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移液器吸头装填机的取料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171784发布日期:2019-03-22 19:49阅读:394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移液器吸头装填机的取料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吸头装填装置中部件制造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移液器吸头装填机的取料装置。



背景技术:

在实验操作过程中为了方便更换吸头或为了达到无菌的目的,移液器的吸头通常被置于吸头盒中。不同规格的吸头装载在不同型号的吸头盒中,以方便使用。最常用的吸头主要有1ml(蓝色)、200μl(黄色)和10μl(白色)三种,它们对应的吸头盒分别可以装载60只吸头、96只吸头、96只吸头。现有技术中,散装的吸头通过人工装载在吸头盒内。而人工装载吸头的过程是低级的重复劳动,且劳动量巨大。据统计,平均手工插一盒吸头需要3分钟,插20盒就会非常劳累,50盒就到了精神和体力的极限。因此,人工装载吸头人力消耗大、操作效率低、而且容易出现误操作,已经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现有技术中已经出现了一些自动化吸头装填设备。如发明专利申请号为CN201510885938.0,发明名称为“移液器吸头装盒辅助装置”公开了半自动化的吸头装盒辅助装置。该发明中操作人员向吸头漏斗中投放吸头时,通过吸头漏斗的光路被阻断,信号发射接收器发送信号至两个步进电机,两个步进电机通过两对同步带轮带动可移动平台按照预定的方向移动,进而带动吸头盛装架的运动,使得吸头盛装架中的一个开孔对准吸头漏斗的下端口,从而将吸头顺利装入吸头盛装架中,然后按照预定的方向驱动步进电机移动预定的距离。该发明需要人工放料,且放料过程中不能保证吸头有序放置到吸头盛装架中。且该种装置只能放置一种规格的吸头,如需更换吸头的规格,则需要暂停设备,经人工更换吸头以及吸头盛装架后再次运行。该种取料装置的使用范围相对局限,操作效率低,自动化程度低;此外,部分自动化移液器吸头装填机中的取料装置容易出现吸头不能被吸取或者吸头不能顺利掉落至吸头盒的现象,进而导致设备停机,必须等人工修复后才能继续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用于移液器吸头装填机的取料装置,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移液器吸头装填机不能有序将吸头压入吸头盒、用于操作的吸头规格单一的技术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一种用于移液器吸头装填机的取料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取料滑动块、用于固定插销的插销安装板、用于压落吸头的卸料块、以及电磁推杆,所述取料滑动块固定在移液器吸头装填机中,所述插销安装板垂直固定在取料滑动块上,插销安装板中设置有若干插销孔,所述插销孔内固定有插销,所述插销设置有横向贯通的通槽,所述卸料块包围插销安装板,卸料块的底部固定有钢轴,钢轴穿过插销的通槽,所述电磁推杆固定在取料滑动块上,且电磁推杆中的导杆与卸料块固定,当电磁推杆通电后,导杆推动卸料块向下移动,卸料块底部的钢轴将插销上的吸头压入吸头盒。

优选的,从底部到顶部所述插销依次包括第一锥形部、第二锥形部、过渡部、第三锥形部以及固定部,所述第一锥形部、第二锥形部、以及第三锥形部的底端面直径依次增大,所述第一锥形部、第二锥形部、以及第三锥形部的锥度依次递减。

优选的,所述插销安装板的侧边开设有通孔,紧定螺钉穿过插销安装板的通孔后顶住插销的固定部将插销与插销安装板固定。

优选的,所述通槽的一端延伸至第一锥形部,通槽的另一端延伸至第三锥形部。

优选的,所述卸料块为“门”字型结构,所述插销安装板位于卸料块的内部。

优选的,所述插销安装板的两侧固定有定位导杆,与定位导杆的位置对应处所述卸料块上方设置有轴套,所述定位导杆穿过卸料块上方的轴套,卸料块与定位导杆滑动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用于移液器吸头装填机的取料装置,包括取料滑动块、与取料滑动块固定的插销安装板、包围插销安装板的卸料块、以及与取料滑动块固定的电磁推杆,插销安装板中设置有若干插销孔,插销孔内固定有插销,插销设置有横向贯通的通槽,卸料块的底部固定有钢轴,钢轴穿过插销的通槽,电磁推杆中的导杆与卸料块固定,当电磁推杆通电后,导杆推动卸料块向下移动,卸料块底部的钢轴将插销上的吸头压入吸头盒。本实用新型公开的取料装置用于插入吸头,电磁推杆控制卸料块将插销中的吸头压入吸头盒。本实用新型能够实现吸头在吸头盒内部有序排列,同时能够实现多种规格吸头的装填操作,其适用范围广、操作效率高、且无需人工操作,自动化程度高。

附图说明

图1为移液器吸头装填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A处取料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取料装置的主视图;

