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储气筒管梁支架总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213193发布日期:2019-03-27 11:00阅读:211来源:国知局
一种储气筒管梁支架总成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储气筒管梁支架总成。



背景技术:

在汽车的车辆制动系统中,储气筒支架是储气筒必备的固定架,通过储气筒支架将储气筒固定在汽车底盘上。通常,一辆汽车使用的储气筒数量为二至四个,在布置这些储气筒时,不仅要考虑储气筒安装数量,还要考虑储气筒的安装位置,需要根据具体使用情况设计专门的组合支架。

目前,现有技术中的储气筒支架只能从车辆一侧安装在车架上,不具有通用性,并且结构及安装相对复杂,零部件数量多,重量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提供一种更加可靠,满足设计要求,降低市场索赔的储气筒管梁支架总成。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储气筒管梁支架总成,包括管座、储气筒支架、支撑座和定位防转销,所述管座的管体上固定有储气筒支架,所述储气筒支架包括两个,且两个所述储气筒支架完全对称,所述管座的一端通过定位防转销固定有支撑座,所述管座的另一端固定有封盖。

进一步的,所述管座包括管体、连接座、连接柱和连接孔,所述管体为中空结构,所述管体一端固定有连接座,所述连接座一端固定有连接柱,所述连接柱和所述连接座中心设有连接孔。

进一步的,所述储气筒支架包括本体一、固定孔和支撑边,所述本体一中心设有固定孔,所述本体一的两端为曲边,所述曲边上固定有支撑边。

进一步的,所述支撑座包括本体二、凸台、固定螺栓孔、定位防转销孔和插孔,所述本体二下端两侧设有凸台,所述凸台中心设有固定螺栓孔,所述凸台的上端设有定位防转销孔,所述定位防转销孔与插孔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插孔的内直径略大于所述连接柱的外直径。

有益之处:本实用新型通过支撑座上的四个固定螺栓孔起到了对整个装置固定的作用,提高了总成的固定强度;通过定位防转销的作用,防止了管座与支撑座之间发生旋转位移,保证了储气筒的安装和固定强度。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图1的右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图1中管座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图1中储气筒支架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图1中储气筒支架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图1中支撑座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图1中支撑座的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管座,101管体,102连接座,103连接柱,104连接孔, 2储气筒支架,201本体一,202固定孔,203支撑边,3支撑座,301 本体二,302凸台,303固定螺栓孔,304定位防转销孔,305插孔, 4定位防转销,5封盖。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左”、“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参照图1-7,一种储气筒管梁支架总成,包括管座1、储气筒支架2、支撑座3和定位防转销4,所述管座1的管体101上固定有储气筒支架2,所述储气筒支架2包括两个,且两个所述储气筒支架2 完全对称,所述管座1的一端通过定位防转销4固定有支撑座3,所述管座1的另一端固定有封盖5。所述管座1包括管体101、连接座 102、连接柱103和连接孔104,所述管体101为中空结构,所述管体101一端固定有连接座102,所述连接座102一端固定有连接柱 103,所述连接柱103和所述连接座102中心设有连接孔104。所述储气筒支架2包括本体一201、固定孔和支撑边203,所述本体一201 中心设有固定孔,所述本体一201的两端为曲边,所述曲边上固定有支撑边203。所述支撑座3包括本体二301、凸台302、固定螺栓孔 303、定位防转销4孔304和插孔305,所述本体二301下端两侧设有凸台302,所述凸台302中心设有固定螺栓孔303,所述凸台302 的上端设有定位防转销孔304,所述定位防转销孔304与插孔305连接。所述插孔305的内直径略大于所述连接柱103的外直径。

使用时,将管座1管体101上的连接柱103插入支撑座3的插孔 305内,然后通过定位防转销4插入定位防转销孔304和连接孔104,将支撑座3和管座1固定在一起,然后将两个储气筒支架2焊接在管体101上,且两个储气筒支架2相对放置,在通过本体二301上的固定螺栓孔303将支撑座3固定在需要的位置。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