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绳索张力平衡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294641发布日期:2018-08-29 01:24阅读:11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梯装置。更具体而言,涉及一种电梯绳索张力平衡装置。



背景技术:

电梯的使用中,如遇到大风、地震等情况,建筑物往往会横向地摇摆。当建筑物摇摆时,建筑物的横向运动典型地转化成安装在建筑物中的电梯系统的绳索的横向运动。绳索的横向运动会对电梯系统设备和/或建筑物发生碰撞、产生噪音、对电梯部件造成磨损和损坏。

现有技术中,采用一些方法来减轻绳索的摇摆问题。一种使用机械装置来约束绳索,以限制绳索摇摆。这种机械结构可能有效地限制绳索的横向摇摆,但成本比较高且占用井道中较大的空间。另一种方法是建筑物摇摆时期期间限制电梯轿厢运行情况。在电梯系统设置检测建筑物摇摆的传感器。当摇摆幅度超出预设阈值时,控制装置发出控制指令,例如降低电梯的运行速度和/或限制电梯轿厢在可能发生绳索摇摆的楼层处的停靠。这些方法都存在这一定的缺陷并不能很好的抑制电梯绳索的摆动。



技术实现要素:

为克服现有装置中的上述技术问题,提供一种以在摇摆检测到建筑物摇摆时减轻对该多个绳索的自然频率的激励,以防止该多个绳索摇摆以及与建筑物产生共振,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一种电梯绳索张力平衡装置,包括设置在多个电梯绳索上的绳头钩杆件,设置在所述绳头钩杆件上的倾斜检测单元2、控制器1、以及绳索张力控制器,所述绳索张力控制器包括位移传感器5、液压缸10、弹簧组件、液压泵3以及阀门4;所述倾斜检测单元与控制器连接,所述控制器与所述液压泵连接,所述液压泵通过所述阀门4控制所述液压缸对弹簧组件施加力。

优选为:所述倾斜检测单元为角度传感器。

优选为:所述弹簧组件包括弹簧、螺杆、压板、螺母。

优选为:所述控制器为CPU。

优选为:所述绳索张力控制器还包括压力计。

在大风或者地震,建筑物发生摇摆时,通过该装置减轻对该多个绳索的自然频率的激励,以防止该多个绳索摇摆以及与建筑物产生共振,对其他部件造成损害或者维护乘客的人身安全,该装置结构简单、成本低、部占用井道额外的空间,体积小,能够广泛应用于各种电梯装置中。

附图说明

在说明书总结部分处的权利要求中特别地指明和清楚地要求保护了被视为本发明的主题。根据结合附图得到的以下详细描述,本发明的上述和其它特征和优点显而易见,在附图中:

图1是电梯绳索张力平衡装置结构图。

图2是弹簧组件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参照附图以示例的方式阐明了本发明的实施例,以及优点和特征。

具体实施方式

图1、2中,包括设置在多个电梯绳索上的绳头钩杆件6,设置在所述绳头钩杆件6上的倾斜检测单元2、控制器1、以及绳索张力控制器,所述绳索张力控制器包括位移传感器5、液压缸10、弹簧组件、液压泵3以及阀门4;所述倾斜检测单元与控制器连接,所述控制器与所述液压泵连接,所述液压泵通过所述阀门4控制所述液压缸对弹簧组件施加力,所述张力调节器与所述倾斜检测单元2可操作地通信,绳索张力控制器构造成,当倾斜检测单元2检测到所述绳头钩杆件6的倾斜时,调节多个绳索的张力来控制绳索的自然频率,使其与建筑物的固有频率不相同,来减轻对绳索的激励,减轻绳索的摇摆,从而抑制与建筑物的共振;所述倾斜检测单元可选用角度传感器,构造成检测电梯系统的所述绳头钩杆件6的倾斜随时间的变化,并将检测到的信息发送给控制器,控制器将检测到的倾斜情况与预定阈值比较,超出预定阈值范围时,控制器就控制液压泵动作,并通过阀门最后控制液压缸带动弹簧组件对绳索提供不同的张紧力,以改变绳索的摇摆频率,不与建筑物发生共振。

该装置中的液压缸10可以有两组,当工作时,液压泵将流体从第一组液压缸泵送至第二组液压缸。增加在第二组液压缸中的流体会增加连接到第二组液压缸的绳索的张力,同时减小连接到第一组液压缸的绳索的张力。第一组和第二组液压缸可由单向阀隔开,单向阀构造成允许流体从第一组液压缸泵送至第二组液压缸,同时防止流体从第二组液压缸的流体倒流回第一组液压缸中。

该装置中的所述倾斜检测单元为角度传感器;所述弹簧组件包括弹簧7、螺杆9、压板8、螺母;所述控制器为CPU;所述绳索张力控制器还包括压力计。通过上述部件的具体选择,能够更好的实现对绳索张力的控制,减轻对该多个绳索的自然频率的激励,以防止该多个绳索摇摆以及与建筑物产生共振,对其他部件造成损害或者维护乘客的人身安全,该装置结构简单、成本低、部占用井道额外的空间,体积小,能够广泛应用于各种电梯装置中。

虽然已经结合仅仅有限数量的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描述,但应当容易地理解,本发明不限于这样的公开的实施例。相反,可对本发明进行修改,以结合在此以前没有描述但与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 相称的任何数量的变型、变更、替代或等效布置。另外,虽然已经对本发明的多个实施例进行了描述,但将理解,本发明的方面可包括所描述的实施例中的仅一些。因此,本发明不应被视为由前述描述限制,而是仅受所附权利要求的范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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