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固体废弃物转化为有机肥的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1824552阅读:472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一种化粪池残渣处理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它涉及一种固体废弃物转化为有机肥的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畜禽产品需求量不断增加,生产养殖规模不断扩大,然而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排放的粪便带来的污染也越严重。对畜禽养殖业污染情况调查的结果显示,禽畜养殖业污染呈现三大突出问题:一是粪便排放量大;二是畜禽污染物波及面广且危害大;三是呈现较为严重的生态压力。处理手段的匮乏造成了大量畜禽粪便被堆放在养殖场、粪便池中,或者堆放在河道旁,下雨时粪便随雨水到处流淌,严重污染环境。粪便不仅未能有效利用,还形成公害,造成巨大的环境污染。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解决上述问题的固体废弃物转化为有机肥的方法。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固体废弃物转化为有机肥的方法,

—配料,固体废弃物与五谷虫养殖原料按3~4:1~2配比;

—育种,将五谷虫卵投放到配比后的料堆上;

—6~10天后,五谷虫幼虫生长成熟,进行虫料分类收集。

本发明进一步设置为:固体废弃物为农副产品下脚料、猪粪、鸡粪、鸭粪或酒店餐厨垃圾。

本发明进一步设置为:五谷虫养殖原料为秸秆、稻壳、麦麸、干白酒糟、木屑锯末或打碎的玉米芯。

本发明进一步设置为:固体废弃物与五谷虫养殖原料的比例为2:1。

本发明进一步设置为:固体废弃物与五谷虫养殖原料的比例为3:1。

本发明进一步设置为:固体废弃物与五谷虫养殖原料的比例为4:1。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固体废弃物在经过五谷虫处理后变成的料堆成了农业里广受欢迎的有机肥,而且,固体废弃物还可以养殖五谷虫,增加经济效益。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实施例对本发明固体废弃物转化为有机肥的方法做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1

最优方案:70%的化粪池残渣加30%的稻壳。200斤的化粪池残渣,60斤的稻壳。第一天,先把200斤的化粪池残渣,60斤的稻壳,放入搅拌机内进行搅拌均匀。然后第一步先把用麦麸接籽的接籽盆内的麦麸和五谷虫幼子平放在生产车间平台上。第二步把混合搅拌均匀的稻壳和化粪池残渣覆盖在麦麸和五谷虫幼子上。然后第一天就由五谷虫幼子自行消化化粪池残渣,第二天,在第一天的基础上四周再加入化粪池残渣,第三天再适当的加化粪池残渣直到第四天五谷虫幼子有了明显的长大,到了第五天五谷虫幼子已基本成熟,第六天可以将五谷虫收集好放入分离机上进行分离(此方法为夏秋两季的生产过程)。

实施例2

75%的化粪池残渣和25% 的麦麸。麦麸中所含的水份大约在10%~15%。将适量的麦麸加入到化粪池残渣内,控制干湿度在50%~70%左右。麦麸中含有较高的纤维素可以加速提高蝇蛆的处理速度。加入麦麸生产出的有机肥用于种植花草树木和蔬菜水果。麦麸里的温度在冬天处理时可以保证蝇蛆的成长速度和处理效率。同时不会在低温环境造成蝇蛆的死亡。

实施例3

70%的化粪池残渣和30%的秸秆。在国内有50%的秸秆已弃之不用和焚烧处理或丢弃到湖水中。导致空气和水质的污染,对我们的生活环境造成了很大的危害。利用一定比例的秸秆加入化粪池残渣中进行搅拌达到一定的干湿度和透气性后在给蝇蛆进行觅食。秸秆还可提高土壤透气性,土壤的肥力。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和多种生物性物质,提高农作物的营养价值。

实施例4

80%的化粪池残渣和20%打碎的玉米棒子或者玉米芯。玉米中含有30%以上的蛋白质和较多的可溶性糖,吸湿性也强。将晒干的玉米棒和玉米打碎,然后参入化粪池残渣中进行搭配。在分离处理完后剩下的可喂养鸡鸭。玉米芯是玉米脱去籽粒后的穗轴,一般占玉20%~30%左右。我国每年有大量的玉米芯被丢弃或作为燃料烧掉。是很大的浪费,玉米芯中含有粗蛋白,粗脂肪和粗纤维等。吸水性非常好。可吸收四倍于它自重的水份。化粪池残渣的水份在80%~90%左右,把它们参杂后可减少餐厨中的水份含量,利于蝇蛆的觅食。

实施例5

70%的化粪池残渣和30%的干白酒糟。干白酒糟的水份在10%~15%左右。含有粗蛋白21%和多种微量元素。酒糟本身就是发酵物,酸性比较大,参杂在化粪池残渣中处理可以提高蝇蛆的觅食速度。酒糟的种类很多,比如白酒糟和啤酒糟,它们的湿度较大,因此,必须要加稻壳,麦麸或其他干物质进行搭配处理达到最佳理想效果。

实施例6

75%的化粪池残渣和25%的木屑锯末。木屑锯末同样具有很好的吸水性和透气性,在化粪池残渣中加入一定比例的木屑或锯末也可提高蝇蛆的觅食性,加速它的生长。化粪池残渣和木屑锯末处理出来的有机肥在养殖中起到垫料、除臭、环保的作用,很好的提高了农作物的生长。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发明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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