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汽车内灯的声控模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976720发布日期:2018-07-20 19:19阅读:19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配件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汽车内灯的声控模块。



背景技术:

车内灯为汽车的配件,而现有车内灯由车开关控制,从而车开关以及设备很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有时车上人多对车内开灯不方便;在行使中需要车内开灯过多开关过多会对驾驶造成影响。

目前市场有的汽车内灯的声控模块,结构复杂,操作繁琐等不足之处,为此,我们提出一种汽车内灯的声控模块。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汽车内灯的声控模块,解决了背景技术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汽车内灯的声控模块,包括汽车车顶,所述汽车车顶上设有声控感应器和声控灯,所述声控灯相锲于车顶的正面中间处,且与车顶固定连接,所述声控感应器设置在声控灯的四角处,且与车顶固定连接;

所述声控灯内还设有声控处理器、声控录入器、单片机、声控发射器、声控执行器和车载电源,所述车载电源位于单片机的右侧处,且与单片机电性连接;

所述声控处理器设置在声控感应器的右侧处,且与声控处理器电性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单片机设置在声控处理器的右侧处,且与声控处理器固定连接,所述声控录入器设置在单片机的上侧处,且与单片机电性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声控发射器设置在单片机的下侧处,且与单片机电性连接,所述声控执行器设置在声控发射器的右侧处,且与单片机电性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声控感应器与声控灯、声控处理器、声控录入器、单片机、声控发射器、声控执行器和车载电源电性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声控感应器设有四个。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通过设有的声控感应器进行控制声控灯,使驾驶员可以更好控制汽车,不影响驾驶,进一步提高安全性,进一步提高了汽车的便捷性,取代了原来的按键开关,减少其他电子元件的材料,减少成本,从而使汽车内部更简洁节约空间,具有独特卖点,具有很大利用和推广价值。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汽车内灯的声控模块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汽车内灯的声控模块的流程示意图。

图中:汽车车顶-1、声控感应器-2、声控灯-3、声控处理器-4、声控录入器-5、单片机-6、声控发射器-7、声控执行器-8、车载电源-9。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汽车内灯的声控模块,包括汽车车顶1,所述汽车车顶1上设有声控感应器2和声控灯3,所述声控灯3相锲于车顶1的正面中间处,且与车顶1固定连接,所述声控感应器2设置在声控灯3的四角处,且与车顶1固定连接;所述声控灯3内还设有声控处理器4、声控录入器5、单片机6、声控发射器7、声控执行器8和车载电源9,所述车载电源9位于单片机6的右侧处,且与单片机6电性连接;所述声控处理器4设置在声控感应器2的右侧处,且与声控处理器4电性连接;所述单片机6设置在声控处理器4的右侧处,且与声控处理器4固定连接,所述声控录入器5设置在单片机6的上侧处,且与单片机6电性连接;所述声控发射器7设置在单片机6的下侧处,且与单片机6电性连接,所述声控执行器8设置在声控发射器7的右侧处,且与单片机6电性连接;所述声控感应器2与声控灯3、声控处理器4、声控录入器5、单片机6、声控发射器7、声控执行器8和车载电源9电性连接;所述声控感应器2设有四个;通过设有的声控感应器2进行控制声控灯3,使驾驶员可以更好控制汽车,不影响驾驶,进一步提高安全性,进一步提高了汽车的便捷性,取代了原来的按键开关,减少其他电子元件的材料,减少成本,从而使汽车内部更简洁节约空间,具有独特卖点,具有很大利用和推广价值。

本实用新型的汽车车顶1、声控感应器2、声控灯3、声控处理器4、声控录入器5、单片机6、声控发射器7、声控执行器8、车载电源9,部件均为通用标准件或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的部件、其结构和原理都为本技术人员均可通过技术手册得知或通过常规实验方法获知,本实用新型通过设有的声控感应器2进行控制声控灯3,使驾驶员可以更好控制汽车,不影响驾驶,进一步提高安全性,进一步提高了汽车的便捷性,取代了原来的按键开关,减少其他电子元件的材料,减少成本,从而使汽车内部更简洁节约空间,具有独特卖点,具有很大利用和推广价值。

工作原理: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首先,通过声控录入器5对人声进行录入存储在单片机6中,然后在需要打开声控灯3时,通过声控感应器2接受声控,传输到声控处理器4中,然后通过单片机6进行匹配之后,再通过声控发射器7发出信号到声控执行器8,然后由声控执行器8启动声控灯3,使声控灯3亮起。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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