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屏组件、中控台流媒体系统及汽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689351发布日期:2019-09-17 20:18阅读:884来源:国知局
显示屏组件、中控台流媒体系统及汽车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显示屏组件、中控台流媒体系统及汽车。



背景技术:

在现有的汽车上,均需要设置有后视镜并且需要在车身上加装摄像头以使用户在车内能够观察到车外的情况,而现有的车身上的摄像头安装时非常麻烦,需要拼接、调试、拆卸原车零件,且安装后的成像效果差,同时无法有效地在后视镜处观察到车身四周的情况。

同时,用户在使用现有的后视镜时,往往需要抬起头观看后视镜,使得用户需要仰视才能够进行观看,从而会导致用户在使用时会因为仰视查看后视镜而造成无法及时观察到车辆正在行驶的路况,进而容易导致车辆发生事故。

因此,有必要提供一种新的显示屏组件、中控台流媒体系统及汽车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种显示屏组件、中控台流媒体系统及汽车,旨在解决现有技术中汽车的流媒体需要仰视才能观看到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显示屏组件包括安装在汽车中控台旁的主框、设置在所述主框内的主控单元以及设置在所述主框上的显示屏,所述主框上开设有通孔,所述通孔位于所述汽车中控台与所述显示屏之间。

所述主控单元为控制电路板。

所述通孔为长条形孔。

所述显示屏组件还包括设置于所述主框内的无线充电模块,所述无线充电模块位于所述通孔内。

所述无线充电模块包括设置于所述通孔内的电磁感应线圈。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中控台流媒体系统,所述中控台流媒体系统包括安装于汽车四周并与所述显示屏信号连接的左侧摄像头、右侧摄像头、前端摄像头、后端摄像头以及如上所述的显示屏组件,所述前端摄像头安装于所述汽车的车头、所述后端摄像头安装于所述汽车的车尾、所述左侧摄像头安装于所述汽车的车身的左侧、所述右侧摄像头安装于所述汽车的车身的右侧。

优选地,所述主控单元包括WIFI单元,所述左侧摄像头、所述右侧摄像头、所述前端摄像头和所述后端摄像头均与所述WIFI单元信号连接。

优选地,所述主控单元还包括语音识别单元,所述语音识别单元与所述显示屏电连接。

另外,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汽车所述汽车包括如上所述的中控台流媒体系统。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中,通过在汽车中控台旁安装该显示屏组件,从而使得用户在进行观看该显示屏组件时,只需要平时中控台旁的显示屏组件即可进行观看,从而使得用户不用再进行仰视,进而减少了用户驾驶时的安全性。同时,由于是将该显示屏组件直接安装于汽车中控台旁,从而在安装该显示屏组件时,不需要再对汽车进行拼接、调试、拆卸原车零件,从而能够显著地提高安装后的成像效果。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示出的结构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显示屏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号说明:

本实用新型目的的实现、功能特点及优点将结合实施例,参照附图做进一步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需要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有方向性指示(诸如上、下、左、右、前、后……)仅用于解释在某一特定姿态(如附图所示)下各部件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运动情况等,如果该特定姿态发生改变时,则该方向性指示也相应地随之改变。

另外,在本实用新型中如涉及“第一”、“第二”等的描述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其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并且,本实用新型各个实施例之间的技术方案可以相互结合,但是必须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基础,当技术方案的结合出现相互矛盾或无法实现时应当认为这种技术方案的结合不存在,也不在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显示屏组件、中控台流媒体系统及汽车,旨在解决现有技术中汽车的流媒体需要仰视才能观看到的问题。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显示屏20组件包括安装在汽车中控台(未图示)旁的主框10、设置在主框10内的主控单元以及设置在主框 10上的显示屏20,主框10上开设有通孔11,通孔11位于汽车中控台与显示屏20之间。

在该实施例中,通过在汽车中控台旁安装该显示屏20组件,从而使得用户在进行观看该显示屏20组件时,只需要平时中控台旁的显示屏20组件即可进行观看,从而使得用户不用再进行仰视,进而减少了用户驾驶时的安全性。同时,由于是将该显示屏20组件直接安装于汽车中控台旁,从而在安装该显示屏20组件时,不需要再对汽车进行拼接、调试、拆卸原车零件,从而能够显著地提高安装后的成像效果。

