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微型货车的后排座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844244阅读:74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微型货车的后排座椅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ー种微型货车的后排座椅。
背景技术
目前来说,用于微型货车的后排座椅的结构有I.坐垫与靠背分体,坐垫安装在座椅框上,靠背下端外侧用螺栓上紫,上端通过简易锁锁紧,此座椅结构简单,但需要増加座椅框,造成整车成本提高。2.坐垫与靠背用螺栓连接,靠背不可翻折,整椅通过座椅底部的4颗螺栓安装到车身上,不便于安装工具操作,总装装配效率低,且由于座椅靠背不可翻折,占用体积较大, 不利于运输。

实用新型内容为了解决以上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微型货车的后排座椅,其特征在于,包括坐垫、靠背和螺栓,所述坐垫与所述靠背采用台阶螺栓连接,所述螺栓与地板连接,所述靠背后面设置有车身后板,所述车身后板上焊接有用于支撑所述座椅的坐垫支撑块。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上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相比,其优点在于,解决因增加座椅框而造成整车成本高的问题,本实用新型中的座椅无座椅框,降低了整车成本。坐垫与靠背采用台阶螺栓连接,座椅靠背可以台阶螺栓为转动中心转动,可实现靠背翻折,便于座椅运输。优选的,所述坐垫下方设置有坐垫支撑块,所述坐垫支撑块焊接在车身后板上。优选的,所述车身上焊接有锁闩,所述靠背通过上端简易锁与所述锁闩连接。优选的,还包括设置在所述座椅下方的前支撑腿,所述坐垫前端通过插销与所述前支撑腿连接。优选的,所述螺栓为两颗。本实用新型进ー步采用以上技术特征,其优点在于,坐垫前端通过插销⑩与座椅前支撑腿连接,可实现座椅翻转,便于总装打紧安装螺栓,且座椅安装螺栓只有两颗,总装装配效率高。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I.本实用新型中的座椅无座椅框,降低了整车成本。2.本实用新型中的座椅能翻转,安装螺栓在座椅底部,安装螺栓只需两颗,解决了总装车间装配效率低的问题。3.本实用新型中的座椅占用空间小,有利于座椅运输。

图I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实施例的座椅骨架总成的结构示意图。[0017]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实施例的座椅骨架的结构示意图。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实施例的锁闩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述具体实施例和应用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通过这些实施例和应用例可以进一步清楚地了解本实用新型。但它们不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该座椅的安装方式如图I至3所示,该座椅由两颗螺栓I与地板5连接,坐垫2后端两支撑腿支撑在坐垫支撑块4上,坐垫支撑块4焊接在车身后板6上,靠背3通过上端简易锁9与焊接在车身上的锁闩7连接。可将座椅固定在车身上。坐垫2与靠背3采用台阶螺栓8连接,座椅的靠背3可以台阶螺栓8为转动中心转动,可实现靠背3翻折,便于座椅运输。坐垫2前端通过插销10与座椅前支撑腿11连接,可实现座椅翻转,便于总装打紧安装螺栓I。本实用新型中的座椅结构已经在N300PS双排货车上实施,总装装配时先将座椅前支撑腿11用螺栓I打紧到地板5上,再将坐垫2翻转,使坐垫2后端两支撑腿支撑在坐垫支撑块4上,然后将靠背3翻转到设计位置,使靠背3上端简易锁9与车身上的锁闩7锁紧,最后将靠背3连接处的台阶螺栓8打紧。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推演或替换,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1.一种微型货车的后排座椅,其特征在于,包括坐垫、靠背和螺栓,所述坐垫与所述靠背采用台阶螺栓连接,所述螺栓与地板连接,所述靠背后面设置有车身后板,所述车身后板上焊接有用于支撑所述座椅的坐垫支撑块。
2.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微型货车的后排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坐垫下方设置有坐垫支撑块,所述坐垫支撑块焊接在车身后板上。
3.如权利要求I或2所述的微型货车的后排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身上焊接有锁闩,所述靠背通过上端简易锁与所述锁闩连接。
4.如权利要求I或2所述的微型货车的后排座椅,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置在所述座椅下方的前支撑腿,所述坐垫前端通过插销与所述前支撑腿连接。
5.如权利要求I或2所述的微型货车的后排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栓为两颗。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微型货车的后排座椅,包括坐垫、靠背和螺栓,所述坐垫与所述靠背采用台阶螺栓连接,所述螺栓与地板连接,所述靠背后面设置有车身后板,所述车身后板上焊接有用于支撑所述座椅的坐垫支撑块。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1.本实用新型中的座椅无座椅框,降低了整车成本。2.本实用新型中的座椅能翻转,安装螺栓在座椅底部,安装螺栓只需两颗,解决了总装车间装配效率低的问题。3.本实用新型中的座椅占用空间小,有利于座椅运输。
文档编号B60N2/005GK202429088SQ20112048126
公开日2012年9月12日 申请日期2011年11月28日 优先权日2011年11月28日
发明者李海, 符大兴, 钟柳华 申请人: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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