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桩充电控制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和存储介质与流程

文档序号:17701142发布日期:2019-05-17 22:29阅读:259来源:国知局
充电桩充电控制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和存储介质与流程

本申请涉及充电桩充电控制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充电桩充电控制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和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目前公共充电站存在这充电车位被无关车辆占用的严重问题,影响新能源汽车使用体验。包括燃油车等非新能源汽车占用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占用充电车位却不充电,导致需要充电的新能源车无法及时充电。传统的解决方法是增加车位锁来禁止燃油车停放在充电车位,但依然不能彻底解决非新能源车占用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种能够充电桩充电控制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和存储介质。

一种充电桩充电控制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感应车辆;

当感应到车辆进入预设范围内时,获取车辆图像;

解析所述车辆图像,获取车辆类型;

检测所述车辆类型是否为新能源车;

当所述车辆类型为新能源车时,控制车位锁解锁;

当所述车辆类型为非新能源车时,发出第一告警信息。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当所述车辆类型为新能源车时,控制车位锁解锁的步骤之后还包括:

感应车辆的位置,检测所述车辆是否完全进入充电车位;

当所述车辆完全进入所述充电车位时,控制车位锁上锁。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当所述车辆类型为新能源车时,控制车位锁解锁的步骤之后还包括:

检测充电事件的触发;

当检测到充电事件的触发时,基于充电时间对充电行为进行计费;

检测充电事件是否结束;

当所述充电事件结束时,检测在第一预设时间内是否接收到付费信息;

当在第一预设时间内未接收到付费信息时,进行滞纳费用的计费。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检测充电事件的触发的步骤包括:

获取充电指令;

激活所述充电枪的电子锁;

检测充电枪的电子锁是否处于上锁状态;

当所述电子锁未处于上锁状态时,发出第二告警信息;

当所述电子锁处于上锁状态时,控制充电模块输出电能,触发充电事件;

所述当所述充电事件结束时,检测在第一预设时间内是否接收到付费信息的步骤之后还包括:

当在第一预设时间内接收到付费信息时,解锁所述充电枪的电子锁。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检测充电事件是否结束的步骤之后还包括:

当所述充电事件结束时,检测充电枪在第二预设时间内是否放置在预设位置;

当所述充电枪在第二预设时间内放置在预设位置时,控制车位锁解锁。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当所述充电事件结束时,检测在第一预设时间内是否接收到付费信息的步骤之后还包括:

当在第一预设时间内接收到付费信息时,检测车辆在第三预设时间内是否离开所述充电车位;

当车辆在所述第三预设时间内未离开所述充电车位,控制车位锁上锁,并进行滞留费用的计费。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检测充电事件是否结束的步骤之后还包括:

当所述充电事件结束时,检测在第四预设时间内所述充电枪是否与车辆断开连接;

当在第四预设时间内所述充电枪未与车辆断开连接,则激活所述充电枪的电子锁。

一种充电桩充电控制装置,所述装置包括:

感应车辆;

当感应到车辆进入预设范围内时,获取车辆图像;

解析所述车辆图像,获取车辆类型;

检测所述车辆类型是否为新能源车;

当所述车辆类型为新能源车时,控制车位锁解锁;

当所述车辆类型为非新能源车时,发出第一告警信息。

一种计算机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及存储在存储器上并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以下步骤:

感应车辆;

当感应到车辆进入预设范围内时,获取车辆图像;

解析所述车辆图像,获取车辆类型;

检测所述车辆类型是否为新能源车;

当所述车辆类型为新能源车时,控制车位锁解锁;

当所述车辆类型为非新能源车时,发出第一告警信息。

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以下步骤:

感应车辆;

当感应到车辆进入预设范围内时,获取车辆图像;

解析所述车辆图像,获取车辆类型;

检测所述车辆类型是否为新能源车;

当所述车辆类型为新能源车时,控制车位锁解锁;

当所述车辆类型为非新能源车时,发出第一告警信息。

上述充电桩充电控制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和存储介质,感应到车辆进入预设范围内时,通过解析车辆图像判断车辆是否为新能源车,当判断车辆为非新能源车时,则发出告警信息,并且车位锁不解锁,进而避免了非新能源车占用充电车位,避免了新能源车无法及时充电的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一个实施例中充电桩充电控制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2为一个实施例中充电桩充电控制装置的结构框图;

