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垃圾分类提升处理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66848阅读:319来源:国知局
一种垃圾分类提升处理设备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环保设备领域,特别涉及垃圾输送设备。



背景技术:

垃圾处理过程中,通常需要对垃圾进行分类。目前初步分类采用皮带输送设备,皮带输送设备倾斜放置于垃圾料斗的上方,利用抓斗将垃圾抓取至皮带输送设备上,较重的垃圾如金属、砖块等从皮带输送机上掉落,而轻质的垃圾如塑料袋、废纸等滞留在皮带输送机上,皮带输送机将其输送至上方的另一输送机上并输出至下一工位。这种斜式提升输送方式,输送皮带上未挡料结构,轻质垃圾容易随重垃圾掉落,残留在皮带输送机上的垃圾量较少,并且采用抓斗抓料,整个输送效率低;部分较重的垃圾,在轻质垃圾的夹杂作用下,随着输送带输送至连板输送机上,影响后续的分类操作,损坏后续设备。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皮带输送机对轻重垃圾分类输送时存在缺点,申请人进行研究及改进,提供一种垃圾分类提升处理设备。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方案:

一种垃圾分类提升处理设备,包括安装于垃圾储料斗上方的、倾斜设置的皮带输送机,皮带输送机的上端置于水平链板式输送机上方,还包括置于皮带输送机下端上方的分料斗,所述分料斗与垃圾储料斗之间设置有提升机,提升机的进料端与垃圾储料斗连接,提升机的出料端与分料斗连接;所述皮带输送机的输送皮带的表面安装有挡料板,所述挡料板倾斜设置,其倾斜方向与皮带输送机的输送方向相反,所述挡料板的端部转动安装有耐磨辊;

所述皮带输送机的下方安装有回料板,回料板的上端置于皮带输送机上端的下方,回料板的下端置于垃圾储料斗中;

皮带输送机的上端与水平链板式输送机之间安装有过滤导料板,所述过滤导料板上具有过滤口,所述过滤口由弹性结构封闭。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

所述弹性结构包括铰接于过滤导料板上的盖板及连接于盖板与过滤导料板之间的弹性板。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在于:

本实用新型的提升装置,采用提升装置替换传统的抓料斗,提高输送效率;通过在皮带输送机的皮带表面设置挡料板及安装于挡料板端部的耐磨辊,进一步提高输送效率,并延长使用寿命;于皮带输送机的上端输出口处设置过滤导料板,避免重垃圾混入轻质垃圾中,避免影响后续分类过程及损坏后续垃圾处理设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A处局部放大图。

图中:1、垃圾储料斗;2、皮带输送机;21、输送皮带;3、水平链板式输送机;4、分料斗;5、提升机;6、挡料板;7、耐磨辊;8、回料板;9、过滤导料板;91、过滤口;10、盖板;11、弹性板;12、回料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图2所示,本实施例的垃圾分类提升处理设备,包括安装于垃圾储料斗1上方的、倾斜设置的皮带输送机2,皮带输送机2的上端置于水平链板式输送机3上方,还包括置于皮带输送机2下端上方的分料斗4,分料斗4与垃圾储料斗1之间设置有提升机5,提升机5的进料端与垃圾储料斗1连接,提升机5的出料端与分料斗4连接;皮带输送机2的输送皮带21的表面安装有挡料板6,挡料板6倾斜设置,其倾斜方向与皮带输送机2的输送方向相反,挡料板6的端部转动安装有耐磨辊7;皮带输送机2的下方安装有回料板8,回料板8的上端置于皮带输送机2上端的下方,回料板8的下端通过回料管12连通垃圾储料斗1中;皮带输送机2的上端与水平链板式输送机3之间安装有过滤导料板9,过滤导料板9上具有过滤口91,过滤口91由弹性结构封闭,弹性结构包括铰接于过滤导料板9上的盖板10及连接于盖板10与过滤导料板9之间的弹性板11。

工作时,提升机5将垃圾储料斗1中的垃圾输送至分料斗4中,从分料斗4落至皮带输送机2上,轻质垃圾大部分附着在皮带输送机2上,较重的垃圾至垃圾储料斗1中,从而实现轻重垃圾的分类;当垃圾混合物被皮带输送机2提升至上端的过滤导料板9上时,较重的垃圾物料利用重力打开盖板10,掉落至回料板8上,通过回料管12返回至垃圾储料斗1中。

本实用新型中,输送皮带21上设置的挡料板6,挡料板6向与输送方向相反的方向弯折,避免其阻挡重垃圾的掉落,因此挡料板6的设置,在不阻挡重垃圾掉落的前提下,对轻质垃圾进行阻挡,提高输送效率;挡料板6的端部安装有耐磨辊7,耐磨辊7用于保护挡料板6的端部,防止挡料板6端面磨损、变形,延长整个皮带输送机2的使用寿命。过滤导料板9的设置,可避免重垃圾落至水平链板式输送机3上而导致垃圾处理设备损坏的情况。

以上所举实施例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仅用来方便说明本实用新型,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任何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若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所提技术特征的范围内,利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技术内容所作出局部改动或修饰的等效实施例,并且未脱离本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内容,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特征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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