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提高在使用蓄电池模块时的安全性的方法和装置的制造方法_4

文档序号:9437717阅读:来源:国知局
作为可控电阻运行并且接通下半桥装置Hu。单元模块Z在其连接端上不输出电压并且如此缓慢地放电。放电过程的持续时间例如达到由几个小时到几天。
[0063]除了在图3中示出了借助于单元监控电子装置对蓄电池单元的监控之外,通过配置给至少一个蓄电池单元BZ之一的模块监控电子装置MSC的蓄电池单元自身监控是可能的。为此给每个蓄电池单元BZ配置自身的子单元监控电子装置。该子单元监控电子装置与主单元监控电子装置通信。主单元监控电子装置与模块监控电子装置MSC通信,该模块监控电子装置还根据与主单元监控电子装置通信的信息做出反应。
【主权项】
1.用于引起车辆的蓄电池模块的安全状态的方法,其中连续检测并评估所述蓄电池模块的当前状态,并且要引起的所述蓄电池模块的安全状态是一个这样的状态,在该状态下减小故障的蓄电池模块的影响,其特征在于,根据车辆状态实施所述安全状态的引起。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引起的所述蓄电池模块的安全状态下,在该安全状态下减小故障的蓄电池模块的影响,在所述蓄电池模块的端子之间基本上不存在电压。3.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为了引起所述蓄电池模块的安全状态,在该安全状态下减小故障的蓄电池模块的影响,尽可能快速地将所述蓄电池模块放电。4.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为了引起所述蓄电池模块的安全状态,在该安全状态下减小故障的蓄电池模块的影响,在所述蓄电池模块的端子之间接通电流旁路,和/或在所述蓄电池模块的区域中使用放电装置,尤其是放电器,和/或使用快速放电装置,尤其是超快速放电器。5.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状态是不正常的车辆状态,尤其是在车辆事故期间或者在车辆事故之后的车辆状态;以及在所述不正常的车辆状态出现时或之后引起所述蓄电池模块的安全状态,在该安全状态下减小故障的蓄电池模块的影响。6.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基于来自车辆安全系统的信息和/或根据表示加速度变量的变量确定所述车辆状态,其中尤其设定: -实施所述变量与至少一个阈值的比较;以及 -如果所述变量超过所述阈值,那么引起所述蓄电池模块的安全状态。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加速度变量是所述车辆或车辆构件的直线加速度(a)和/或旋转加速度(α )。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借助于MEMS传感器确定表示加速度变量的变量。9.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通过考虑所述蓄电池模块的充电状态和/或所述蓄电池模块的机械完整性的程度和/或在所述蓄电池模块内部的压力和/或所述蓄电池模块的温度和/或所述蓄电池模块使用的化学系统来实施所述蓄电池模块的安全状态的引起,在该安全状态下减小故障的蓄电池模块的影响。10.用于车辆的本质安全的蓄电池模块(EB)的控制器,适用于引起所述蓄电池模块的安全状态,其中连续检测并评估所述蓄电池模块的当前状态,并且要引起的所述蓄电池模块的安全状态是一个这样的状态,在该状态下减小故障的蓄电池模块的影响,其特征在于,设有用于根据车辆状态弓I起所述安全状态的装置。11.本质安全的蓄电池模块(EB),其特征在于,设有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控制器。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本质安全的蓄电池模块(EB),其特征在于,为了确定所述蓄电池模块的当前状态设有至少一个传感装置(S),尤其是用于获取所述蓄电池模块的物理变量的传感装置(S)。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本质安全的蓄电池模块(EB),其特征在于,所述用于引起所述蓄电池模块的安全状态的装置通过考虑通过传感方式确定的所述蓄电池模块的充电状态和/或通过传感方式确定的所述蓄电池模块的机械完整性的程度和/或通过传感方式确定的在所述蓄电池模块内部的压力和/或通过传感方式确定的所述蓄电池模块的温度和/或所述蓄电池模块使用的化学系统和/或通过传感方式确定的所述车辆的直线加速度和/或通过传感方式确定的所述车辆的旋转加速度和/或通过传感方式确定的所述蓄电池模块的关于其安全性的当前状态来减小故障的蓄电池模块的影响。14.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本质安全的蓄电池模块(EB),其特征在于,设有用于预测所述蓄电池模块的充电电流的时间曲线和/或所述蓄电池模块的功率能力和/或所述蓄电池模块的可提取的电荷的装置。15.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本质安全的蓄电池模块(EB),其特征在于,为了引起所述蓄电池模块的安全状态设有至少一个执行器(A1、A2)。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本质安全的蓄电池模块(EB),其特征在于,提供如下装置,通过所述装置驱控和操作所述用于引起蓄电池模块的安全状态的执行器(Al、A2),尤其是放电装置(放电器)和/或快速放电装置(超快速放电装置),和/或用于施加电流旁路的装置和/或用于接通所述蓄电池模块的输出电压的执行器(Al、A2),其中通过执行器(Al、A2)在不正常的车辆状态出现时或之后: -对于在不正常的车辆状态出现时或之后在所述蓄电池模块内部的压力保持不变的情况,激活所述快速放电装置并且尽可能快速地实施放电并且在放电过程期间监控所述蓄电池模块的温度、在所述蓄电池模块内部的压力以及所述蓄电池模块的充电状态;并且对于在放电过程期间所述蓄电池模块的压力非常大幅上升的情况,降低所述放电过程的速度;或者 -对于在不正常的车辆状态出现时或之后在所述蓄电池模块内部的压力下降并且存在所述蓄电池模块的高充电状态的情况,激活所述放电装置并且以技术上尽可能高的电流实施所述放电并且在放电过程期间监控所述蓄电池模块的温度、在所述蓄电池模块内部的压力以及所述蓄电池模块的充电状态;并且对于在放电过程期间所述蓄电池的压力非常大幅上升的情况,减小放电电流;或者 -对于在不正常的车辆状态出现时或之后在所述蓄电池模块内部的压力下降并且存在所述蓄电池模块的低充电状态的情况,激活放电装置并且以技术上尽可能小的电流或者关于技术上最高可能和最小可能电流的平均电流实施放电并且在放电过程期间监控所述蓄电池模块的温度、在所述蓄电池模块内部的压力以及所述蓄电池模块的充电状态;并且对于在放电过程期间所述蓄电池的压力非常大幅上升的情况,减小放电电流。17.按照权利要求1至9之一所述的方法和/或按照权利要求10至16之一所述的装置和/或按照权利要求10所述的控制器和/或按照权利要求11至16之一所述的本质安全的蓄电池模块(EB)在车辆技术和/或能源技术中的应用。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引起车辆的蓄电池模块的安全状态的方法,其中连续检测并评估蓄电池模块的当前状态,并且要引起的所述蓄电池模块的安全状态是一个这样的状态,在该状态下减小故障的蓄电池模块的影响,其中根据车辆状态实施所述安全状态的引起。
【IPC分类】B60L11/18, H01M10/48, B60L3/04, H01M2/34, H01M10/42
【公开号】CN105189183
【申请号】CN201480014142
【发明人】H·芬克
【申请人】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三星Sdi株式会社
【公开日】2015年12月23日
【申请日】2014年2月10日
【公告号】DE102013204519A1, US20160039289, WO2014139740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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