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泡沫载体的自粘性制品的制作方法_2

文档序号:8468195阅读:来源:国知局
状、脂环族或芳族、饱和或不饱和 的、任选包含一个或多个杂原子的姪基, -Ri表示包含5-15个碳原子的二价姪基,其可为芳族或脂族、直链、支链或环状的, -R3表示包含1-6个碳原子的直链或支链的二价亚烷基, -R2表示包含2-4个碳原子的直链或支链的二价亚烷基, -R4和R5,相同或不同,各自表示包含1-4个碳原子的直链或支链的烷基,R4任选能够成 为环的一部分, -n为使得式-[OR2]。-的聚離嵌段的平均摩尔质量为300g/mo^40000g/mol的整数, -m为使得所述聚合物的平均摩尔质量为600g/mo^l00000g/mol的整数, -f为等于2或3的整数, b) 至少一种增粘树脂,和 C)至少一种交联催化剂。
2. 权利要求1的制品,其中所述粘合剂组合物还包含: -相对于所述聚合物混合物的总重量而言,0-80重量%的包含两个或=个=烷氧基娃 烧型可水解端基且对应于式(I)的至少一种聚氨醋或至少一种聚離:
-相对于所述聚合物混合物的总重量而言,0-15重量%的包含两个或=个单烷氧基娃 烧型可水解端基且对应于式(III)的至少一种聚氨醋或至少一种聚離:
-相对于所述聚合物混合物的总重量而言,0-15重量%的包含一个单-、二-和/或 烷氧基硅烷型可水解端基且对应于式(IV)的至少一种聚氨醋或至少一种聚離:
在上述式(I)、(III)和(IV)中: -B表示W下两式中的一种:
其中D和T表示包含2-66个碳原子、直链、支链、环状、脂环族或芳族、饱和或不饱和 的、任选包含一个或多个杂原子的姪基, -Ri表示包含5-15个碳原子的二价姪基,其可为芳族或脂族、直链、支链或环状的, -R3表示包含1-6个碳原子的直链或支链的二价亚烷基, -R2表示包含2-4个碳原子的直链或支链的二价亚烷基, -R4和R5,相同或不同,各自表示包含1-4个碳原子的直链或支链的烷基,R4任选能够成 为环的一部分, -R6表示包含1-22个碳原子、直链、支链、环状、脂环族或芳族、饱和或不饱和的、任选包 含一个或多个杂原子的含姪基团, -n为使得式-[OR2]。-的聚離嵌段的平均摩尔质量为300g/mo^40, OOOg/mol的整数,-m为使得所述聚合物的平均摩尔质量为600g/mo^100 000g/mol的整数, -p为等于0、1或2的整数, -f为等于2或3的整数。
3.权利要求1或2的自粘性制品,其中所述载体层具有小于或等于SOOMPa的杨氏模 量。
4. 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的自粘性制品,其中所述载体层W泡沫形式。
5. 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的自粘性制品,其中所述粘合剂组合物包含: -相对于所述粘合剂组合物的总重量而言,20-85重量%的诸如在权利要求1或2中定 义的至少一种聚合物或聚合物混合物, -相对于所述粘合剂组合物的总重量而言,15-80重量%的至少一种增粘树脂, -相对于所述粘合剂组合物的总重量而言,0. 01-3重量%的至少一种交联催化剂。
6.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的自粘性制品,其中所述增粘树脂具有100化-5kDa的数均摩 尔质量且选自: (i) 能够通过在弗瑞德-克来福特化riedeShafts)催化剂存在下祗締姪和苯酪的聚 合得到的树脂; (ii) 能够通过a-甲基苯己締的聚合得到的树脂; (iii) 天然或改性来源的松香; (iv) 通过由来源于石油馈分的具有约5、9或10个碳原子的不饱和脂族姪的混合物氨 化、聚合或共聚合得到的树脂, (V)通常由在弗瑞德-克来福特催化剂存在下祗締姪的聚合产生的祗締树脂, (Vi)基于天然祗締的共聚物,和 (Vii)丙締酸类树脂。
7.适合在权利要求1或2中定义的粘合剂组合物中使用的至少两种聚合物的混合物, 所述混合物包含相对于在所述至少两种聚合物的混合物中的甲娃烷基官能团的总量而言 至少20%的二烷氧基化甲娃烷基官能团,且包含: 相对于所述混合物的总重量而言,至少20重量%的包含两个或=个二烷氧基硅烷型 可水解端基且对应于式(II)的至少一种聚合物:
和 至少一种对应于式(I)、(III)或(IV)之一的聚合物,其中: -当存在式(I)聚合物时,所述混合物包含相对于所述混合物的总重量而言至多80重 量%的包含两个或=个=烷氧基硅烷型可水解端基且对应于式(I)的至少一种聚氨醋或至 少一种聚離:
-当存在式(III)聚合物时,所述混合物包含相对于所述混合物的总重量而言至多15 重量%的包含两个或=个单烷氧基硅烷型可水解端基且对应于式(III)的至少一种聚氨醋 或至少一种聚離:
-当存在式(IV)聚合物时,所述混合物包含相对于所述聚合物混合物的总重量而言至 多15重量%的包含一个单-、二-和/或S-烷氧基硅烷型可水解端基且对应于式(IV)的 至少一种聚氨醋或至少一种聚離:
在上述式(I)、(II)、(III)和(IV)中: B、Ri、R2、R3、R4、R5、R6、n、P和f如在权利要求1或2中所定义彼此独立地选择。
8. 权利要求7的至少两种聚合物的混合物,其包含: -相对于所述混合物的总重量而言,至多95重量%的至少一种对应于式(I)的聚合物, 和 -至少一种如在权利要求1所述的对应于式(II)的聚合物。
9. 权利要求7或8的至少两种聚合物的混合物,其包含,相对于所述至少两种聚合物的 混合物的总重量而言: -10-85重量%的至少一种对应于式(I)的聚合物,和 -15-90重量%的至少一种对应于式(II)的聚合物。
10. 权利要求7的至少两种聚合物的混合物,其包含: -相对于所述混合物的总重量而言,至多15重量%的至少一种对应于式(III)的聚合 物,和 -至少一种如在权利要求1所述的对应于式(II)的聚合物。
11. 适合用于生产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的自粘性制品的粘合剂组合物,其包含: -权利要求7-10中任一项的至少两种聚合物的混合物, -至少一种增粘树脂,和 -至少一种交联催化剂。
12. 权利要求11的粘合剂组合物,其包含: -相对于所述粘合剂组合物的总重量而言,20-85重量%的所述至少两种聚合物的混合 物, -相对于所述粘合剂组合物的总重量而言,15-80重量%的至少一种增粘树脂, -相对于所述粘合剂组合物的总重量而言,0. 01-3重量%的至少一种交联催化剂。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包括泡沫或类似类型的载体层和通过使粘合剂组合物交联得到的粘合层的自粘性制品。本发明还涉及适合用于生产所述自粘性制品的至少两种聚合物的混合物以及包含根据本发明的所述至少两种聚合物的混合物的粘合剂组合物。
【IPC分类】C09J175-04, C09J175-08, C09J145-00, C09J7-02, C09J11-06
【公开号】CN104789140
【申请号】CN201410838470
【发明人】D.古巴尔, O.拉费特, H.特罗亚德克
【申请人】博斯蒂克股份公司
【公开日】2015年7月22日
【申请日】2014年12月30日
【公告号】EP2889349A1, US20150184045
当前第2页1 2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