图3为一个实施例中计算机设备的内部结构图;

图4为一个实施例中充电桩充电控制方法的应用场景示意图;

图5a为一个实施例中的充电桩充电控制系统的模块框图;

图5b为一个实施例中的信息识别单元的模块框图;

图6为另一个实施例中充电桩充电控制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申请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申请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申请,并不用于限定本申请。

在一个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提供了一种充电桩充电控制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102,感应车辆。

本步骤中,感应车辆是否进入预设范围内,一个实施例是,该预设范围为与充电桩的距离为预设距离的范围,一个实施例是,该预设范围为与充电车位的距离为预设距离的范围。本实施例中,感应车辆是否朝向充电桩或者充电车位行驶,进而判断该车辆是否需要进行充电。

一个实施例中,通过测距传感器感应车辆,本实施例中,测距传感器设置于充电车位边缘,用于感应车辆进入预设范围。该测距传感器包括超声波传感器、红外传感器以及电磁传感器等,一个实施例是,该测距传感器为红外传感器。

步骤104,当感应到车辆进入预设范围内时,获取车辆图像。

具体地,当感应到车辆进入预设范围内时,表明该车辆需要进行充电,则获取该车辆的图像,即获取车辆图像。该车辆图像内显示的内容包含该车辆。

一个实施例是,通过摄像模块获取车辆图像,一个实施例是,该摄像模块为摄像头。一个实施例是,通过摄像模块拍摄所述车辆,获取车辆图像。

一个实施例是,该车辆图像为车辆三维图像,本实施例中,通过摄像模块获取车辆三维图像,该车辆三维图像具有车辆的三维特征。

步骤106,解析所述车辆图像,获取车辆类型。

本步骤中,对车辆图像进行解析,获取车辆图像内的车辆特征,根据车辆特征获取与车辆特征对应的车辆类型。应该理解的是,本实施例中,车辆类型包括新能源车和非新能源车,新能源车可以理解为电动车或插电式油电混动车辆,该新能源车能够在充电桩进行充电;非新能源车包括传统的燃油车,非新能源车不具备充电接头,因此,无法在充电桩进行充电。

一个实施例是,车辆特征为车辆车牌号码,本实施例中,解析车辆图像,获取车辆的车牌,根据车辆的车牌获取与车牌对应的车辆类型。值得一提的是,新能源车和非新能源车的车牌号码的取号规则不相同,且新能源车和非新能源车的车牌的颜色不相同,因此,通过解析图像,获取车辆车牌的图像,读取车牌号码或者获取车牌颜色,均能够识别车辆的类型。

一个实施例是,车辆特征为车辆的排气管,本实施例中,解析车辆图像,检测车辆图像中的车辆是否具有排气管,根据车辆是否具有排气管获取对应的车辆类型。值得一提的是,新能源车由于无需燃烧排放气体,因此,新能源车无需配备排气管,通过检测车辆是否具有排气管从而判断该车辆的类型,当车辆不具有排气管时,确定车辆类型为新能源车。本实施例中,拍摄车辆背面的图像,获取到车辆图像,从而能够解析该车辆图像检测车辆是否具有排气管。

一个实施例是,解析车辆三维图像,获取车辆三维特征,根据车辆三维特征获取车辆类型。本实施例中,根据车辆三维特征判断该车辆是否为真实机动车辆,进而根据车辆类型特征如车牌、排气管等判定,该车辆是否为新能源车,这样,能够有效避免非三维车辆的干扰,避免伪造图片的干扰,有效提高检测准确性。

步骤108,检测所述车辆类型是否为新能源车,如是,则执行步骤110,如否,则执行步骤112。

本步骤中,判断获取到的车辆类型是否为新能源车。

步骤110,控制车位锁解锁。

本步骤中,当判断结果为车辆类型为新能源车时,则允许该车辆进行充电,控制车位锁解锁,允许车辆进入充电车位。

步骤112,发出第一告警信息。

本步骤中,当判断结果为车辆类型为非新能源车时,则不允许该车辆进行充电,发出第一告警信息,以提示非新能源车的车主,禁止停车。并且本步骤中,不对车位锁解锁,因此,非新能源车无法进入充电车位,避免了非新能源车占用充电车位。

