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事故强光转向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939277阅读:24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防事故强光转向灯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汽车转向灯,尤其涉及防事故强光转向灯。
技术背景连环肇事是严重的交通事故,特别是在雾天,目前的车灯均是简单的灯,在大雾中穿透力比较弱,并且目前九十度进出车辆的安全值得考虑,往往在九十度以上角度的车辆掉头出来才能看到,而这往往是事故的多发点。目前迫切需要一种可以在这种情况甚至更恶劣情况下防止事故发生的转向灯。
发明内容发明的目的为了提供一种可以防止事故发生的,具有显著标识作用的,可以在恶劣天气中工作的防事故强光转向灯。为了达到如上目的,本发明采取如下技术方案车体上有强光转向灯。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技术方案在于所述强光转向灯有四个,前后各两个分布。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技术方案在于所述强光转向灯的角度可以调节。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技术方案在于所述强光转向灯为小型无破坏力的激光发生装置。采用如上技术方案的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可以防止事故发生,具有显著标识作用,可以在恶劣天气中工作,可以双闪,可以造出白天就可以看到的强光,在夜晚更是有很强的醒目作用,可以直接打在地上,不论在什么角度别人都可以看到灯光,防止视觉死角的情况下事故的发生。

为了进一步说明本发明,
以下结合附图进一步进行说明附图为发明的结构示意图其中1.车体;2.强光转向灯。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实施例进行说明,实施例不构成对本发明的限制车体I上有强光转向灯2。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技术方案在于所述强光转向灯2有四个,前后各两个分布。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技术方案在于所述强光转向灯2的角度可以调节。所述强光转向灯2为小型无破坏力的激光发生装置。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 等同物界定。
权利要求1.防事故强光转向灯,其特征在于车体(I)上有强光转向灯(2)。
2.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防事故强光转向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强光转向灯(2)有四个,前后各两个分布。
3.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防事故强光转向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强光转向灯(2)的角度可以调节。
4.如权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防事故强光转向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强光转向灯(2)为小型无破坏力的激光发生装置。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转向灯,尤其涉及防事故强光转向灯。目前的车灯均是简单的灯,在大雾中穿透力比较弱,并且目前九十度进出车辆的安全值得考虑,往往在九十度以上角度的车辆掉头出来才能看到,而这往往是事故的多发点。目前迫切需要一种可以在这种情况甚至更恶劣情况下防止事故发生的转向灯。本实用新型采取如下技术方案车体上有强光转向灯。所述强光转向灯为小型无破坏力的激光发生装置。具有如下有益效果可以防止事故发生,具有显著标识作用,可以在恶劣天气中工作,可以双闪,可以造出白天就可以看到的强光,在夜晚更是有很强的醒目作用,可以直接打在地上,不论在什么角度别人都可以看到灯光,防止视觉死角的情况下事故的发生。
文档编号B60Q1/34GK202528903SQ20122020308
公开日2012年11月14日 申请日期2012年5月9日 优先权日2012年5月9日
发明者闫辉 申请人:闫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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