图4为插销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附图标记,1-取料滑动块;2-插销安装板,2.1-插销孔,2.2-通孔;3-卸料块;4-电磁推杆;5-X轴向移动导轨;6-Y轴向移动导轨;7-Z轴向移动导轨;8-第一驱动装置;9-第二驱动装置;10-第三驱动装置;11-插销,11.1-通槽,11.2-第一锥形部,11.3-第二锥形部,11.4-过渡部,11.5-第三锥形部,11.6-固定部,11.6.1-螺孔;12-钢轴;13-定位导杆;14-轴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1:

一种用于移液器吸头装填机的取料装置,如图1-3所示,包括取料滑动块1、用于固定插销的插销安装板2、用于压落吸头的卸料块3、以及电磁推杆4。取料滑动块1能够在移液器吸头装填机中进行X轴向、Y轴向、Z轴向上移动。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中,移液器吸头装填机中设置有X轴向移动导轨5、与X轴向移动导轨滑动连接的Y轴向移动导轨6、与Y轴向移动导轨滑动连接的Z轴向移动导轨7、驱动Y轴向移动导轨在X轴向移动导轨中左右滑动的第一驱动装置8、驱动Z轴向移动导轨在Y轴向移动导轨中前后滑动的第二驱动装置9、驱动取料装置在Z轴向移动导轨中上下滑动的第三驱动装置10。第一驱动装置8、第二驱动装置9、第三驱动装置10均包含电机以及丝杆副(图中未标注),电机驱动丝杆副运转,丝杆副分别带动Y轴向移动导轨、Z轴向移动导轨、以及取料装置在X轴向移动导轨、Y轴向移动导轨、Z轴向移动导轨中滑动。取料滑动块1固定在Z轴向移动导轨7中。本实施例中,插销安装板2为一矩形板,插销安装板2垂直固定在取料滑动块1上。插销安装板2中设置有若干插销孔2.1,插销孔2.1内固定有插销11。插销11用于插入吸头,插销11设置有横向贯通的通槽11.1。卸料块3为下方不封闭的“门”字型结构,插销安装板2位于卸料块3的内部,即卸料块3包围插销安装板2,卸料块3的底部横向固定有钢轴12,钢轴12穿过插销的通槽11.1。电磁推杆4固定在取料滑动块1上。本实用新型中,电磁推杆为市场上常规的电磁推杆。电磁推杆4中的导杆与卸料块3顶部固定。电磁推杆4与移液器吸头装填机中的控制器电连接,控制器控制电磁推杆通断电。当电磁推杆通电后,受磁力作用,导杆克服电磁推杆内部弹簧弹力推动卸料块向下移动,卸料块底部的钢轴将插销上的吸头压入吸头盒。当电磁推杆断电后,磁力消失,由于电磁推杆内部弹簧弹力的作用,导杆拉动卸料块向上移动,卸料块返回至原位,插销可以进行下一次吸头的插入。

为了便于适应多种规格的吸头,本实施例中,如图4所示,从底部到顶部插销11依次包括第一锥形部11.2、第二锥形部11.3、过渡部11.4、第三锥形部11.5以及固定部11.6。其中,第一锥形部11.2为头部为圆头的锥形结构,第二锥形部11.3、过渡部11.4、以及第三锥形部11.5均为圆台型结构。第一锥形部11.2、第二锥形部11.3、以及第三锥形部11.5的底端面直径依次增大,第一锥形部11.2、第二锥形部11.3、以及第三锥形部11.5的锥度依次递减。本实施例中,第一锥形部底端面直径略大于10ul吸头的最大直径,即第一锥形部可以插入10ul吸头并保证不掉落;第二锥形部底端面直径略大于200ul吸头的最大直径,即第二锥形部可以插入200ul吸头并保证不掉落;第三锥形部底端面直径略大于1000ul吸头的最大直径,即第三锥形部可以插入1000ul吸头并保证不掉落。第一锥形部、第二锥形部、以及第三锥形部的长度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调整,只要满足第一锥形部、第二锥形部、以及第三锥形部的锥度依次递减即可。

为了便于插销插入吸头同时便于卸料块压落吸头,本实施例中,通槽11.1的一端延伸至第一锥形部11.2的中间位置,通槽11.1的另一端延伸至第三锥形部11.5的顶部位置处。插入吸头前,卸料块底部的钢轴位于通槽的顶部,即靠近第三锥形部的顶部,这就可以避免钢轴阻挡吸头插入插销。当需要压落吸头时,电磁推杆推动卸料块下压后钢轴可以直接压入通槽的底部,即靠近第一锥形部的中间位置,以便于将吸头完全压落至吸头盒,避免部分吸头残留在插销上。

为了便于插销更换,以适应不同规格的吸头,本实施例中,插销安装板2的侧边开设有通孔2.2,紧定螺钉穿过插销安装板的通孔2.2以及插销固定部11.6的螺孔11.6.1后将插销11与插销安装板2固定。

为了保证电磁推杆下压卸料块后,卸料块能够垂直向下移动,本实施例中,插销安装板2的两侧固定有定位导杆13,与定位导杆的位置对应处卸料块3上方设置有轴套14,定位导杆13穿过卸料块上方的轴套14,卸料块3与定位导杆13滑动连接。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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