值得一提的是,每一充电车位配备一车位锁一个充电桩,车位锁和充电桩分别位于充电车位的两端,值得一提的是,车位锁位于地面,车位锁上锁时,车位锁上升,车位锁处于上锁状态时,车位锁保持竖立,车位锁解锁时,车位锁下降,使得车辆能够越过下降后的车位锁。本实施例中,车位锁不解锁,则车位锁对应的锁杆不会下降,车辆则无法驶入充电车位。

上述实施例中,感应到车辆进入预设范围内时,通过解析车辆图像判断车辆是否为新能源车,当判断车辆为非新能源车时,则发出告警信息,并且车位锁不解锁,进而避免了非新能源车占用充电车位,避免了新能源车无法及时充电的问题。

为了使得正在充电的新能车能够安全充电,避免车辆被盗,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当所述车辆类型为新能源车时,控制车位锁解锁的步骤之后还包括:感应车辆的位置,检测所述车辆是否完全进入充电车位;当所述车辆完全进入所述充电车位时,控制车位锁上锁。一个实施例中,当所述车辆未完全进入所述充电车位时,保持车位锁处于解锁。这样,避免车位锁与车辆产生碰撞。

本实施例中,通过测距传感器感应驶入充电车位的车辆的位置,判断车辆是否完全进入充电车位。当车辆完全进入充电车位时,控制车位锁上锁,以限制车辆的驶出,进而有效避免车辆被盗。

值得一提的是,本实施例中,通过测距传感器感应下降后的车位锁上方是否存在物体,如是,则车辆未完全进入充电车位,如否,则车辆完全进入充电车位。具体地,当车辆被判断为新能源车后,车位锁解锁下降,允许车辆驶入充电车位,车辆由下降的车位锁的位置驶入充电车位,如果车辆未完全驶入充电车位,则车辆的部分位于下降后的车位锁的上方,这样将被测距传感器感应到,从而判断车辆未完全进入充电车位,当车辆完全驶入充电车位后,则车辆完全越过下降后的车位锁,这样,测距传感器未感应到车位锁上方的障碍物,因此,判断车辆完全驶入充电车位,并且控制车位锁上锁,即可控制车位锁升起。

为避免新能源车充电后继续占用充电车位导致资源被占用,避免其他未充电的新能源车无法及时充电,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当所述车辆类型为新能源车时,控制车位锁解锁的步骤之后还包括:检测充电事件的触发;当检测到充电事件的触发时,基于充电时间对充电行为进行计费;检测充电事件是否结束;当所述充电事件结束时,检测在第一预设时间内是否接收到付费信息;当在第一预设时间内未接收到付费信息时,进行滞纳费用的计费。

一个实施例是,当所述充电事件未结束时,继续对充电行为进行计费。

本实施例中,充电事件的触发,即表明充电开始。或者说,充电事件触发,则开始充电,应该理解的是,充电枪与车辆的充电接口对接后,充电费用确认后,充电开始。

当充电事件触发,则表明开始充电,则对充电开始计费,该计费基于充电时间或者说充电时长进行。充电行为即为充电。本实施例中,检测到开始充电后,开始对充电进行计费。也就是说,计费是随着充电还需进行的。

充电事件的结束即为充电结束,一个实施例是,检测车辆的电池电量是否充满,当车辆的电池电量为充满状态时,则确定充电事件结束。一个实施例是,检测充电枪是否从车辆的充电接口上拔出,当充电枪从车辆的充电接口上拔出时,则确定充电事件结束。当检测到充电结束后,检测在第一预设时间是否接收到付费信息,当在第一预设时间内未接收到付费信息时,进行滞纳费用的计费。该付费信息为用户根据计费后产生的费用进行付费,产生的信息。当接收到付费信息,则表明用户已经对充电产生的费用进行了付费,反之,未接收到付费信息,则表明用户未对充电产生的费用付费。本实施例中,当在充电结束后较长施加内未付费,为了避免车辆充电后继续占用充电车位,本实施例中,对充电结束未驶离的车辆进行滞纳金的计费,使得持续占用充电车位的用户对此进行付费,进而减少占用充电车位的情况,提高资源利用率,使得其他未充电的新能源车能够及时充电。

