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智能化食品机械称量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957890阅读:330来源:国知局
一种智能化食品机械称量设备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智能化食品机械称量设备,属于食品加工设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食品机械是指把食品原料加工成食品过程中所应用的机械设备和装置。食品机械主要可以分为食品加工机械、包装设备两大类。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为:201620258615.9的一种智能化食品包装设备,包括支架、包装袋输送器、包装袋处理箱、料斗支架、料斗、传送带、机械手、机械手支架、电子称量托盘、底座、皮带、电动机、控制器、安装座、自动包装箱、万向轮、进料管、进料口、电磁阀和出料口,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可筛选出质量不合格者,实现合格品与次品的精确分类,可以对食品包装袋和食品进行灭菌,可以通过调整控制器的参数来控制包装的速率,以适应不同食品的包装,更具有多样性,本装置设计简单,可以对食品进行自动称量和包装,能够有效的提高食品包装效率,保证食品的安全性,降低工人的劳动强度。但是其不足之处在于传送带在远距离输送过程中容易沾上污染物,降低食品安全系数。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智能化食品机械称量设备,以解决现有的智能化食品机械称量设备传送带在远距离输送过程中容易沾上污染物,降低食品安全系数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智能化食品机械称量设备,其结构包括电源线、电控箱、操作按键、显示屏、双监控装置、输送带、电机、支撑架、控制器、底座、机架、支脚,所述电源线与电控箱相连接,所述操作按键与显示屏相连接,所述双监控装置由第一监控头、电源盒、第二监控头、微型报警器、处理器、底盘组成,所述第一监控头与电源盒相连接,所述电源盒与第二监控头相连接,所述第二监控头与第一监控头上设有微型报警器,所述微型报警器与处理器相连接,所述处理器设在底盘上,所述底盘与电控箱相连接,所述电机下方设有支撑架,所述底座下方设有控制器并与机架相连接,所述机架与支脚紧固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电控箱上设有操作按键。

进一步地,所述显示屏与双监控装置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输送带与电机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支撑架与底座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底座与机架固定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双监控装置可前后移动。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监控头与第二监控头监控方向相反。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设有双监控装置,能够利用第一监控头与第二监控头监控方向相反的特性来检测输送带上的食品,并通过微型报警器提示作业人员,提高食品安全系数。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智能化食品机械称量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双监控装置示意图。

图中:电源线-1、电控箱-2、操作按键-3、显示屏-4、双监控装置-5、第一监控头-501、电源盒-502、第二监控头-503、微型报警器-504、处理器-505、底盘-506、输送带-6、电机-7、支撑架-8、控制器-9、底座-10、机架-11、支脚-12。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智能化食品机械称量设备,其结构包括电源线1、电控箱2、操作按键3、显示屏4、双监控装置5、输送带6、电机7、支撑架8、控制器9、底座10、机架11、支脚12,所述电源线1与电控箱2相连接,所述操作按键3与显示屏4相连接,所述双监控装置5由第一监控头501、电源盒502、第二监控头503、微型报警器504、处理器505、底盘506组成,所述第一监控头501与电源盒502相连接,所述电源盒502与第二监控头503相连接,所述第二监控头503与第一监控头501上设有微型报警器504,所述微型报警器504与处理器505相连接,所述处理器505设在底盘506上,所述底盘506与电控箱2相连接,所述电机7下方设有支撑架8,所述底座10下方设有控制器9并与机架11相连接,所述机架11与支脚12紧固连接,所述电控箱2上设有操作按键3,所述显示屏4与双监控装置5相连接,所述输送带6与电机7相连接,所述支撑架8与底座10相连接,所述底座10与机架11固定连接。

在进行使用时,首先接通电源盒502电源连接到处理器505,第一监控头501在前、第二监控头503在后开始监控输送带6上的食品,通过处理器505将传输图像进行处理、比对设定好的数据后发现异常时启动微型报警器504,发出警报声提示作业人员,及时对受到污染的食品进行处理,提高食品安全系数。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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