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符发光的机动车牌照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964422阅读:32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字符发光的机动车牌照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机动车牌照,特别是一种字符可以发光的机动车牌照。
现有的机动车牌照是用金属薄板制成,其中牌照上的字符是在金属板上冲压出凸起的文字和数字组成。这样的车牌照在夜间或光线比较暗的情况下,牌照上的字号很难辨认清楚。为了克服上述不足,有关技术人员在车牌照上安置牌照灯或使车牌照上的字符发光,在CN2280642Y中公开了一种“LED发光机动车牌照”,它是在原有车牌照的字符上沿着字符表面的笔划镶嵌了发光二极管,这种车牌照上的字符通过发光二极管虽然能使他人在夜间或光线较暗的情况下看清楚,却存在着制造工艺复杂、加工成本高和发光不均匀等缺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制造成本低的字符发光的机动车牌照,它能在黑暗处发出比较均匀光线而很容易被他人辨认。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这样的技术方案实现的,它包括有底板和字符,其特征在于字符为与底板固接的发光字符单元,每个发光字符单元是采用透光材料一次成型的透光字符,透光字符的底部沿字符的笔划固有多个相互连接的发光二极管。发光二极管的各管脚之间是并联的,并与控制电路连接。将本实用新型安装在机动车上,当机动车在夜间或黑暗处行驶时,可通过控制电路使发光二极管发光,使他人能很容易地分辨清楚牌照上的字符。
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制造方便、节省电能和使用寿命长等优点,它能在黑暗处发出比较均匀光线而很容易被他人辨认。
本实用新型的
如下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图;图3为图2中A的放大图;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板;2.透光字符;3.发光二极管;4.面板;5.绝缘粘接材料;6.绝缘板。
以下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如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包括有底板1和字符,其特征在于字符为与底板1固接的发光字符单元,每个发光字符单元是采用透光材料一次成型的透光字符2,透光字符2的底部沿字符的笔划固有多个相互连接的发光二极管3。发光二极管3的各管脚之间是并联的,并与控制电路连接。将本实用新型安装在机动车上,当机动车在夜间或黑暗处行驶时,可通过控制电路使发光二极管3发光,使他人能很容易地分辨清楚牌照上的字符。
如图1所示,为了遮盖住发光二极管3管脚及与之相连接线路,使本实用新型整洁美观,在面板4上开有与透光字符2相对应的字符孔,面板4上的字符孔套在透光字符2上,面板4与底板1固接。面板4与底板1之间填充有绝缘粘接材料5,以便固定面板4及发光字符单元,使其牢固不易损坏。
透光材料可以为透明树脂,也可以为半透明树脂。若透光材料为透明材料,则需将该材料的内侧或底面制得粗糙,以便透出的光均匀。
如图3所示,发光二极管3与透光字符2的固接方式可以是发光二极管3固于与透光字符2相对应的绝缘板6上,绝缘板6与透光字符2相固接;如图4所示,也可以是发光二极管3镶嵌在透光字符2的底部。
权利要求1.一种字符发光的机动车牌照,包括有底板(1)和字符,其特征在于字符为与底板(1)固接的发光字符单元,每个发光字符单元是采用透光材料一次成型的透光字符(2),透光字符(3)的底部沿字符的笔划固有多个相互连接的发光二极管(3)。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字符发光的机动车牌照,其特征在于发光二极管(3)的各管脚之间是并联的。
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字符发光的机动车牌照,其特征在于面板(4)上开有与透光字符(2)相对应的字符孔,面板(4)上的字符孔套在透光字符(2)上,面板(4)与底板(1)固接。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字符发光的机动车牌照,其特征在于面板(4)与底板(1)之间填充有绝缘粘接材料(5)。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字符发光的机动车牌照,其特征在于透光材料为透明树脂。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字符发光的机动车牌照,其特征在于透光材料为半透明树脂。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字符发光的机动车牌照,其特征在于发光二极管(3)与透光字符(2)的固接方式是发光二极管(3)固于与透光字符(2)相对应的绝缘板(6)上,绝缘板(6)与透光字符(2)相固接。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字符发光的机动车牌照,其特征在于发光二极管(3)与透光字符(2)的固接方式是发光二极管(3)镶嵌在透光字符(2)的底部。
专利摘要一种字符发光的机动车牌照,包括有底板和字符,其特征在于:字符为与底板固接的发光字符单元,每个发光字符单元是采用透光材料一次成型的透光字符,透光字符的底部沿字符的笔划固有多个相互连接的发光二极管。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制造方便、节省电能和使用寿命长等优点,它能在黑暗处发出比较均匀光线而很容易被他人辨认。
文档编号B60R13/10GK2369905SQ9923139
公开日2000年3月22日 申请日期1999年4月14日 优先权日1999年4月14日
发明者王红权, 王代寿, 冯志光 申请人:王红权, 王代寿, 冯志光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