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灯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844851阅读:15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室内灯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汽车室内灯装置,尤其与汽车的室内灯的安装结构有关。
背景技术
汽车室内灯用于车内照明,具有方便车内阅读和装运货物等功能。一般的室内灯安装于车身的顶部的内表面,采用螺栓或螺钉固定的安装方式。具体来说,现有的室内灯安装结构包括钣金件、室内灯底座和灯罩。钣金件设置在车体顶部的内表面且具有凹槽和螺栓孔,室内灯底座上包括灯体,底座用螺栓或螺钉固定在钣金件的凹槽中,灯罩卡接在室内灯底座上。现有技术中,室内灯的安装和拆卸要借助工具,导致安装时间较长,拆卸不便,影响工作效率。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出一种室内灯装置,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室内灯的安装和拆卸需要借助工具,导致安装时间较长、拆卸不便、影响工作效率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室内灯装置,安装于车体顶部的内表面的开孔中,室内灯装置包括灯圈,卡接于开孔中,包括卡合框、固定卡爪以及与固定卡爪相对设置的活动卡爪,固定卡爪向卡合框的外部延伸,活动卡爪能够旋转且向所述卡合框的外部延伸,并包括第一配合面和第二配合面,固定卡爪卡接于开孔的边缘,活动卡爪能够旋转卡接于开孔的边缘;灯体,安装于卡合框中,并包括抵接灯圈的多个支撑块和一个金属弹片,部分支撑块抵接活动卡爪的第一配合面,通过将第二配合面压合于开孔的边缘以将灯圈卡固于开孔中,金属弹片紧密抵接卡合框的一边并发生弹性形变,以将灯体固定于灯圈中。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灯圈还包括四个定位部,四个定位部设置在卡合框的四个裙部并向卡合框外突出,四个定位部的外侧抵接于开孔的内壁;固定卡爪和活动卡爪的数目分别为两个,两个固定卡爪设置在卡合框的第一裙部,两个活动卡爪设置在于第一裙部的相对的第二裙部,设置于第一裙部和第二裙部上的两个定位部分别设置在两个固定卡爪和两个活动卡爪之间,第一配合面和第二配合面具有不小于90度的夹角,金属弹片抵接于卡合框的第三裙部。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第一配合面和所述第二配合面之间的夹角为大于90度小于120度。 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固定卡爪的数目为一个,活动卡爪的数目为两个。 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固定卡爪的数目为两个,活动卡爪的数目为一个。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灯体还包括一个拆卸槽,拆卸槽设置于灯体上邻近金属弹片的位置。[0013]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室内灯采用卡接的安装方式,安装时不需要借助工具,使得安装和拆卸更加快捷、方便,同时结构简单,并且节约了成本。

图I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室内灯安装结构的示意图。图2为上述实施例中室内灯装置的灯圈的示意图。图3为图2中M处的放大示意图。图4为上述实施例中灯圈装设在车顶部的室内灯安装件的开孔后的示意图。图5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灯体的结构示意图。图6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灯体和灯圈装设到开孔后的示意图。图7为本实用新型灯体装设到灯圈的另一角度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室内灯装置及室内灯安装结构。室内灯装置装设于车体的顶部,具体来说,本实用新型的室内灯安装结构包括室内灯安装装置和设置于车体的顶部的室内灯安装件。室内灯安装件具有开孔,室内灯装置装设于开孔中。图I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室内灯安装结构的示意图。如图I所示,室内灯装置100包括灯圈10和灯体20。灯圈10卡固在车体顶部的室内灯安装件200的开孔201中,灯体20卡固于灯圈10中。灯体20包括照明装置,用于照明车体内部。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灯圈10的结构示意图。如图2所示,在本实施例中,灯圈10包括卡合框11、两个固定卡爪13和两个活动卡爪14。灯圈10的材料可为塑料,且上述卡合框11、两个固定卡爪13和两个活动卡爪14可以为一体成型。