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轻烧氧化镁四级悬浮预热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246519发布日期:2020-04-03 13:33阅读:371来源:国知局
一种轻烧氧化镁四级悬浮预热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轻烧氧化镁四级悬浮预热装置,属于矿物冶炼设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轻烧氧化镁是将碳酸镁经过煅烧分解为氧化镁的工艺过程。在轻烧氧化镁过程中,对物料进行预热是必不可少的工序。预热器是实现氧化镁轻烧过程中预热工序的常用装备。虽然现有轻烧氧化镁预热设备中也采用多级预热设备,但最多仅能达到三级预热无法实现更大级别的预热。由此,导致预热设备的能耗过高、产品浪费严重、产品质量偏低以及成本偏高等多个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现有的轻烧氧化镁的预热设备无法实现三级以上的多级预热,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轻烧氧化镁四级悬浮预热装置,所采取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轻烧氧化镁四级悬浮预热装置,该预热装置包括右上之下依次通过下料管连通的四级旋风筒9、三级旋风筒16、二级旋风筒6以及一级旋风筒19,出料管21、通过出料管21与一级旋风筒19底部连通的转运溜槽2,位于顶部的进料仓12,所述进料仓12通过入料管与四级旋风筒9连通;所述转运溜槽2的出料段通过窑尾密封装置11与窑口密封连接;所述四级旋风筒9、三级旋风筒16、二级旋风筒6和一级旋风筒19均设有与轻烧窑尾气连通的进风口。

优选地,所述四级旋风筒9、三级旋风筒16和二级旋风筒6通过下料管与下一级旋风筒连接,且每个下料管上设有锁风阀和双向锁料装置。

优选地,所述预热装置还包括烟气活化装置20和尾料回收装置22;四级旋风筒9通过管道与烟气活化装置20的顶部连接;所述尾料回收装置22与烟气活化装置20的底部连接。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获得的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四级悬浮预热装置与回转窑的连通,利用回转窑窑尾排放出的热气,对物料在入窑前进行预热,减少了其他能源的使用,提高了废气的利用率。同时,由于实现了四级预热,使碳酸镁原料在窑外时即可达到40%的分解度,大大减少了原料在窑内的分解时间。同时,相对于老工艺,采用四级悬浮预热装置,可使氧化镁新产品的热耗降低40%,是每千克产品的热耗由1500卡,降低到900卡。同时,由于预热和分解都十分充分,使得烟气粉尘的排放量降低至小于30毫克/平方米。四级预热器的使用,在菱镁石焙烧行业尚属首次。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方案中含有轻烧氧化镁四级悬浮预热装置的正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另一优选方案中含有轻烧氧化镁四级悬浮预热装置的右视结构示意图。

其中,1,回转窑入口;2,转运溜槽;3,膨胀节;4,风道;5,双向锁料装置;6,二级旋风筒;7,下料管;8,锁风阀i;9,四级旋风筒;10,出风管;11,窑口密封装置;12,进料仓;13,风管;14,入料管;15,烟气管;16,三级旋风筒;17,锁风阀ii;18,分料器;19,一级旋风筒;20,烟气活化装置;21,出料管;22,尾料回收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但本实用新型不受实施例的限制。

以下实施例所用的材料、试剂、方法、仪器等,未经特殊说明,均为本领域常规材料、试剂、方法、仪器。本领域技术技术人员均可通过商业渠道获得。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方案中含有轻烧氧化镁四级悬浮预热装置的正视结构示意图。从图1可知,该悬浮预热装置固定安装在一个七层框架内。该轻烧氧化镁四级悬浮预热装置包括四个旋风筒,即从上而下依次交错相连的四级旋风筒9、三级旋风筒16、二级旋风筒6和一级旋风筒19。每个相邻的旋风筒通过下料管连接,在每个下料管上分别安装有锁风阀和双向锁料装置。位于最底部的一级旋风筒19的底部通过出料管21与转运溜槽2连接,以便于将经过预热的物料输送至窑中进行轻烧。在转运溜槽2的出口端通过窑尾密封装置11与回转窑入口1连接,从而实现将物料由预热装置到回转窑的转移。

在最顶端的第四旋风筒9其侧部与顶部进料仓12的入料管14连通,以便物料进入到预热装置内。同时,在第四旋风筒9的顶部通过风管13和烟气管15与烟气活化装置20连通,从而使预热过程中的烟气经上述管道进入到烟气活化装置20内进行处理。同时,在烟气活化装置20的底部还设有尾料回收装置22,以便于对尾料进行回收处理。

图2为本实用新型另一优选方案中含有轻烧氧化镁四级悬浮预热装置的右视结构示意图。图中省略了烟气活化装置、尾料回收装置及风道等装置。从图2可知,该实施方式中在预热装置的顶部固定有进料仓12,进料仓12通过进料管向旋风筒中补充物料。同时,从图中可知,每个旋风筒均设有矩形的进风口,该进风口用于与回转窑连通的管道连接,以便于将回转窑中的废烟气的引入到旋风筒内,利用废弃预热进行预热处理。

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较佳的实施例公开如上,但其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内,都可以做各种改动和修饰,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界定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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