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眼镜注塑废料抽粒共用回收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757350阅读:271来源:国知局
一种眼镜注塑废料抽粒共用回收机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眼镜注塑废料抽粒共用回收机,包括废料输入管道,所述废料输入管道斜向下设置,所述废料输入管道的输出端连向一个中间过渡腔,所述中间过渡腔的内部在其输入口处设有一个7字型的挡料板,所述中间过渡腔的下端面在挡料板对应的下方开有落料口,所述挡料板与中间过渡腔的输入口之间设有加热机组,所述中间过渡腔的下方设有一条传输带,所述传输带的输入端设置在中间过渡腔的落料口的正下方,所述传输带的输出端连向一个碎粒机。
【专利说明】
一种眼镜注塑废料抽粒共用回收机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属于眼镜材料回收领域,具体属于一种眼镜注塑废料抽粒共用回收机。
【背景技术】
[0002]现有技术中的眼镜加工工艺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料,通常这种废料则会废弃,如果要回收利用的话,则需要非常大的回收成本。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眼镜注塑废料抽粒共用回收机。
[0004]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0005]—种眼镜注塑废料抽粒共用回收机,包括废料输入管道,所述废料输入管道斜向下设置,所述废料输入管道的输出端连向一个中间过渡腔,所述中间过渡腔的内部在其输入口处设有一个7字型的挡料板,所述中间过渡腔的下端面在挡料板对应的下方开有落料口,所述挡料板与中间过渡腔的输入口之间设有加热机组,所述中间过渡腔的下方设有一条传输带,所述传输带的输入端设置在中间过渡腔的落料口的正下方,所述传输带的输出端连向一个碎粒机。
[0006]所述加热机组包括设置在中间过渡腔内设置在中间过渡腔的输入口左右两侧的两排加热电机。
[0007]所述传输带设置在一个上端面开口的冷却水箱内,所述传输带的后半段向上方弯曲连向破碎机,所述冷却水箱内设置冷水覆盖传输带的前半段。
[0008]所述废料输入管道内设有一条用于传输废料的次传输带。
[0009]采用以上技术方案后:本实用新型将制眼镜的一些剩余废料统一输入到废料输入管道内,废料输入管道内的次传输带将废料送至中间过渡腔,然后中间过渡腔的加热电机对废料进行加热,然后废料变形进入到冷却水箱,由传输带送至破碎机进行破碎。
【附图说明】
[0010]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1]参见图1,一种眼镜注塑废料抽粒共用回收机,包括废料输入管道I,所述废料输入管道I斜向下设置,所述废料输入管道I的输出端连向一个中间过渡腔2,所述中间过渡腔2的内部在其输入口处设有一个7字型的挡料板3,所述中间过渡腔2的下端面在挡料板3对应的下方开有落料口,所述挡料板3与中间过渡腔2的输入口之间设有加热机组,所述中间过渡腔2的下方设有一条传输带4,所述传输带4的输入端设置在中间过渡腔2的落料口的正下方,所述传输带4的输出端连向一个碎粒机。
[0012]所述加热机组包括设置在中间过渡腔2内设置在中间过渡腔2的输入口左右两侧的两排加热电机6。
[0013]所述传输带4设置在一个上端面开口的冷却水箱7内,所述传输带4的后半段向上方弯曲连向破碎机5,所述冷却水箱7内设置冷水覆盖传输带4的前半段。
[0014]所述废料输入管道I内设有一条用于传输废料的次传输带10。
[0015]采用以上技术方案后:本实用新型将制眼镜的一些剩余废料统一输入到废料输入管道I内,废料输入管道I内的次传输带10将废料送至中间过渡腔2,然后中间过渡腔2的加热电机6对废料进行加热,然后废料变形进入到冷却水箱7,由传输带4送至破碎机5进行破碎。
【主权项】
1.一种眼镜注塑废料抽粒共用回收机,包括废料输入管道,其特征在于:所述废料输入管道斜向下设置,所述废料输入管道的输出端连向一个中间过渡腔,所述中间过渡腔的内部在其输入口处设有一个7字型的挡料板,所述中间过渡腔的下端面在挡料板对应的下方开有落料口,所述挡料板与中间过渡腔的输入口之间设有加热机组,所述中间过渡腔的下方设有一条传输带,所述传输带的输入端设置在中间过渡腔的落料口的正下方,所述传输带的输出端连向一个碎粒机。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眼镜注塑废料抽粒共用回收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热机组包括设置在中间过渡腔内设置在中间过渡腔的输入口左右两侧的两排加热电机。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眼镜注塑废料抽粒共用回收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传输带设置在一个上端面开口的冷却水箱内,所述传输带的后半段向上方弯曲连向破碎机,所述冷却水箱内设置冷水覆盖传输带的前半段。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眼镜注塑废料抽粒共用回收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废料输入管道内设有一条用于传输废料的次传输带。
【文档编号】B29B17/00GK205438967SQ201620176203
【公开日】2016年8月10日
【申请日】2016年3月1日
【发明人】黎吉富, 龙春桂
【申请人】温州市黎东眼镜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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