卡合框11在XY平面内为矩形,包括面板111和四个裙部E1、E2、E3和E4,面板111具有第一面(图未示)和第二面S,第一面在卡合框11卡固于车体顶部的开孔201之时露出开孔201之外,并朝向车体的内部空间。第二面S配合于开孔201的周缘。四个裙部E1、E2、E3和E4沿着图2中垂直于XY平面的Z轴向外凸起一定高度。两个固定卡爪13设置在卡合框11的第一裙部El上,并各自沿着垂直于该第一裙部El的方向朝向卡合框11外延伸。在本实施例中两个固定卡爪13是平行且沿着卡合框11的平行于Y轴设置的。两个活动卡爪14设置在与第一裙部El相对的第二裙部E2,并同样沿着垂直该第二裙部E2的方向朝向卡合框11外延伸。两个活动卡爪14能够沿着轴R(见图3)旋转。此外,灯圈10还可以包括四个定位部12,四个定位部12分别设置于四个裙部E1、E2、E3和E4上,并沿着垂直于各自所在裙部的方向向外突起。卡合框11装设到开孔201时,相对裙部上的定位部12外侧之间的距离等于开孔201对应的裙部之间的距离,使得灯圈10通过四个定位部12能够恰好卡合在车体的开孔201中。在本实用新型中,四个定位部12的形状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只要能够将灯圈10卡合于开孔201中即可。如图2所示,在本实施例中,第一裙部E1、第二裙部E2和第三裙部E3上的定位部12为肋状的凸起,而第四裙部E4上的定位部12(见图7)也为肋状突起,设置在槽状的凸起121上。在其他实施例中,定位部12的形状可以有各种变化,本实用新型并不以此为限。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定位部12优选为设置在每一裙部的中部。如图2所示,、设置在第一裙部El上的定位部12位于两个固定卡爪13之间,而设置在第二裙部E2上的定位部12设置在两个活动卡爪14之间。图3为本实用新型图2中M处的放大示意图,其显示图2中活动卡爪14的设置方式。如图3所示,每一个活动卡爪14能够绕着轴R旋转,轴R的方向为平行于活动卡爪14所在的第二裙部E2。在本实施例中,通过局部减薄的设计使得一体成型的第二裙部E2和活动卡爪14的连接处减薄,以使活动卡爪14能以所述连接处为轴转动。活动卡爪14具有第一配合面141以及第二配合面142,第一配合面141与第二配合面142之间的夹角一般为大于90度,优选在90度至120度之间,以使灯体20装入后通过抵接第一配合面141将第二配合面142压抵在开孔201的边缘。在本实施例中,第一配合面141在灯体20装入后配合于灯体20的外壁,第二配合面142在灯体20装设后压合于开孔201的边缘。在本实用新型一另实施例中,固定卡爪13的数目也可以为两个,而活动卡爪14的数目可以为一个。两个固定卡爪13设置在第一裙边E1,活动卡爪14设置在相 对的第二裙边E2上,且到两个固定卡爪13的距离相等,灯圈可以包括多个支撑块21,其中的一个支撑块对应于活动卡爪13设置。在其他实施例中,固定卡爪13的数目也可以为一个,而活动卡爪14的数目可以为两个。固定卡爪13设置在第一裙边E1,两个活动卡爪14设置在相对的第二裙边E2上,且到两个活动卡爪14的距离相等,灯圈可以包括多个支撑块21,其中的两个支撑块对应于活动卡爪13设置。图4为图2中的灯圈10装设在车顶的室内灯安装件200的开孔201后的示意图。如图4所示,开孔201大致为方孔,然而本实用新型并不以此为限。开孔201上同样可以开设与定位部12配合的凹槽202以实现定位。装设时先将固定卡爪13伸入开孔201中,之后将活动卡爪14翻转到不干涉装设的位置,使得灯圈10能够装入开孔201中。装设后的活动卡爪14的第二面142并未紧贴开孔201的边缘。图5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灯体20的结构示意图,图6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灯体20和灯圈10装设到开孔201后的示意图。如图5所示,灯体20包括本体、多个支撑块21和一个金属弹片22。本体近似为矩形,照明装置设置于本体中。在本实施例中,支撑块21的数目为四个,且两两分布于本体的两个长边上并向外突起,金属弹片22设置于本体的短边上,且具有弹性。如图6所示,灯体20安装到灯圈10上时,四个支撑块21分别抵接于灯圈10的第一裙部El和活动卡爪14的第一配合面141,并且支撑块21与灯圈10之间为紧配合,以产生摩擦力保持住灯体20,防止灯体20从灯圈10中掉落。四个支撑块21分别对应于固定卡爪13和活动卡爪14设置,与活动卡爪14的第一配合面141紧密抵接的支撑块21将活动卡爪14的第二配合面142压合于开孔201的边缘,以将灯圈10固定于开孔201中。同时金属弹片22紧密抵接于灯圈10的第四裙部E4,并发生弹性变形,通过弹性变形的回复力使得灯体20能够进一步紧密地卡接于灯圈10中。至此,灯体20即能够紧密第卡接于灯圈10中。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灯体20还包括一个拆卸槽23,该拆卸槽23设置于灯体20的边缘对应于金属弹片22的一侧,拆卸槽23可为一豁口,用于方便使用尺寸合适的片状金属工具从拆卸槽23伸入并压迫金属弹片22,使金属弹片22无法抵接于灯圈10,以将卡接在灯圈10中的灯体20拆卸下来。图7为本实用新型灯体20装设到灯圈10的另一角度的示意图,如图7所示,金属弹片22与第四裙部E4的抵接之处是位于第四裙部E4的根部,槽状的凸起121上方。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室内灯采用卡接的安装方式,安装时不需要借助工具,使得安装和拆卸更加快捷、方便,同时结构简单,并且节约了成本。虽然已参照几个典型实施例描述了本实用新型,但应当理解,所用的术语是说明和示例性、而非限制性的术语。由于本实用新型能够以多种 形式具体实施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实质,所以应当理解,上述实施例不限于任何前述的细节,而应在所附权利要求所限定的精神和范围内广泛地解释,因此落入权利要求或其等效范围内的全部变化和改型都应为所附权利要求所涵盖。
