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动童车底盘支撑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075273阅读:372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动童车底盘支撑架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电动童车底盘支撑架,包括上支撑边、下支撑边和连接上支撑边和下支撑边之间的连接筋;所述的上支撑边呈弧线结构,上支撑边上设有阶梯状凹口,所述的下支撑边为直线结构;所述的连接筋包括弯曲段和直线段,所述的连接筋至少有三个。本实用新型有效地加强了底盘的承受力度,延长了童车的使用寿命。
【专利说明】一种电动童车底盘支撑架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童车上的支撑结构,尤其是一种位于电动童车底盘上的支撑架。
【背景技术】
[0002]现有市场上电动童车的结构逼真,做工精细,和真实的车辆结构相似,但是童车在组装过程中还是会出现问题,如童车在制造时,底盘和座驾一体成型,仅依靠童车外壳四周零件的支撑,长期使用后,童车壳体受损严重,易变性开裂,难以保证童车受力后能够保持座驾不下沉,起不到承载儿童的重量的作用。因此,在童车底盘设置支撑架是十分必要的。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能够在童车底盘起到支撑作用,延长童车使用寿命的支撑架。
[0004]本实用新型解决的是现有的电动童车底盘位置缺乏支撑架结构,难以保持童车在使用过程中的平稳,使用寿命减短的问题。
[0005]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本实用新型包括上支撑边、下支撑边和连接上支撑边和下支撑边之间的连接筋;所述的上支撑边呈弧线结构,上支撑边上设有阶梯状凹口 ;所述的下支撑边为直线结构;所述的连接筋包括弯曲段和直线段,所述的连接筋至少有三个。
[0006]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可以安装在童车底盘的前后两端,上支撑边安装在童车壳体上,下支撑边安装在童车的底盘上。连接筋上的弯曲段和童车壳体的边沿接触,起到支撑点的作用,直线段对弯曲段起到加强和支撑作用。上支撑边上的凹口设计,可以准确地和童车壳体配合,安装方便又精确。
[0007]支撑架的安装,有效地加强了底盘的承受力度,延长了童车的使用寿命。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8]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09]图2是本实用新型后侧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0]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0011]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中,本实用新型包括上支撑边1、下支撑边3和连接上支撑边I和下支撑边3之间的连接筋2。
[0012]本实施例中,上支撑边I呈弧线结构,上支撑边I上设有阶梯状凹口,所述的阶梯状凹口有两个,分别为阶梯状凹口 1-1和阶梯状凹口 1-2,凹口 1-1和凹口 1-2以上支撑边I的平分线为中心线对称分布在上支撑边I上。阶梯状凹口能快速和童车底盘配合,安装位置精确。
[0013]本实施例中,下支撑边3为直线结构。连接筋2有三个,分别位于下支撑边3的两端和中间。连接筋2包括弯曲段2-2和直线段。
[0014]本实施例中,直线段有两段,分别为上直线段2-1和下直线段2-3。上直线段2-1的一端和弯曲段2-2的一端连接,另一端和上支撑边I连接;下直线段2-3的一端和弯曲段2-2的另一端连接,另一端和下支撑边3连接。弯曲段2-2和童车壳体的边沿接触,起到支撑点的作用,直线段(2-1,2-3)对弯曲段2-2起到加强和支撑作用。
[0015]本实施例中,上支撑边I和下支撑边3上设有安装孔4,通过安装孔4将支撑架固定于童车壳体和底盘上,安装方便快捷。
[0016]本实施例中,支撑架的后侧是凹槽5,凹槽5内设有加强筋6。这样能够减轻支撑架的重量,从而减轻童车整体的重量。
【权利要求】
1.一种电动童车底盘支撑架,包括上支撑边、下支撑边和连接上支撑边和下支撑边之间的连接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支撑边呈弧线结构,上支撑边上设有阶梯状凹口 ;所述的下支撑边为直线结构;所述的连接筋包括弯曲段和直线段,所述的连接筋至少有三个。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动童车底盘支撑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阶梯状凹口有两个,分别以上支撑边的平分线为中心线对称分布在上支撑边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动童车底盘支撑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连接筋有三个,分别位于下支撑边的两端和中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动童车底盘支撑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直线段有两段,分别为上直线段和下直线段;上直线段的一端和弯曲段的一端连接,另一端和上支撑边连接;下直线段的一端和弯曲段的另一端连接,另一端和下支撑边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动童车底盘支撑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支撑边和下支撑边上设有安装孔。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动童车底盘支撑架,其特征在于支撑架的后侧是凹槽,凹槽内设有加强筋。
【文档编号】B62K9/00GK203419218SQ201320534809
【公开日】2014年2月5日 申请日期:2013年8月30日 优先权日:2013年8月30日
【发明者】陆利平 申请人:浙江佳佳童车有限公司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