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石油固废物的燃煤焚烧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焚烧炉,在焚烧炉一次燃烧区(1)的送料口前端设混合装置,所述混合装置连接固废物来料管(2);在焚烧炉一次燃烧区(1)和二次燃烧区(3)上均设有煤粉入口(4),所述煤粉入口(4)连通封闭的煤粉通道(5),焚烧炉尾气出口(6)与煤粉通道(5)之间设连通管(7),在所述连通管(7)内设鼓风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石油固废物的燃煤焚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合装置内设螺旋搅拌桨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石油固废物的燃煤焚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合装置为沿水平轴旋转的活动装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石油固废物的燃煤焚烧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焚烧炉内壁设导流板(8),所述导流板(8)位于一次燃烧区(1)顶部,且倾斜设置在焚烧炉内壁。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用于石油固废物的燃煤焚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流板(8)与焚烧炉内壁的夹角呈45°。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一种用于石油固废物的燃煤焚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流板(8)沿焚烧炉内壁环形设置多层,在所述导流板(8)上设导流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