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平衡儿童用品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82077阅读:186来源:国知局
智能平衡儿童用品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儿童用品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智能平衡儿童用品。



背景技术:

电动平衡车,又叫体感车、思维车、摄位车等。电动平衡车是现代人用来作为代步工具、休闲娱乐的一种新型的绿色环保的产物。但现有技术中的电动平衡车仅能够供大人或者年龄较大可以独立站立在电动平衡车上并能够控制电动平衡车的儿童使用,而对于婴幼儿则无法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可供婴幼儿使用的智能平衡儿童用品。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智能平衡儿童用品,包括儿童用品本体、支撑于地面的底盘组件、支撑在所述底盘组件与所述儿童用品本体之间的支撑架,所述儿童用品本体包括供儿童座或躺的座位机构,所述底盘组件包括底支架和车轮组件,所述车轮组件能够转动地连接在所述底支架上,所述支撑架设置在所述底支架上,所述智能平衡儿童用品还包括通过监测所述智能平衡儿童用品的状态来驱使所述车轮组件转动进而控制所述智能平衡儿童用品的状态的电子平衡装置。

优选地,所述支撑架包括第一支撑架和第二支撑架,所述第一支撑架和所述第二支撑架均沿上下方向延伸,所述第一支撑架位于所述第二支撑架的上方,所述第一支撑架的下部和所述第二支撑架的上部通过限位关节相转动连接,所述儿童用品本体设置在所述第一支撑架上,所述第二支撑架的下部设置在所述底支架上。

进一步地,当所述智能平衡儿童用品处于平衡状态时,所述第一支撑架和所述第二支撑架均沿竖直方向延伸。

优选地,所述电子平衡装置设置在所述底盘组件上,所述电子平衡装置包括用于监测所述智能平衡儿童用品的状态的状态监测仪、主控制器、用于驱使所述车轮组件转动的电机,所述状态监测仪与所述主控器电连接,所述主控制器与所述电机电连接。

进一步地,当所述状态监测仪监测的状态呈竖直状态时,所述智能平衡儿童用品在不受外力作用时处于静止状态;当所述智能平衡儿童用品前进时,所述状态监测仪监测的状态向前倾斜一设定值;当所述状态监测仪监测的状态向前倾斜超过所述设定值时,所述主控制器发送信号给所述电机,通过所述电机驱使所述车轮组件向前转动;当所述状态监测仪监测的状态向后倾斜时,所述主控制器发送信号给所述电机,通过所述电机驱使所述车轮组件向后转动。

更进一步地,所述主控制器根据所述状态监测仪监测的状态的倾斜程度控制所述电机的转速。

进一步地,所述状态监测仪为陀螺仪。

进一步地,所述车轮组件包括两个车轮,两个所述车轮分别对称设置在所述智能平衡儿童用品的左右两侧,所述电机至少设置在所述车轮组件中的一个所述车轮上。

进一步地,所述车轮组件包括两个车轮,两个所述车轮分别设置在所述智能平衡儿童用品的前部和后部,所述电机至少设置在所述车轮组件中的一个所述车轮上。

进一步地,所述车轮组件包括四个车轮,四个所述车轮分别对称设置在所述智能平衡儿童用品的前部的左右两侧和后部的左右两侧,所述电机至少设置在所述车轮组件中的一个所述车轮上。

优选地,所述儿童用品本体至少为儿童座兜、儿童襁褓座、儿童汽车座和儿童推车中的一种,所述儿童推车包括车架和设置在所述车架上的所述座位机构。

进一步地, 所述车架至少包括用于供人握持以推动所述智能平衡儿童用品的推杆。

由于上述技术方案的运用,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下列优点:本发明的智能平衡儿童用品具有电动平衡车的功能,可以供婴幼儿使用,从而方便了大人携带婴幼儿进行外出活动。

附图说明

附图1为本发明的智能平衡儿童用品的结构示意图之一(实施例1);

附图2为本发明的智能平衡儿童用品的结构示意图之二(实施例1);

附图3为本发明的智能平衡儿童用品的结构示意图之三(实施例1)

附图4为本发明的智能平衡儿童用品的结构示意图之四(实施例2);

附图5为本发明的智能平衡儿童用品的结构示意图之五(实施例2)。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来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阐述。

实施例1

如图1~图3所示,本发明的智能平衡儿童用品包括儿童用品本体1、支撑于地面的底盘组件2、支撑在底盘组件2和儿童用品本体1的底部之间的支撑架3。

儿童用品本体1包括供儿童座或躺的座位机构,儿童用品本体1设置在支撑架3上。本发明的儿童用品本体1可以为儿童座兜、儿童襁褓座、儿童汽车座及儿童推车中的任意一种,此处所说的儿童推车与生活中常用的儿童推车略有不同,该儿童推车仅包括车架和设置在车架上的座位机构,不包括车轮,车架至少包括用于供人握持以推动智能平衡儿童用品的推杆。

底盘组件2包括底支架21和能够转动地设置在底支架21上的车轮组件,车轮组件撑立于地面,车轮组件能够转动地连接在底支架21上。本实施例中,车轮组件可以包括两个车轮22,两个车轮22对称设置在底盘组件2的左右两侧,如图1和图2所示;或者,两个车轮22分别设置在智能平衡儿童用品的前部和后部,如图3所示。当然,车轮组件也可以包括四个车轮22,此时,四个车轮22中的两个车轮22对称设置在底盘组件2的前部的左右两侧,另外两个车轮22对称设置在底盘组件2的后部的左右两侧,无图示。