为了检测充电事件的发生,并且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检测充电事件的触发的步骤包括:获取充电指令;激活所述充电枪的电子锁;检测充电枪的电子锁是否处于上锁状态;当所述电子锁未处于上锁状态时,发出第二告警信息;当所述电子锁处于上锁状态时,控制充电模块输出电能,触发充电事件;所述当所述充电事件结束时,检测在第一预设时间内是否接收到付费信息的步骤之后还包括:当在第一预设时间内接收到付费信息时,解锁所述充电枪的电子锁。

本实施例中,充电指令由用户输入,一个实施例中,充电桩设置人机交互界面,用户通过人机交互界面输入充电指令。充电枪的电子锁激活即充电枪的电子锁上锁,上锁后的充电枪将锁在车辆的接口,能够避免充电枪被非法拔下。

本实施例中,充电枪被插入新能源车的充电接口后,接收到充电指令,充电枪的电子锁激活,进而将充电枪锁紧在车辆的充电接口,避免充电枪被非法拔下。当电子锁被激活后,检测充电枪的电子锁处于上锁状态,也就是检测电子锁是否锁紧在车辆的充电接口,当电子锁未处于上锁状态,表明电子锁未锁紧在车辆的充电接口,充电枪未连接至车辆的充电接口,则发出第二告警信息,以提示用于电子枪未锁紧,告警提示无法充电,要求用户重新连接,以确保电子枪充分连接车辆的充电接口。当检测到电子锁处于上锁状态时,则表明电子锁已经锁紧在车辆的充电接口,则充电枪充分连接至车辆的充电接口,控制充电模块输出电能,触发充电事件,开始充电。通过上述检测充电枪的电子锁是否上锁,进而判断出充电枪是否已经连接至车辆的充电接口,进而检测出充电事件的发生。

此外,本实施例中,在充电结束后,检测到在第一预设时间内接收到付费信息时,解锁所述充电枪的电子锁。这样,在用户进行及时付费后,控制充电枪的电子锁解锁,以使得电子枪能够从充电接口上拔下。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检测充电事件是否结束的步骤之后还包括:当所述充电事件结束时,检测充电枪在第二预设时间内是否放置在预设位置;当所述充电枪在第二预设时间内放置在预设位置时,控制车位锁解锁。

一个实施例中,预设位置设置连接接口,通过连接接口与充电枪的连接,检测充电枪是否放置回预设位置。一个实施例是,预设位置设置压力传感器,通过压力检测充电枪是否放置回预设位置。

本实施例中,在充电结束后,检测充电枪从车辆的充电接口拔下后,是否在第二预设时间放回至充电桩上的预设位置,该预设位置为充电枪规定的放置位置。当用户在充电结束后将充电枪及时放回至预设位置时,则控制车位锁解锁,车位锁下降,进而使得车辆能够驶出充电车位。

本实施例中,还包括步骤当所述充电枪在第二预设时间内放置在预设位置时,发出第三告警信息,并保持车位锁处于上锁状态,即保持车位锁不解锁。具体地,第三告警信息用于提示或者对客户告警,提示用户需要将充电枪放回预设位置。当用户在充电结束后未能将充电枪及时放回至预设位置时,则车位锁不解锁,禁止车辆驶出充电车位,并提通过第三告警信息提示用户,这样,能够有效提醒用户将充电枪放置回预设位置。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当所述充电事件结束时,检测在第一预设时间内是否接收到付费信息的步骤之后还包括:当在第一预设时间内接收到付费信息时,检测车辆在第三预设时间内是否离开所述充电车位;当车辆在所述第三预设时间内未离开所述充电车位,控制车位锁上锁,并进行滞留费用的计费。

