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环保型除漏垃圾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20064阅读:610来源:国知局
一种环保型除漏垃圾车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属于垃圾车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环保型除漏垃圾车。
【背景技术】
[0002]垃圾运输车在转运生活垃圾的同时还要将其产生的污水连带一起转运走,现有技术的垃圾运输车包括有可卸式带推铲的车厢,虽然带有污水收集箱,车厢后门下端设置有导水板,运输车后部设置有接水槽,在垃圾转运过程中,后门关闭,由于污水收集箱与车厢采用分离式结构,容易造成污水外漏,且现有技术的垃圾车其车厢、污水收集箱无清洗管和排污管,不方便进行日常的清洗保洁,清洗垢的污水也没有收集进行定点处理,污水流经之处造成对周边环境的多次重复污染。在现阶段的负责垃圾运输的垃圾车越来越重要,例如,一种能够与压缩式垃圾车和压缩式垃圾站对接的对接式垃圾车在垃圾转运中起到重要作用,对接式垃圾车主要包括位于车架上方的垃圾箱和举升机构,举升机构能够驱动该垃圾箱运动以进行对接和卸料作业。在现有技术的对接式垃圾中,无论如何实现对接和卸料,由于在初始装置下,均将垃圾箱设置为和底盘车架平行,尽管后门均设置有密封件,但仍无法满足对污水的密封,因而会造成污水从需要密封的后门处流出,造成二次污染。

【发明内容】

[0003]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环保型除漏垃圾车, 本发明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环保型除漏垃圾车,其特征在于,垃圾车为对接式垃圾车,垃圾车的车厢前端通过支撑梁安装有污水箱,隔离钢板将垃圾箱与污水箱隔开,隔离钢板上设置漏水孔,在污水箱的前端焊接清洗管,清洗管上有密封盖,在污水箱的后端焊接排污管,垃圾车的车厢后盖通过剪式升降机构在初始位置和工作位置之间移动,剪式升降机构通过油缸的液压轴控制,初始位置为底板以第一角度(α )向前下方倾斜,工作位置为底板以第二角度(β )向后下方倾斜,在车厢后盖的四周装有与敞口吻合的密封条。
[0004]进一步的,所述排污管上设置排污阀。
[0005]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
本发明将污水箱与垃圾箱连成一体,在运转垃圾时,将垃圾产生的污水一起进行干净地转运,根除污水的洒漏现象,消除垃圾污水对环境的再次污染,同时对垃圾干湿分离分别处置,垃圾车在初始位置时,垃圾箱的底部向前下方倾斜,因此垃圾中的污水会向前流动,从而使得污水积存在后门的几率大大降低,有效解决污水从后门泄漏的问题。
【具体实施方式】
[0006]—种环保型除漏垃圾车,其特征在于,垃圾车为对接式垃圾车,垃圾车的车厢前端通过支撑梁安装有污水箱,隔离钢板将垃圾箱与污水箱隔开,隔离钢板上设置漏水孔,在污水箱的前端焊接清洗管,清洗管上有密封盖,在污水箱的后端焊接排污管,垃圾车的车厢后盖通过剪式升降机构在初始位置和工作位置之间移动,剪式升降机构通过油缸的液压轴控制,初始位置为底板以第一角度(α )向前下方倾斜,工作位置为底板以第二角度(β )向后下方倾斜,在车厢后盖的四周装有与敞口吻合的密封条。
[0007]进一步的,所述排污管上设置排污阀。
[0008]本发明将污水箱与垃圾箱连成一体,在运转垃圾时,将垃圾产生的污水一起进行干净地转运,根除污水的洒漏现象,消除垃圾污水对环境的再次污染,同时对垃圾干湿分离分别处置,垃圾车在初始位置时,垃圾箱的底部向前下方倾斜,因此垃圾中的污水会向前流动,从而使得污水积存在后门的几率大大降低,有效解决污水从后门泄漏的问题。
【主权项】
1.一种环保型除漏垃圾车,其特征在于,垃圾车为对接式垃圾车,垃圾车的车厢前端通过支撑梁安装有污水箱,隔离钢板将垃圾箱与污水箱隔开,隔离钢板上设置漏水孔,在污水箱的前端焊接清洗管,清洗管上有密封盖,在污水箱的后端焊接排污管,垃圾车的车厢后盖通过剪式升降机构在初始位置和工作位置之间移动,剪式升降机构通过油缸的液压轴控制,初始位置为底板以第一角度(α )向前下方倾斜,工作位置为底板以第二角度(β )向后下方倾斜,在车厢后盖的四周装有与敞口吻合的密封条。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环保型除漏垃圾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污管上设置排污阀。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环保型除漏垃圾车,垃圾车为对接式垃圾车,垃圾车的车厢前端通过支撑梁安装有污水箱,隔离钢板将垃圾箱与污水箱隔开,隔离钢板上设置漏水孔,在污水箱的前端焊接清洗管,清洗管上有密封盖,在污水箱的后端焊接排污管,垃圾车的车厢后盖通过剪式升降机构在初始位置和工作位置之间移动,剪式升降机构通过油缸的液压轴控制,初始位置为底板以第一角度(α)向前下方倾斜,工作位置为底板以第二角度(β)向后下方倾斜,在车厢后盖的四周装有与敞口吻合的密封条。本发明根除污水的洒漏现象,同时对垃圾干湿分离分别处置,垃圾车在初始位置时,垃圾箱的底部向前下方倾斜,使得污水积存在后门的几率大大降低。
【IPC分类】B65F3/00
【公开号】CN105712014
【申请号】CN201410726723
【发明人】李金鸿, 赵新伟, 李洪宝
【申请人】青岛同辉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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