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共享单车停放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定位墩,可移动地放置到地面上,其具有第一识别标志;
控制系统,用以接收对所述第一识别标志进行采集的设备的信息;所述控制系统接收到所述第一识别标志被采集的设备的信息后,控制共享单车的锁具锁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共享单车停放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至少一个置于所述定位墩周围的停车位。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共享单车停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墩与至少一个所述停车位呈一字型排列;所述定位墩与至少一个所述停车位依次可拆卸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共享单车停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停车位一端设有第一连接件,另一端设有第二连接件,所述定位墩上设有第一连接件;所述停车位一端通过第一连接件与相邻所述停车位的第二连接件连接,所述停车位的另一端通过第二连接件与相邻所述定位墩或相邻所述停车位的第一连接件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共享单车停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件包括第一主体,所述第二连接件包括第二主体,所述第一主体和所述第二主体均呈管状,所述第一连接件套设在所述第二连接件上。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共享单车停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主体的侧壁上设有第一通孔和第二通孔,所述第二连接件还包括穿插在所述第一通孔的按钮、穿插在所述第二通孔的定位件、设于所述第二主体内腔且用于固定连接所述按钮和所述定位件的连接杆、以及一端与所述按钮连接另一端与所述第二主体内壁连接的弹性件;所述第一主体上设有供所述定位件穿过的定位孔。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共享单车停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件为弯折的弹性钢丝。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共享单车停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主体内壁上设有用以抵挡所述第二主体的挡件。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共享单车停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主体与所述第二主体间隙配合。
10.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共享单车停放系统,其特征在于,相邻的两个停车位通过锁具锁合固定,所述定位墩与相邻的所述停车位通过所述锁具锁合固定;
所述停车位上设有第二识别标志,所述控制系统还用以接收对所述第二识别标志进行采集的设备的信息;所述控制系统接收到所述第二识别标志被采集的设备的信息后,控制相邻两个所述停车位件的锁具锁合或开启,或控制所述定位墩与相邻的所述停车位之间的锁具锁合或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