本实施例中,感应车辆在第三预设时间内是否离开所述充电车位,一个实施例是,通过测距感应器感应车辆在第三预设时间内是否离开所述充电车位。

本实施例中,在接收到用户的付费信息后,感应车辆是否在第三预设时间内驶离充电车位,判断车辆是否在充电结束后持续占用充电车位。当车辆在第三预设时间内未离开所述充电车位时,控制车位锁上锁,车位锁上升,禁止车辆驶离,并对车辆滞留在充电车位进行滞留费用的计费,避免资源浪费,避免车辆在充电后长时间占用充电车位。一个实施例是,当车辆在所述第三预设时间内未离开所述充电车位,发出第四告警信息,并控制车位锁上锁。本实施例中,通过第四告警信息提醒用户及时驶离充电车位,避免车辆长时间占用充电车位。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检测充电事件是否结束的步骤之后还包括:当所述充电事件结束时,检测在第四预设时间内所述充电枪是否与车辆断开连接;当在第四预设时间内所述充电枪未与车辆断开连接,则激活所述充电枪的电子锁。

本实施例中,在充电结束后,检测在第四预设时间内充电枪是否从车辆的充电接口上拔下,当在充电结束后的第四预设时间内所述充电枪未与车辆断开连接,则重新激活所述充电枪的电子锁,使得电子锁上锁,进而使得充电枪稳固连接至车辆的充电接口,避免充电枪被非法拔下。

值得一提的是,充电枪与充电桩的处理控制模块连接,处理控制模块通过获取充电枪上的电信号,能够检测出充电枪是否与车辆的充电接口连接,其属于现有技术,各实施例中,充电枪是否与车辆连接或者断开连接,均可采用上述技术实现,在此不累赘描述。

在一个实施例中,提供一种充电桩充电控制系统,所述系统包括:测距模块、摄像模块、车位锁、告警模块和处理控制模块;所述测距模块、所述摄像模块、所述车位锁、所述告警模块分别与所述处理控制模块连接;所述测距模块用于感应车辆;所述处理控制模块用于在所述测距模块感应到车辆进入预设范围内时,控制所述摄像模块工作;所述摄像模块用于获取车辆图像;所述处理模块用于解析所述车辆图像,获取车辆类型,并检测所述车辆类型是否为新能源车,当所述车辆类型为新能源车时,控制车位锁解锁;当所述车辆类型为非新能源车时,控制所述告警模块工作;所述告警模块用于发出第一告警信息。

在一个实施例中,该处理控制模块为处理器。

在一个实施例中,该系统还包括电子锁,电子锁与处理控制模块连接。电子锁设置在充电枪上,用于对充电枪上锁,该电子锁用于在处理控制模块的控制下激活或者解锁。

如图4所示,充电车位400的两端分别设置车位锁410和充电桩420,摄像模块430设置于充电桩420上方,朝向充电车位,车位锁410上设置多个测距传感器440,当测距传感器440感应到车辆进入预设范围内时,通过解析车辆图像判断车辆是否为新能源车,当判断车辆为非新能源车时,则发出告警信息,并且车位锁不解锁,进而避免了非新能源车占用充电车位,避免了新能源车无法及时充电的问题。

下面是一个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4所示,充电车位400的末端安装有充电桩420。充电桩420上端安装有摄像模块430,摄像模块430可获取目标的图像信息以及三维信息,故其为双目摄像头或深度摄像头与高清摄像头的组合以及其它方式。车位前端安装有可远程控制的车位锁410,其由充电桩内的处理控制单元进行控制,并在其前方、上方、后方安装测距传感器440,测距传感器包括超声波传感器、红外传感器以及电磁传感器等。

如图5所示,本系统由信息识别单元、人机交互单元、计费单元、控制单元、输出接口、充电枪电子锁、车位锁组成。其中信息识别单元可获取车辆位置信息、车辆车型信息,其由信息识别模块、双目摄像头或深度摄像头与高清摄像头的组合构成;人机交互单元实现用户与充电桩的信息交互,计费单元用于充电计费以及停车计费;控制单元可控制充电器电子锁的开闭、车位锁的升降以及充电电能的输出;输出接口连接充电枪,用于能量输出。

3、当车辆进入车位锁前方测距传感器的测量范围时,将摄像模块从休眠状态激活,摄像模块将对车牌与车型进行识别,判断是否为真实机动车(避免用图片等进行欺骗)以及是否为新能源车。摄像模块获取车辆三维图像,根据车辆三维特征来判断是否为真实机动车,根据车辆类型特征(车牌等)来判断是否为新能源车当车辆确实为新能源车时,放下车位锁允许车辆进入车位;