权利要求1.ー种室内灯装置,安装于车体顶部的开孔(201)中,其特征在于,所述室内灯装置(100)包括 灯圈(10),卡接于所述开孔(201)中,包括卡合框(11)、固定卡爪(13)以及与所述固定卡爪(13)相对设置的活动卡爪(14),所述固定卡爪(13)向所述卡合框(11)的外部延伸,所述活动卡爪(14)能够旋转且向所述卡合框(11)的外部延伸,并包括第一配合面(141)和第二配合面(142),所述固定卡爪(13)卡接于所述开孔(201)的边缘,所述活动卡爪(14)能够旋转卡接于所述开孔(201)的边缘; 灯体(20),安装于所述卡合框(11)中,并包括抵接所述灯圈(10)的多个支撑块(21) 和ー个金属弾片(22),部分的所述支撑块(21)抵接所述活动卡爪(14)的所述第一配合面(141),从而将所述第二配合面(142)压合于所述开孔(201)的边缘以将所述灯圈(10)卡固于所述开孔(201)中,所述金属弾片(22)紧密抵接所述卡合框(11)的一边并发生弾性形变,以将所述灯体(20)固定于所述灯圈(10)中。
2.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室内灯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灯圈(10)还包括四个定位部(12),所述四个定位部(12)设置在所述卡合框(11)的四个裙部(E1、E2、E3、E4)并向所述卡合框(11)外突出,所述四个定位部(12)的外侧抵接于所述开孔(201)的内壁,所述固定卡爪(13)和所述活动卡爪(14)的数目分别为两个,所述两个固定卡爪(13)设置在所述卡合框(11)的第一裙部(El),所述两个活动卡爪(14)设置在与所述第一裙部(El)的相対的第二裙部(E2),设置于所述第一裙部(El)和所述第二裙部(E2)上的所述两个定位部(12)分别设置在所述两个固定卡爪(13)和所述两个活动卡爪(14)之间,所述活动卡爪(14)的所述第一配合面(141)和所述第二配合面(142)具有不小于90度的夹角,所述金属弾片(22)抵接于所述卡合框(11)的第三裙部(E3)。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室内灯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配合面(141)和所述第二配合面(142)之间的夹角为大于90度小于120度。
4.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室内灯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卡爪(13)的数目为ー个,所述活动卡爪(14)的数目为两个。
5.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室内灯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卡爪(13)的数目为两个,所述活动卡爪(14)的数目为ー个。
6.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室内灯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灯体(20)还包括ー个拆卸槽(23),所述拆卸槽(23)设置于所述灯体(20)上邻近所述金属弾片(22)的位置。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室内灯装置,安装于车体顶部的开孔中,包括灯圈和灯体。灯圈安装于开孔中,包括卡合框、固定卡爪以及相对设置的活动卡爪,固定卡爪和活动卡爪分别向卡合框的外部延伸,活动卡爪能够旋转,并包括第一配合面和第二配合面,固定卡爪卡接于开孔的边缘;灯体安装于卡合框中,并包括抵接灯圈的多个支撑块和一个金属弹片,部分支撑块抵接活动卡爪的第一配合面,通过将第二配合面压合于开孔的边缘以将灯圈卡固于开孔中,金属弹片紧密抵接卡合框的一边并发生弹性形变,以将灯体固定于灯圈中。本实用新型的室内灯装置采用卡接的安装方式,安装时不需要借助工具,使得安装和拆卸更加快捷、方便,同时结构简单,并且节约了成本。
文档编号B60Q3/02GK202368467SQ20112049816
公开日2012年8月8日 申请日期2011年12月2日 优先权日2011年12月2日
发明者侯蔚然, 孙健强, 张志亮, 谷伟兴 申请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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