成、操作和/或性能。举例来说,针对酚系树脂的总重量,基体树脂可以包括不超过3wt%水,如不超过2wt%水,或不超过1wt%水。在一个非限制性实施例中,针对酚系树脂的总重量,基体树脂可以包括至少1wt%水,如至少2wt%水。基体树脂可以包括在上文提到的任何最小或最大百分比范围内的水含量。在一个特定实施例中,针对酚系树脂的总重量,基体树脂可以基本上不含水。

在其它实施例中,基体树脂可以包括一定含量的糠醇,其可以促进研磨制品的改进的形成和/或改进的性能。举例来说,在至少一个实施例中,针对基体树脂的总重量,基体树脂可以包括至少6wt%糠醇,如至少8wt%糠醇,至少10wt%糠醇,至少12wt%糠醇,至少14wt%糠醇,或至少16wt%糠醇。在一个非限制性实施例中,针对基体树脂的总重量,基体树脂可以包括不超过18wt%糠醇,如不超过16wt%糠醇,不超过14wt%糠醇,不超过12wt%糠醇,不超过10wt%糠醇,或不超过8wt%糠醇。基体树脂可以包括含量在上文提到的任何最小或最大百分比范围内的糠醇。举例来说,基体树脂可以包括含量在6wt%和18wt%范围内的糠醇。在某些其它情况下,针对酚系树脂的总重量,基体树脂可以包括不超过3wt%,如不超过2wt%或不超过1wt%的含量的糠醇。在一个特定实施例中,基体树脂可以基本上不含糠醇。

根据一个实施例,针对涂层的总重量,涂层可以包括特定含量的基体树脂,其可以 促进研磨制品的改进的形成和/或改进的性能。举例来说,针对涂层的总重量,基体树脂含量可以是至少50wt%,如至少60wt%,如至少70wt%或至少80wt%。在一个非限制性实施例中,针对涂层的总重量,涂层可以包括不超过99wt%,如不超过90wt%,不超过80wt%,或不超过70wt%的含量的基体树脂。基体树脂的含量可以在上文提到的任何最小或最大百分比范围内。举例来说,针对涂层的总重量,基体树脂的含量可以在60wt%到80wt%范围内。在一些特定实施例中,针对涂层的总重量,基体树脂的含量可以是60wt%。在其它特定实施例中,针对涂层的总重量,树脂含量可以是80wt%。

根据一个实施例,针对涂层的总含量,涂层可以包括特定含量的糠醇,其可以促进研磨制品的改进的形成和/或改进的性能。举例来说,针对涂层的总重量,涂层可以包括至少30wt%,如至少35wt%或至少40wt%的含量的糠醇。在一个非限制性实施例中,针对涂层的总重量,涂层可以包括不超过50wt%,如不超过45wt%或不超过40wt%的含量的糠醇。糠醇的含量可以在上文提到的任何最小或最大百分比范围内。在一个特定实施例中,针对涂层的总重量,糠醇的含量可以在35wt%和45wt%范围内。

在一个方面中,涂层可以包括以wt%计的基体树脂含量(r)与以wt%计的糠醇含量(fa)的特定比率[r/fa]。举例来说,涂层可以包括至少1,如至少1.25或至少1.50的以wt%计的基体树脂含量(r)与以wt%计的糠醇含量(fa)的比率[r/fa]。在一个非限制性实施例中,涂层可以包括不超过2.3,如不超过2的以wt%计的基体树脂含量(r)与以wt%计的糠醇含量(fa)的比率[r/fa]。涂层可以包括在上文提到的任何最小值或最大值范围内的以wt%计的基体树脂含量(r)与以wt%计的糠醇含量(fa)的比率[r/fa]。在一个特定实施例中,涂层可以包括1.5的以wt%计的基体树脂含量(r)与以wt%计的糠醇含量(fa)的比率[r/fa]。

根据一个实施例,针对涂层的总含量,涂层可以包括特定含量的水。举例来说,针对涂层的总重量,涂层可以包括至少18wt%,如至少20wt%,至少22wt%,至少25wt%,至少30wt%,或至少40wt%的含量的水。在一个非限制性实施例中,针对涂层的总重量,涂层可以包括不超过50wt%,如不超过40wt%,不超过30wt%,不超过25wt%,或不超过22wt%的含量的水。针对涂层总含量的含量可以在上文提到的任何最小或最大百分比范围内。