4、当车辆完全进入车位后(即车位锁上方没有障碍物,没有触发上方的测距传感器),升起车位锁并将充电桩从休眠状态中激活;

5、用户将充电枪插入车辆充电接口,并通过充电桩的人机交互完成充电模式的选择,确认后将激活充电枪电子锁,并开始正常充电;

6、充电结束后,生成充电账单;

7、如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账单支付,将对该车辆进行额外计时计费,最终用户需支付充电费用以及额外的停车费用;

8、用户完成账单支付,充电枪电子锁解锁,用户需拔下充电枪并放回规定位置;

9、充电桩可以感知充电枪是否被正常放回,如果正常放回则放下车位锁,允许车辆离开;如果规定时间内未能正常放回充电枪则重新计时计费,需重新付费才能放下车位锁,允许车辆离开;

10、摄像模块继续监视车位,结合车位锁上的测距传感器来识别车辆是否驶离车位,如果正常驶离,则升起车位锁,充电桩以及摄像模块进入休眠模式;如果车辆在规定是时间内不驶离车位,车位锁将会重新升起,限制车辆驶离,并重新计时计费,需重新付费才能放下车位锁,允许车辆离开。

11、故只有新能源车才能进入车位,并且只有在付费并放回充电枪才能驶离车位,一是防止燃油车占用充电车位,二是通过超时计费来敦促新能源车驶离,有效防止充电车位被占用,提高了充电桩的利用率,降低了维护成本。

如图6所示,为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工作流程图,该工作流程图可应用于图1所示的充电桩系统。包括:

步骤1:车辆行驶至车位锁上的1号测距传感器的测量范围,感知到车辆位置;

步骤2:激活充电桩及摄像模块;

步骤3:摄像模块对车辆进行信息识别,包括车牌及车型,判断是否为新能源车;

步骤4:若不是新能源车则告警,提示禁止停车;若是新能源车,则放下车位锁,允许车辆进入;

步骤5:通过车位锁上的2号与3号测距传感器来判断车辆是否完全进入停车位,若完全进入,则升起车位锁;

步骤6:用户将充电枪插入车辆充电接口;

步骤7:用户通过人机交互单元完成充电模式选择、资费确认;

步骤8:资费确认后,激活充电枪电子锁;

步骤9:判断电子锁是否正常上锁,若没有,则告警提示无法充电,要求用户重新连接;若正常上锁,则开始充电;

步骤10:充电结束后,一定时间内没有完成付费操作,则进行滞留扣费;

步骤11:若完成付费,则解锁充电枪电子锁,并开启计时等待;

步骤12:判断在规定时间内充电枪是否与车辆断开连接,若没有,则重新激活电子锁;

步骤13:判断充电枪是否被放回充电桩规定位置,若没有,则告警提示;若放回规定位置,则放下车位锁,允许车辆离开;

步骤14:通过车位锁上的测距传感器以及摄像模块来判断车辆在规定时间内是否驶离车位,若没有,则升起车位锁并重新开始计费;若已驶离车位,则升起车位锁,充电桩进入休眠状态。

在一个实施例中,如图2所示,提供了一种充电桩充电控制装置,包括:

车辆感应模块210,用于感应车辆。

车辆图像获取模块220,用于当感应到车辆进入预设范围内时,获取车辆图像。

车辆类型获取模块230,用于解析所述车辆图像,获取车辆类型。

新能源车检测模块240,用于检测所述车辆类型是否为新能源车。

车位锁解锁控制模块250,用于当所述车辆类型为新能源车时,控制车位锁解锁。

第一告警信息输出模块260,用于当所述车辆类型为非新能源车时,发出第一告警信息。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装置还包括:

充电车位进入检测模块,用于感应车辆的位置,检测所述车辆是否完全进入充电车位。

车位锁上锁控制模块,用于当所述车辆完全进入所述充电车位时,控制车位锁上锁。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装置还包括:

充电事件检测模块,用于检测充电事件的触发。

计费模块,用于当检测到充电事件的触发时,基于充电时间对充电行为进行计费。

充电结束检测模块,用于检测充电事件是否结束。

付费信息检测模块,用于当所述充电事件结束时,检测在第一预设时间内是否接收到付费信息。

滞纳费用计费模块,用于当在第一预设时间内未接收到付费信息时,进行滞纳费用的计费。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充电事件检测模块包括:

