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双机械手双主轴组合式的木材柔性复合加工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141458阅读:390来源:国知局
一种双机械手双主轴组合式的木材柔性复合加工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加工装置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双机械手双主轴组合式的木材柔性复合加工装置。



背景技术:

木材在加工过程中常常需要用到切割设备,现有的木材在切割过程中需要人工的进行进料和出料,人工操作使工人劳动强度大,且工作效率低,不利于木材的快速加工,为此我们设计出了一种双机械手双主轴组合式的木材柔性复合加工装置来解决以上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双机械手双主轴组合式的木材柔性复合加工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双机械手双主轴组合式的木材柔性复合加工装置,包括工作台,所述工作台的两端分别设有第一主轴和第二主轴,所述第一主轴和第二主轴互相靠近的一端均设有切割砂轮,所述工作台的正上方设有两组横梁,两组横梁上分别设有第一机械臂和第二机械臂,所述第一机械臂和第二机械臂靠近所在横梁的一端均设有滑座,所述滑座与横梁滑动相连,且两组横梁的顶部均设有滚轮,两组横梁上分别设有第三驱动电机和第四驱动电机,所述第一机械臂和第二机械臂远离滑座的一端均设有两组夹爪,两组所述夹爪两侧均设有L形的导向杆,所述工作台的中央设有沿长度方向的导向槽,导向杆与导向槽滑动相连,所述工作台上的两端分别设有第一控制器和第二控制器。

优选的,所述第一主轴和第二主轴远离切割砂轮的一端分别设有第一驱动电机和第二驱动电机。

优选的,所述第一驱动电机的输出端通过轴连接器与第一主轴相连,第二驱动电机的输出端通过轴连接器与第二主轴相连。

优选的,所述第三驱动电机和第四驱动电机输出端分别与所在横梁上的滚轮相连。

优选的,所述第一驱动电机、第三驱动电机和第一机械臂输出端与第一控制器相连,第二驱动电机、第四驱动电机和第二机械臂的输出端与第二控制器相连。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中,通过互相独立的两组机械臂和主轴,可以同时实现两组木材的切割,提高了木材的切割效率,装置结构简单,操作便捷,可以通过双机械臂同时对木材进行抓夹,且切割平稳不会发生晃动,提高了木材切割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双机械手双主轴组合式的木材柔性复合加工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双机械手双主轴组合式的木材柔性复合加工装置的第一机械臂的夹爪处正视图。

图中:1工作台、2第一主轴、3第二主轴、4切割砂轮、5第一机械臂、6第二机械臂、7横梁、8滑座、9夹爪、10导向杆、11滚轮、12第一控制器、13第二控制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双机械手双主轴组合式的木材柔性复合加工装置,包括工作台1,工作台1的两端分别设有第一主轴2和第二主轴 3,第一主轴2和第二主轴3互相靠近的一端均设有切割砂轮4,第一主轴2和第二主轴3远离切割砂轮4的一端分别设有第一驱动电机和第二驱动电机,第一驱动电机的输出端通过轴连接器与第一主轴2 相连,第二驱动电机的输出端通过轴连接器与第二主轴3相连,工作台1的正上方设有两组横梁7,两组横梁7上分别设有第一机械臂5 和第二机械臂6,第一机械臂5和第二机械臂6靠近所在横梁7的一端均设有滑座8,滑座8与横梁7滑动相连,且两组横梁7的顶部均设有滚轮11,两组横梁7上分别设有第三驱动电机和第四驱动电机,第三驱动电机和第四驱动电机输出端分别与所在横梁7上的滚轮11 相连,第一机械臂5和第二机械臂6远离滑座8的一端均设有两组夹爪9,两组夹爪9两侧均设有L形的导向杆10,工作台1的中央设有沿长度方向的导向槽,导向杆10与导向槽滑动相连,工作台1上的两端分别设有第一控制器12和第二控制器13,所述第一驱动电机、第三驱动电机和第一机械臂5输出端与第一控制器12相连,第二驱动电机、第四驱动电机和第二机械臂6的输出端与第二控制器13相连。

工作原理:工作时,通过第一控制器12和第二控制器13可以分别控制第一机械臂5和第二机械臂6的在横梁7的移动,第一控制器 12可以控制第一机械臂5上的夹爪9对木材进行抓取,同时然后将木材移动到工作台1上,导向杆9插入导向槽中,启动第一驱动电机使第一主轴2旋转,启动第三驱动电机使滚轮11带动滑座移动,使第一机械臂5将木材向切割砂轮4处移动,可以保证在切割过程中木材不会移动,第一机械臂5和第二机械臂6互相独立,可以同时或者不同时工作,装置结构简单,操作便捷,可以通过双机械臂同时对木材进行抓夹,且切割平稳不会发生晃动,提高了木材切割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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