当车轮组件仅包括两个车轮22,且两个车轮22对称设置在底盘组件2的左右两侧时,该智能平衡儿童用品还包括支架5,支架5连接在儿童用品本体1或者支撑架3上。当智能平衡儿童用品停止运行时,支撑架3向前倾斜使支架5的下部和车轮组件共同撑立于地面,从而提高了该智能平衡儿童用品的稳定性。本发明中具体给出了一种实施例,如图2所示,该示意图以儿童推车为例,该儿童推车的车架包括推杆和前支架,前支架的上部与推杆连接,且前支架连接在儿童推车的座位机构上,此处的前支架即为该智能平衡儿童用品的支架5。

该智能平衡儿童用品还包括通过监测该智能平衡儿童用品的状态来驱使车轮组件转动进而来控制智能平衡儿童用品的状态的电子平衡装置。

电子平衡装置设置在底盘组件2上,具体的,电子平衡装置包括用于监测智能平衡儿童用品的状态的状态监测仪、主控制器、用于驱使车轮组件转动的电机4,状态监测仪与主控制器电连接,主控制器与电机4电连接。

状态监测仪根据其监测的状态的倾斜状态及倾斜程度来控制电机4的转动方向及转速。本实施例中,状态监测仪采用陀螺仪。

电机4至少设置在一个车轮22上,当电机4设置在多个车轮22上时,主控制器需控制各个电机4同步转动。

一种具体的实施方式,该智能平衡儿童用品还包括固定设置在底支架21上的主控制盒,状态监测仪和主控制器集成设置在主控制盒中。该智能平衡儿童用品还包括用于给状态监测仪、主控制器和电机4提供供电的电源装置,电源装置也集成设置在主控制盒中。

该智能平衡儿童用品的工作原理为:

在人推行该智能平衡儿童用品使用时启动状态监测仪,状态监测仪实时监测智能平衡儿童用品的状态,并将监测数据实时传输到主控制器中,主控制器收到状态监测仪传输的数据后进行分析:

当状态监测仪监测的状态为竖直状态时,说明该智能平衡儿童用品处于平衡状态,此时该智能平衡儿童用品在不受外力作用时保持静止不动,状态监测仪处于初始零位。

当智能平衡儿童用品需要前行时,人在该智能平衡儿童用品上施加一作用力,此时状态监测仪监测的状态为向前倾斜一定的角度,即状态监测仪的状态为偏离零位并向前倾斜一定角度,此角度即为控制器中设定的当智能平衡儿童用品正常行进时状态监测仪向前倾斜的角度的设定值。

当该智能平衡儿童用品行进过程中状态监测仪监测的状态向前倾斜的角度超过该设定值时,主控制器发送信号给电机4驱使电机4向前转动,电机4向前转动时驱动车轮组件向前转动,使得状态监测仪监测的状态向前倾斜的角度逐渐减小,直至在设定值范围内,在此过程中,电机4的转速根据状态监测仪监测的状态的倾斜程度来决定,当倾斜角度较大时,提高电机4的转速,当倾斜角度较小时,降低电机4的转速,以便于使智能平衡儿童用品能够快速稳定地调节到正常行进状态。

当状态监测仪监测的状态为向后倾斜时,主控制器发送信号给电机4驱使电机4向后转动,电机4向后转动时驱动车轮组件向后转动,使得状态监测仪监测的状态向后倾斜的角度逐渐减小并逐渐向前倾斜,直至向前倾斜的角度在设定值范围内,在此过程中,电机4的转速根据状态监测仪监测的状态的倾斜程度来决定,当倾斜角度较大时,提高电机4的转速,当倾斜角度较小时,降低电机4的转速,以便于使智能平衡儿童用品能够快速稳定地调节到正常行进状态。

实施例2

本实施例中,支撑架3包括第一支撑架31和第二支撑架32,第一支撑架31和第二支撑架32均沿上下方向延伸,第一支撑架31位于第二支撑架32的上方,第一支撑架31的下部和第二支撑架32的上部通过限位关节33相转动连接,儿童用品本体1设置在第一支撑架31上,第二支撑架32的下部设置在底支架21上。除支撑架3的结构外其余与实施例1结构相同,如图4和图5所示。

当智能平衡儿童用品处于平衡状态时,该智能平衡儿童用品在不受外力作用时静止不动,此时,第一支撑架31和第二支撑架32均沿竖直方向延伸。

本实施例中,当智能平衡儿童用品爬坡时,人对智能平衡儿童用品施加一作用力,在作用力的作用下使儿童用品本体1带动第一支撑架31向前运动,带动限位关节33也向前运动,由于第一支撑架31和第二支撑架32之间可相对转动一定角度,此时车轮组件由于地面摩擦阻力的影响仍保持原来的运行状态,这使得状态监测仪监测的状态的向前倾斜的角度加大,并超过设定值,这样,主控制器就会发送信号给电机4驱使电机4向前转动,电机4向前转动时驱动车轮组件向前转动,使得该智能平衡儿童用品可在电机4的驱动下快速前行,从而减小了智能平衡儿童用品在爬坡时需要的人的作用力,省时省力,使用非常方便。

上述实施例只为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士能够了解本发明的内容并据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发明精神实质所作的等效变化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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