充电指令获取单元,用于获取充电指令。

电子锁激活单元,用于激活所述充电枪的电子锁。

电子锁状态检测单元,用于检测充电枪的电子锁是否处于上锁状态。

第二告警信息输出单元,用于当所述电子锁未处于上锁状态时,发出第二告警信息。

充电事件触发单元,用于当所述电子锁处于上锁状态时,控制充电模块输出电能,触发充电事件。

所述付费信息检测模块还用于当在第一预设时间内接收到付费信息时,解锁所述充电枪的电子锁。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装置还包括:

充电枪位置检测模块,用于当所述充电事件结束时,检测充电枪在第二预设时间内是否放置在预设位置。

车位锁解锁控制模块,用于当所述充电枪在第二预设时间内放置在预设位置时,控制车位锁解锁。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装置还包括:

车辆驶离检测模块,用于当在第一预设时间内接收到付费信息时,检测车辆在第三预设时间内是否离开所述充电车位。

滞留费用计费模块,用于当车辆在所述第三预设时间内未离开所述充电车位,控制车位锁上锁,并进行滞留费用的计费。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装置还包括:

断开连接检测模块,用于当所述充电事件结束时,检测在第四预设时间内所述充电枪是否与车辆断开连接。

电子锁重新激活模块,用于当在第四预设时间内所述充电枪未与车辆断开连接,则激活所述充电枪的电子锁。

关于充电桩充电控制装置的具体限定可以参见上文中对于充电桩充电控制方法的限定,在此不再赘述。上述充电桩充电控制装置中的各个模块可全部或部分通过软件、硬件及其组合来实现。上述各模块可以硬件形式内嵌于或独立于计算机设备中的处理器中,也可以以软件形式存储于计算机设备中的存储器中,以便于处理器调用执行以上各个模块对应的操作。

在一个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计算机设备,在本实施例中,该计算机设备为充电桩,或者说,该计算机设备为充电桩的控制器,其内部结构图可以如图3所示。该光伏控制器包括通过系统总线连接的处理器、存储器。其中,该充电桩的控制器的处理器用于提供计算和控制能力。该充电桩的控制器的存储器包括非易失性存储介质、内存储器。该非易失性存储介质存储有操作系统、运行程序和数据库。该内存储器为非易失性存储介质中的操作系统和运行机程序的运行提供环境。该充电桩的控制器的数据库用于存储参考斜率。该运行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以实现一种充电桩充电控制方法。

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图3中示出的结构,仅仅是与本申请方案相关的部分结构的框图,并不构成对本申请方案所应用于其上的计算机设备的限定,具体的计算机设备可以包括比图中所示更多或更少的部件,或者组合某些部件,或者具有不同的部件布置。

在一个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计算机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及存储在存储器上并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处理器执行计算机程序时实现以下步骤:

感应车辆。

当感应到车辆进入预设范围内时,获取车辆图像。

解析所述车辆图像,获取车辆类型。

检测所述车辆类型是否为新能源车。

当所述车辆类型为新能源车时,控制车位锁解锁。

当所述车辆类型为非新能源车时,发出第一告警信息。

在一个实施例中,处理器执行计算机程序时还实现以下步骤:

感应车辆的位置,检测所述车辆是否完全进入充电车位。

当所述车辆完全进入所述充电车位时,控制车位锁上锁。

在一个实施例中,处理器执行计算机程序时还实现以下步骤:

检测充电事件的触发。

当检测到充电事件的触发时,基于充电时间对充电行为进行计费。

检测充电事件是否结束。

当所述充电事件结束时,检测在第一预设时间内是否接收到付费信息。

当在第一预设时间内未接收到付费信息时,进行滞纳费用的计费。

在一个实施例中,处理器执行计算机程序时还实现以下步骤:

获取充电指令。

激活所述充电枪的电子锁。

检测充电枪的电子锁是否处于上锁状态。

当所述电子锁未处于上锁状态时,发出第二告警信息。

当所述电子锁处于上锁状态时,控制充电模块输出电能,触发充电事件。

所述当所述充电事件结束时,检测在第一预设时间内是否接收到付费信息的步骤之后还包括:

