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铝合金工件表面抛光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一:加入工件、凌型研磨石和研磨液进行研磨后,加水冲洗,取出工件,得a1半成品;
步骤二:加入a1半成品、堆型研磨石和研磨液进行研磨后,加水冲洗,取出工件,得b1半成品;
步骤三:加入b1半成品、钢珠、洗洁精和光亮剂进行研磨后,加水冲洗,取出工件,得c1半成品;
步骤四:将c1半成品甩干,得到成品工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铝合金工件表面抛光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一中加入的凌型研磨石规格为20*2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铝合金工件表面抛光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二中加入的堆型研磨石规格为20*20。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铝合金工件表面抛光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三中加入的钢珠规格为8mm。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铝合金工件表面抛光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一和步骤二中研磨液的添加量占研磨空间体积的1%-2%。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铝合金工件表面抛光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三中洗洁精的添加量占研磨空间体积的0.2%-0.5%,光亮剂的添加量占研磨空间体积的0.2%-0.5%。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铝合金工件表面抛光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一、步骤二、步骤三中的研磨时间均不少于2h,冲洗时间均不少于2min。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铝合金工件表面抛光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三中的研磨时间为15-20分钟,冲洗时间不少于2min。
9.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铝合金工件表面抛光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一、步骤二和步骤三中用的研磨设备均为研磨机。
10.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铝合金工件表面抛光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四中用的甩干设备为甩干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