其中,由于通孔11位于汽车中控台与显示屏20之间,使得该显示屏20 组件与中控台隔离,从而有利于主机散热。同时,由于显示屏20组件还包括设置于主框10内的无线充电模块(未图示),且无线充电模块位于通孔11 内。使得当用户在进行驾驶时,可以直接将手机放置于通孔11内,可对手机进行无线充电,提升了该显示屏20组件在使用时的行车安全与便利性。

而由于该显示屏20组件内的主控单元需要具备智能、自动化等功能,故优选此阿勇主控单元为控制电路板。

进一步的,通孔11为长条形孔。且该长条形孔能够与手机的长度适配,使得用户在进行放置手机时更加便捷。

在上述优选地实施例中,无线充电模块包括设置于通孔11内的电磁感应线圈。通过电磁感应线圈使得该电磁感应线圈的初级线圈通入一定频率的交流电后,通过电磁感应在次级线圈中产生一定的电流,从而将能量从传输断转移到接收端。即,在优选地实施例中,该显示屏20组件采取的为Qi标准无线充电方式。而在其他的丧失了中,该显示屏20组件还可以采取PMA (Power Matters Alliance)标准、A4WP(Alliance for Wireless Power)标准、 iNPOFi技术活Wi-Po技术等,在此不做限制。

另外,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中控台流媒体系统,中控台流媒体系统包括安装于汽车四周并与显示屏20信号连接的左侧摄像头、右侧摄像头、前端摄像头、后端摄像头以及上述显示屏20组件,前端摄像头安装于汽车的车头、后端摄像头安装于汽车的车尾、左侧摄像头安装于汽车的车身的左侧、右侧摄像头安装于汽车的车身的右侧。

在该实施例中,通过将前端摄像头安装于汽车的车头、后端摄像头安装于汽车的车尾、左侧摄像头安装于汽车的车身的左侧、右侧摄像头安装于汽车的车身的右侧,从而使得用户在车内便可通过显示屏20组件观看该四处摄像头拍摄的车身360°的画面,从而将多个摄像头的画面集成与一个显示屏 20组件上,减少了用户在行车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其中,主控单元还包括语音识别单元,语音识别单元与显示屏20电连接。需要说明的是,以图1为例,当用户在行车过程中时,若用户说出“看左边”或“左边”等词汇时,显示屏20的屏幕便全部用于播放左侧摄像头拍摄的画面;若用户说出“看右边”或“右边”等词汇时,显示屏20的屏幕便全部用于播放右侧摄像头拍摄的画面;若用户说出“看后面”或“后面”等词汇时,显示屏20的屏幕便会分为三块,左侧屏幕、中部屏幕以及右侧屏幕,此时左侧屏幕会播放左侧摄像头拍摄的画面,右侧屏幕便会播放右侧摄像头拍摄的画面,而中部屏幕便会播放后端摄像头拍摄的画面。

同时,可以理解的是,用于该中控台流媒体的显示屏20组件明显还包括导航功能、视频回放功能、FM发射功能等功能。特别地,若用户说出“都不看”或“不看”等词汇时,显示屏20的屏幕不会出现摄像头拍摄的画面,而会出现“导航”、“视频回放”“FM”等按钮供用户进行选择。

另外,该主控单元还包括WIFI单元,左侧摄像头、右侧摄像头、前端摄像头和后端摄像头均与WIFI单元信号连接。在该实施例中,用户可以通过手机与主控单元内的WIFI单元进行连接,从而通过手机查看左侧摄像头、右侧摄像头、前端摄像头以及后端摄像头拍摄的画面。

进一步的,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汽车,该汽车包括上述中控台流媒体系统。由于该汽车采用了上述所有实施例的全部技术方案,因此至少具有上述实施例的技术方案所带来的所有有益效果,在此不再一一赘述。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凡是在本实用新型的构思下,利用本实用新型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变换,或直接/间接运用在其他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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