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车辆驾驶辅助设备(10)的镜头角度调节装置(50),所述车辆驾驶辅助设备(10)至少包括壳体(101、102)、摄像头模组(103)和所述镜头角度调节装置(50),所述镜头角度调节装置(50)包括:
第一限位机构(501),所述第一限位机构(501)与所述壳体(101、102)固定连接;
第二限位机构(504),所述第二限位机构(504)与所述摄像头模组(103)连接;
其特征在于,通过改变所述第二限位机构(504)相对于所述第一限位机构(501)的位置,能够调节所述摄像头模组(103)的镜头相对于所述壳体(101、102)的角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镜头角度调节装置(50),其特征在于,所述镜头角度调节装置(50)包括至少一个弹簧件(507),通过所述至少一个弹簧件(507)的伸缩,能够实现所述第一限位机构(501)与所述第二限位机构(504)之间的连接或脱离。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镜头角度调节装置(50),其特征在于,所述镜头角度调节装置(50)包括调节杆(502),所述调节杆(502)与所述第二限位机构(504)固定连接,通过所述调节杆(502)和所述至少一个弹簧件(507)的配合,不仅能够使得所述第一限位机构(501)与所述第二限位机构(504)连接或脱离而且能够使得所述第二限位机构(504)相对于所述第一限位机构(501)移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镜头角度调节装置(50),其特征在于,所述镜头角度调节装置(50)包括调节杆(502),所述调节杆(502)与所述第二限位机构(504)固定连接,通过按压和推动所述调节杆(502),不仅能够使得所述第一限位机构(501)与所述第二限位机构(504)脱离而且能够使得所述第二限位机构(504)相对于所述第一限位机构(501)移动。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镜头角度调节装置(5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机构(501)具有滑槽(503),所述调节杆(502)能够在所述滑槽(503)中移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镜头角度调节装置(5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机构(501)具有多个凸起部分和/或所述第二限位机构(504)具有至少一个凸起部分。
7.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镜头角度调节装置(5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限位机构(504)具有第一限位部分(505),所述第一限位部分(505)能够限制所述第一限位机构(501)在第一方向(x)上相对于所述第二限位机构(504)的移动,其中,所述第一方向(x)为所述调节杆(502)的运动方向。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镜头角度调节装置(5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限位机构(504)具有指示柱,所述指示柱贴靠在所述第一限位机构(501)上并且具有指针,所述指针能够在所述第一限位机构(501)上指示出镜头角度值。
9.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镜头角度调节装置(5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限位机构(504)具有第一限位部分(505)和第二限位部分(515),所述第一限位部分(505)能够限制所述第一限位机构(501)在第一方向(x)上相对于所述第二限位机构(504)的移动,所述第二限位部分(515)能够限制所述第一限位机构(501)在第二方向(y)上相对于所述第二限位机构(504)的移动,其中,所述第一方向(x)为所述调节杆(502)的运动方向,所述第二方向(y)垂直于所述第一方向(x)和所述镜头的光轴方向(z)。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镜头角度调节装置(5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机构(501)是齿条或齿桥(501),所述齿条或齿桥(501)呈弧形或弓形。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镜头角度调节装置(5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限位机构(504)是限位垫板(504),所述第一限位部分(505)是所述限位垫板(504)上的限位齿,所述第二限位部分(515)是所述限位垫板(504)上的限位柱。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镜头角度调节装置(50),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限位机构(501)上设置有刻度标记,所述限位柱贴靠在所述第一限位机构(501)上并且具有指针,所述指针能够在所述第一限位机构(501)上指示出镜头角度值。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镜头角度调节装置(5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机构(501)上的限位部分能够与所述第二限位机构(504)上的限位部分啮合或脱开。
1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镜头角度调节装置(50),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模组(103)具有摄像头模组旋转底座(509),所述摄像头模组旋转底座(509)具有旋转轴(508),所述旋转轴(508)与所述壳体转动连接。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镜头角度调节装置(50),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摄像头模组旋转底座(509)上布置有多个第一支柱(511)和至少一个第二支柱(512),其中,所述多个第一支柱(511)用于支撑和/或固定所述摄像头模组(103)的基板(513),在所述第二限位机构(504)上设置有至少一个引导筒(506),所述至少一个弹簧件(507)和所述至少一个引导筒(506)能够依次套在所述至少一个第二支柱(512)上,以使得所述至少一个弹簧件(507)能够在所述至少一个引导筒(506)与所述摄像头模组旋转底座(509)之间伸缩。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镜头角度调节装置(50),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引导筒(506)从所述第二限位机构(504)出发,延伸穿过所述摄像头模组(103)的基板(513)。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镜头角度调节装置(50),所述基板(513)具有引导孔或者引导缺口,所述至少一个引导筒(506)能够以穿通所述引导孔的方式或者以靠置在引导缺口内的方式进行往复运动。
18.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镜头角度调节装置(50),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弹簧件(507)套在相应的第二支柱(512)上,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弹簧件(507)的一端支撑在所述摄像头模组旋转底座(509)的基板上,而另一端支撑在所述第二限位机构(504)的相应的引导筒(506)的端部上。
19.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镜头角度调节装置(50),其特征在于,通过按压和推动所述调节杆(502),不仅能够使得所述第一限位机构(501)与所述第二限位机构(504)脱离而且能够使得所述第二限位机构(504)相对于所述第一限位机构(501)移动,通过松开所述调节杆(502),能够使得所述第一限位机构(501)与所述第二限位机构(504)重新卡合连接或锁合连接。
20.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镜头角度调节装置(50),其特征在于,所述调节杆(502)与所述第二限位机构(504)以螺纹紧固的方式连接或者一体成型。
21.根据权利要求1至4之一所述的镜头角度调节装置(50),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101、102)具有安装面,通过所述镜头角度调节装置(50)能够使所述摄像头模组(103)的镜头的中心线与所述安装面所构成的角度在90度至0度之间变化。
22.根据权利要求1至4之一所述的镜头角度调节装置(50),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101、102)具有安装面,通过所述镜头角度调节装置(50)能够使所述摄像头模组(103)的镜头的中心线与所述安装面所构成的角度在90度至15度之间变化。
23.一种车辆驾驶辅助设备,所述车辆驾驶辅助设备至少包括壳体、摄像头模组和根据权利要求1至22中任一项所述的镜头角度调节装置。
24.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车辆驾驶辅助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驾驶辅助设备还包括:蜂鸣器,所述蜂鸣器被配置为用于发出语音信息。
25.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车辆驾驶辅助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驾驶辅助设备还包括:至少一个led灯,所述至少一个led灯被配置为用于发出视觉信息。
26.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车辆驾驶辅助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驾驶辅助设备还包括:散热孔,所述散热孔不仅能够用于散热而且能够用于传播所述蜂鸣器的语音信息。
27.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车辆驾驶辅助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驾驶辅助设备还包括:音量控制单元,所述音量控制单元包括音量加减按键。
28.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车辆驾驶辅助设备,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车辆驾驶辅助设备的所述壳体上设置有标定凹槽。
29.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车辆驾驶辅助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驾驶辅助设备还包括:处理器单元,所述处理器单元用于处理所述车辆驾驶辅助设备所采集的数据信息。
30.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车辆驾驶辅助设备,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车辆驾驶辅助设备中,电源的供应和图像信息的传输通过同轴线和/或ahd线束来实现。
31.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车辆驾驶辅助设备,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车辆驾驶辅助设备的壳体上印制有二维码,通过扫描所述二维码,能够获取所述车辆驾驶辅助设备的产品信息,所述产品信息至少包括产品序列号和生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