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洁净度玻璃包装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929873发布日期:2018-07-13 17:58阅读:17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包装领域,具体而言,尤其涉及高洁净度玻璃包装盒。



背景技术:

目前液晶显示装置中用到多种高洁净玻璃板和玻璃组件,玻璃是一种脆性物质,当受到外力碰撞或震动时容易破裂导致报废,即便是玻璃板之间的摩擦,也可能造成玻璃板磨花或损坏玻璃板上的电路,因此如何安全有效地运送液晶玻璃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现有技术中,常用包装方式是把多块液晶玻璃层叠后放置在包装盒内,液晶玻璃之间还设有缓冲片材,该包装盒通常采用EPP(发泡聚丙烯)、EPE(发泡聚乙烯)、EPS(发泡聚苯乙烯)等材料制成,此类发泡材料缓冲性能较好,有一定的硬度,且不会掉粉屑不必担心影响无尘室环境,但是其价格也非常昂贵,不利于降低包装费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种高洁净度玻璃包装盒。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高洁净度玻璃包装盒,包括盒体及盒盖,所述盒体通过锁止结构与所述盒盖组合成一体并形成一用于容纳高净度玻璃的收容空间,所述盒体内两个相对的内侧面上均设有一组呈锯齿状的定位槽,两个位置对应的所述定位槽配合形成用于卡止至少一块高洁净度玻璃的放置空间锁止结构。

优选的,所述锁止结构至少包括设置在所述盒盖边沿的锁扣,所述盒体上设有与所述锁扣相匹配的锁槽。

优选的,所述锁扣设置在所述盒盖相对的两个侧面上,且位于所述侧面的两端处。

优选的,所述盒盖的底部设有一凸块,所述凸块的顶面上设有一组呈锯齿状的限位槽,所述限位槽的数量与所述定位槽等,且每个限位槽与所述定位槽一一对应。

优选的,所述定位槽和限位槽上相邻锯齿所形成的角度均为36°。

优选的,所述盒盖和盒体均为一体注塑制成,其壁厚为1.5mm。

优选的,所述盒盖和盒体由半透明防静电聚丙烯材料制成。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主要体现在:结构简单巧妙,价格低廉,无粉尘,在无尘室环境下通过锁扣和锁槽的相配合,可防止包装盒在闭合后轻易分开,即实现包装盒在闭合时的密闭不易分开的目的。同时,通过设置在盒体上的定位槽和设置在盒盖上的限位槽相匹配实现对玻璃的稳固,有效地防止其破损。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作进一步说明:

图1: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本实用新型盒体的立体示意图;

图3:本实用新型盒盖的立体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附图所示的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描述。但这些实施方式并不限于本实用新型,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根据这些实施方式所做出的结构、方法、或功能上的变换均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如图1至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揭示了一种高洁净度玻璃包装盒,包括盒体1及盒盖2,所述盒体1通过锁止结构3与所述盒盖2组合成一体并形成一用于容纳高净度玻璃的收容空间,所述盒体1内两个相对的内侧面上均设有一组呈锯齿状的定位槽11,两个位置对应的所述定位槽11配合形成用于卡止至少一块高洁净度玻璃的放置空间锁止结构。

本实用新型中,所述锁止结构3至少包括设置在所述盒盖2边沿的锁扣21,所述盒体1上设有与所述锁扣21相匹配的锁槽。通过所述锁扣21与所述锁槽相配合完成对所述盒体1的锁止或释放。优选的,所述锁扣21设置在所述盒盖2相对的两个侧面上,且位于所述侧面的两端处。当然,锁扣21位于本盒盖2的其他位置也均处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所述盒盖2的底部设有一凸块22,所述凸块22的顶面上设有一组呈锯齿状的限位槽23,所述限位槽23的数量与所述定位槽11相等,且每个限位槽23与所述定位槽11一一对应。

本实用新型中,限位槽23和定位槽11的形状和构造相对比较重要。其可采用与盒体1、盒盖2相同的材质一体制成,也可以使用相对柔软的塑胶来保护玻璃制品。所述定位槽11和限位槽23上相邻锯齿所形成的角度均为36°,选择角度为36°是此角度正好可以将玻璃卡止,不会使其晃动,完全和包装盒相匹配,以实现对玻璃的稳固,有效地防止其破损。

进一步的,所述盒盖2和盒体1均为一体注塑制成,其壁厚为1.5mm。所述盒盖2和盒体1由半透明防静电聚丙烯材料制成。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主要体现在:结构简单巧妙,价格低廉,无粉尘,在无尘室环境下通过锁扣和锁槽的相配合,可防止包装盒在闭合后轻易分开,即实现包装盒在闭合时的密闭不易分开的目的。同时,通过设置在盒体上的定位槽和设置在盒盖上的限位槽相匹配实现对玻璃的稳固,有效地防止其破损。

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方式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上文所列出的一系列的详细说明仅仅是针对本实用新型的可行性实施方式的具体说明,它们并非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艺精神所作的等效实施方式或变更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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