在一个方面中,涂层可以包括以wt%计的基体树脂含量(r)与以wt%计的水含量(h2o)的特定比率[r/h2o]。举例来说,涂层可以包括至少1.5,如至少2,至少3或至少4的以wt%计的基体树脂含量(r)与以wt%计的水含量(h2o)的比率[r/h2o]。在一个非限制性实施例中,涂层可以包括不超过5,如不超过4,不超过3,或不超过2的 以wt%计的基体树脂含量(r)与以wt%计的水含量(h2o)的比率[r/h2o]。涂层可以包括在上文提到的任何最小值或最大值范围内的以wt%计的基体树脂含量(r)与以wt%计的水含量(h2o)的比率[r/h2o]。在一个特定实施例中,涂层可以包括4的以wt%计的基体树脂含量(r)与以wt%计的水含量(h2o)的比率[r/h2o]。

本文所描述的说明书和对实施例的说明意图提供对各种实施例的结构的一般理解。所述说明书和说明并不意图充当使用本文所描述的结构或方法的设备和系统的所有要素和特征的穷尽性并且全面的描述。在单个实施例中也可以按组合形式提供单独的实施例,并且反之,为简洁起见,在单个实施例的情况下所描述的各种特征也可以单独地或以任何次组合形式提供。此外,提及在范围中所陈述的值包括所述范围内的每一个值。仅在阅读本说明书之后,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就可以清楚许多其它实施例。可以使用其它实施例并且所述实施例可以来源于本发明,以使得在不脱离本发明范围的情况下,可以进行结构替代、逻辑替代或另一种变化。因此,本发明应被视为说明性的而不是限制性的。已在上文中就特定实施例描述了效益、其它优势以及问题的解决方案。然而,这些益处、优势、问题解决方案以及任何可能使任何益处、优势或解决方案发生或变得更显著的特征不应被解释为任何或所有权利要求的重要的、必要的或基本的特征。

提供结合诸图的描述以帮助理解本文所公开的教示内容。以下论述将集中于教示内容的特定实施方案和实施例上。这一焦点用于帮助描述教示内容,并且不应被解释为对教示内容范围或可应用性的限制。然而,其它教示内容当然可以用于本申请中。

如本文所使用,术语“包含(comprises/comprising)”、“包括(includes/including)”、“具有(has/having)”或其任何其它变化意图涵盖非排它性的包括。举例来说,包含一列特征的方法、制品或设备不一定仅限于那些特征,但可以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它特征或此类方法、制品或设备所固有的其它特征。此外,除非明确相反地陈述,否则“或”是指包括性的或而不是排它性的或。举例来说,条件a或b是通过以下中的任何一项来得到满足:a是真的(或存在的)并且b是假的(或不存在的)、a是假的(或不存在的)并且b是真的(或存在的)以及a和b都是真的(或存在的)。

此外,使用“一(a/an)”是用于描述本文所描述的要素和组分。这样做仅是为方便起见并且给出本发明范围的一般性意义。除非显而易见指的是其它情况,否则这一描述应理解为包括一个或至少一个,并且单数也包括复数,或反之亦然。举例来说,当本文中描述单个物件时,可以使用一个以上物件来代替单个物件。类似地,在本文描述一个以上物件的情况下,可以用单个物件取代一个以上物件。

除非另外定义,否则本文中所使用的所有技术和科学术语具有与本发明所属领域的 一般技术人员通常所理解相同的含义。材料、方法以及实例仅是说明性的并且并不意图为限制性的。本文没有描述的方面,关于特定材料和加工行为的许多细节是常规的,并且可以在结构技术和相应制造技术范围内的参考书籍和其它来源中找到。

上文所公开的标的物应视为说明性而非限制性的,并且所附权利要求书意图覆盖落入本发明的真实范围内的所有此类修改、增强以及其它实施例。因此,在法律允许的最大程度上,本发明的范围由以下权利要求书和其等效物的最广泛容许解释判定,并且不应受前述实施方式约束或限制。

提供本发明的摘要以遵守专利法,并且应理解,其将不用于解释或限制权利要求书的范围或含义。另外,在前述图式详细描述中,出于精简本发明的目的,可以将各种特征分组在一起或描述于单一实施例中。不应将本发明解释为反映以下意图:所要求的实施例需要比在每一权利要求中所明确叙述更多的特征。更确切地,如以下权利要求书所反映,本发明的标的物可以涉及少于所公开的实施例中的任一个的全部特征。因此,将以下权利要求书并入图式详细描述中,其中每一权利要求就其自身来说如同单独定义所要求的主题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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