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下快速脱钩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1068566发布日期:2022-08-09 20:46阅读:164来源:国知局
水下快速脱钩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发明水下快速脱钩装置,涉及水下吊装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水下吊装设备的快速脱钩装置。


背景技术:

2.在海洋工程中,对于不能进行挖沟处理的海底管线交叉点和膨胀弯段,通常采用吊放水泥压块的方式来覆盖,以免其暴露在泥面以上而受到海流的冲刷作用。由于水泥压块的特殊形式,在吊装时使用特制吊梁进行吊装,为了保证水泥压块的稳定性和结构强度,吊装时通常具有十分密集的吊点。当水泥压块摆放到位后,潜水员需在水下将所有吊点拆除方能完成一个水泥压块的摆放,此种作业方法具有以下几个弊端:一是由于吊点数量较多潜水员水下作业时间长,效率低;二是各吊点之间的索具密集,潜水员在水下作业时容易发生脐带缠绕的风险,具有一定的安全隐患;三是水泥压块安装时吊梁仍在水中悬停,潜水员在吊梁下方作业具有一定风险。
3.针对上述现有技术中所存在的问题,研究设计一种新型的水下快速脱钩装置,从而克服现有技术中所存在的问题是十分必要的。


技术实现要素:

4.根据上述现有技术提出的潜水员水下作业时间长、效率低;索具密集存在安全隐患;吊梁下作业,潜水员作业风险大等技术问题,而提供一种水下快速脱钩装置。本发明主要通过将现有一体式吊钩结构改变为分体式带有自回位的吊钩结构,配合钩体结构,可以在重力的作用下进行锁紧成为闭合结构,减重后自动解锁脱钩,从而达到提高作业效率、保障作业人员安全的效果。
5.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手段如下:
6.一种水下快速脱钩装置包括:吊耳、钩体结构和锁钩结构;
7.进一步地,钩体结构的顶端固定装于吊耳的底部;
8.进一步地,锁钩结构的一端与钩体结构采用铰接形式连接;
9.进一步地,锁钩结构的另一端与钩体结构的钩头可以锁合,形成一个闭合结构。
10.进一步地,钩体结构包括:固定机构和可变幅机构;
11.进一步地,固定机构的顶端与吊耳的底端固定连接;
12.进一步地,可变幅机构的一端与固定机构的底端采用铰接形式连接;
13.进一步地,固定机构与可变幅机构组成一个完整的构体形状。
14.进一步地,锁钩结构包括:钩扣和锁扣;
15.进一步地,钩扣为长条形中空结构;
16.进一步地,钩扣的一端采用铰接形式与固定机构相连接,另一端采用铰接形式与锁扣相连接。
17.进一步地,可变幅机构能够从钩扣的中空结构中穿过。
18.进一步地,可变幅机构自由端的钩头部设置有与锁扣相匹配的卡槽,能够将可变幅机构锁定在钩扣中,形成一个稳定的闭合结构。
19.进一步地,可变幅机构与固定机构的铰接点安装有弹簧圈a;
20.进一步地,可变幅机构在弹簧圈a回复力的作用下,以铰接点为圆心做顺时针由下向上的自回位动作。
21.进一步地,钩扣与固定机构的铰接点安装有弹簧圈b;
22.进一步地,钩扣在弹簧圈b回复力的作用下,以铰接点为圆心做顺时针由下向上的自回位动作。
23.进一步地,锁扣与钩扣的铰接点安装有弹簧圈c;
24.进一步地,锁扣在弹簧圈c回复力的作用下,以铰接点为圆心做逆时针由上向外的自回位动作。
25.进一步地,可变幅机构穿过钩扣后在受到重力时通过卡槽将钩扣锁死。
26.本装置的使用状态如下:
27.逆时针向下转动可变幅机构,将索具挂在钩体结构上;逆时针向下转动钩扣,将可变幅机构套入钩扣内;顺时针向内转动锁扣,使其挂住可变幅机构上的凹槽,此时挂钩完成;
28.起吊时索具带力,下拉可变幅机构,可变幅机构挂住钩扣,同时锁扣在弹簧圈c的回复力作用下逆时针向外旋转,从可变幅机构上脱开;当水泥压块落到泥面上时,索具松弛,可变幅机构由于受到弹簧圈a回复力的作用而顺时针向上回转,同样钩扣也在其铰接点处弹簧圈b回复力的作用下顺时针向上回转,实现可变幅机构与钩扣脱开;当吊机再次提升水泥压块吊架时,索具带力,由于可变幅机构弹簧圈a回复力较弱,使其在索具的拖带下逆时针向外侧旋转,实现脱钩。
29.较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具有以下优点:
30.1、本发明提供的水下快速脱钩装置,通过在各个铰接点增设具有回复力的弹簧圈,使得各结构具备自动回位功能,实现了自动脱钩的功能;
31.2、本发明提供的水下快速脱钩装置,结构简单,便于操作,提高了工作效率;
32.3、本发明提供的水下快速脱钩装置,可以无需潜水员水下操作,降低了潜水员水下作业的风险。
33.综上,应用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的潜水员水下作业时间长、效率低;索具密集存在安全隐患;潜水员吊梁下作业风险大等问题。
附图说明
34.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做以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35.图1为本发明结构示意图;
36.图2为本发明挂钩状态结构示意图;
37.图3为本发明脱钩状态结构示意图。
38.图中:1、吊耳 2、固定机构 3、可变幅机构 4、钩扣 5、锁扣 6、弹簧圈a 7、弹簧圈b 8、弹簧圈c。
具体实施方式
39.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发明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发明。