当在第一预设时间内接收到付费信息时,解锁所述充电枪的电子锁。

在一个实施例中,处理器执行计算机程序时还实现以下步骤:

当所述充电事件结束时,检测充电枪在第二预设时间内是否放置在预设位置。

当所述充电枪在第二预设时间内放置在预设位置时,控制车位锁解锁。

在一个实施例中,处理器执行计算机程序时还实现以下步骤:

当在第一预设时间内接收到付费信息时,检测车辆在第三预设时间内是否离开所述充电车位。

当车辆在所述第三预设时间内未离开所述充电车位,控制车位锁上锁,并进行滞留费用的计费。

在一个实施例中,处理器执行计算机程序时还实现以下步骤:

当所述充电事件结束时,检测在第四预设时间内所述充电枪是否与车辆断开连接。

当在第四预设时间内所述充电枪未与车辆断开连接,则激活所述充电枪的电子锁。

在一个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以下步骤:

感应车辆。

当感应到车辆进入预设范围内时,获取车辆图像。

解析所述车辆图像,获取车辆类型。

检测所述车辆类型是否为新能源车。

当所述车辆类型为新能源车时,控制车位锁解锁。

当所述车辆类型为非新能源车时,发出第一告警信息。

在一个实施例中,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还实现以下步骤:

感应车辆的位置,检测所述车辆是否完全进入充电车位。

当所述车辆完全进入所述充电车位时,控制车位锁上锁。

在一个实施例中,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还实现以下步骤:

检测充电事件的触发。

当检测到充电事件的触发时,基于充电时间对充电行为进行计费。

检测充电事件是否结束。

当所述充电事件结束时,检测在第一预设时间内是否接收到付费信息。

当在第一预设时间内未接收到付费信息时,进行滞纳费用的计费。

在一个实施例中,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还实现以下步骤:

获取充电指令。

激活所述充电枪的电子锁。

检测充电枪的电子锁是否处于上锁状态。

当所述电子锁未处于上锁状态时,发出第二告警信息。

当所述电子锁处于上锁状态时,控制充电模块输出电能,触发充电事件。

所述当所述充电事件结束时,检测在第一预设时间内是否接收到付费信息的步骤之后还包括:

当在第一预设时间内接收到付费信息时,解锁所述充电枪的电子锁。

在一个实施例中,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还实现以下步骤:

当所述充电事件结束时,检测充电枪在第二预设时间内是否放置在预设位置。

当所述充电枪在第二预设时间内放置在预设位置时,控制车位锁解锁。

在一个实施例中,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还实现以下步骤:

当在第一预设时间内接收到付费信息时,检测车辆在第三预设时间内是否离开所述充电车位。

当车辆在所述第三预设时间内未离开所述充电车位,控制车位锁上锁,并进行滞留费用的计费。

在一个实施例中,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还实现以下步骤:

当所述充电事件结束时,检测在第四预设时间内所述充电枪是否与车辆断开连接。

当在第四预设时间内所述充电枪未与车辆断开连接,则激活所述充电枪的电子锁。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实现上述实施例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流程,是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来完成,所述的计算机程序可存储于一非易失性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该计算机程序在执行时,可包括如上述各方法的实施例的流程。其中,本申请所提供的各实施例中所使用的对存储器、存储、数据库或其它介质的任何引用,均可包括非易失性和/或易失性存储器。非易失性存储器可包括只读存储器(rom)、可编程rom(prom)、电可编程rom(eprom)、电可擦除可编程rom(eeprom)或闪存。易失性存储器可包括随机存取存储器(ram)或者外部高速缓冲存储器。作为说明而非局限,ram以多种形式可得,诸如静态ram(sram)、动态ram(dram)、同步dram(sdram)、双数据率sdram(ddrsdram)、增强型sdram(esdram)、同步链路(synchlink)dram(sldram)、存储器总线(rambus)直接ram(rdram)、直接存储器总线动态ram(drdram)、以及存储器总线动态ram(rdram)等。

以上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申请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发明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申请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申请的保护范围。因此,本申请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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