40.为使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以下对至少一个示例性实施例的描述实际上仅仅是说明性的,决不作为对本发明及其应用或使用的任何限制。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41.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使用的术语仅是为了描述具体实施方式,而非意图限制根据本发明的示例性实施方式。如在这里所使用的,除非上下文另外明确指出,否则单数形式也意图包括复数形式,此外,还应当理解的是,当在本说明书中使用术语“包含”和/或“包括”时,其指明存在特征、步骤、操作、器件、组件和/或它们的组合。
42.除非另外具体说明,否则在这些实施例中阐述的部件和步骤的相对布置、数字表达式和数值不限制本发明的范围。同时,应当清楚,为了便于描述,附图中所示出的各个部分的尺寸并不是按照实际的比例关系绘制的。对于相关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己知的技术、方法和设备可能不作详细讨论,但在适当情况下,所述技术、方法和设备应当被视为授权说明书的一部分。在这里示出和讨论的所有示例中,任何具体值应被解释为仅仅是示例性的,而不是作为限制。因此,示例性实施例的其它示例可以具有不同的值。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讨论。
43.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方位词如“前、后、上、下、左、右”、“横向、竖向、垂直、水平”和“顶、底”等所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通常是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在未作相反说明的情况下,这些方位词并不指示和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或者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保护范围的限制:方位词“内、外”是指相对于各部件本身的轮廓的内外。
44.为了便于描述,在这里可以使用空间相对术语,如“在
……
之上”、“在
……
上方”、“在
……
上表面”、“上面的”等,用来描述如在图中所示的一个器件或特征与其他器件或特征的空间位置关系。应当理解的是,空间相对术语旨在包含除了器件在图中所描述的方位之外的在使用或操作中的不同方位。例如,如果附图中的器件被倒置,则描述为“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上方”或“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之上”的器件之后将被定位为“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下方”或“在其位器件或构造之下”。因而,示例性术语“在
……
上方”可以包括“在
……
上方”和“在
……
下方”两种方位。该器件也可以其他不同方式定位(旋转90度或处于其他方位),并且对这里所使用的空间相对描述作出相应解释。
45.此外,需要说明的是,使用“第一”、“第二”等词语来限定零部件,仅仅是为了便于对相应零部件进行区别,如没有另行声明,上述词语并没有特殊含义,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
发明保护范围的限制。
46.如图所示,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水下快速脱钩装置包括:吊耳1、钩体结构和锁钩结构;钩体结构的顶端固定装于吊耳1的底部;锁钩结构的一端与钩体结构采用铰接形式连接;锁钩结构的另一端与钩体结构的钩头可以锁合,形成一个闭合结构。
47.钩体结构包括:固定机构2和可变幅机构3;固定机构2的顶端与吊耳1的底端固定连接;可变幅机构3的一端与固定机构2的底端采用铰接形式连接;固定机构2与可变幅机构3组成一个完整的构体形状。
48.锁钩结构包括:钩扣4和锁扣5;钩扣4为长条形中空结构;钩扣4的一端采用铰接形式与固定机构相连接,另一端采用铰接形式与锁扣5相连接。
49.可变幅机构3能够从钩扣4的中空结构中穿过。
50.可变幅机构3自由端的钩头部设置有与锁扣5相匹配的卡槽,能够将可变幅机构3锁定在钩扣4中,形成一个稳定的闭合结构。
51.可变幅机构3与固定机构2的铰接点安装有弹簧圈a6;可变幅机构3在弹簧圈a6回复力的作用下,以铰接点为圆心做顺时针由下向上的自回位动作。
52.钩扣4与固定机构2的铰接点安装有弹簧圈b7;钩扣4在弹簧圈b7回复力的作用下,以铰接点为圆心做顺时针由下向上的自回位动作。
53.锁扣5与钩扣4的铰接点安装有弹簧圈c8;锁扣5在弹簧圈c8回复力的作用下,以铰接点为圆心做逆时针由上向外的自回位动作。
54.可变幅机构3穿过钩扣4后在受到重力时通过卡槽将钩扣4锁死。
55.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发明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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