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污水处理焙烧炉连接管道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02814阅读:330来源:国知局
一种污水处理焙烧炉连接管道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污水处理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污水处理焙烧炉连接管道。



背景技术:

采用焙烧处理污水是一项比较成熟的污水处理技术,焙烧处理污水生产线已广泛应用。在燃气焙烧处理污水生产线上,焙烧炉与离心分离器之间设置有连接管道,此管道的作用是将污水经雾化、焙烧后的含尘气体由焙烧炉输送至离心分离器,由分离器分离后,将无害空气排空,将固体物集中收集利用。现有污水处理生产线所用的连接管道多为矩形直通管道,在输送含尘气体过程中,一部分固体物会沉淀到连接管道内底部,连接管道慢慢会被逐渐堵塞,严重影响输送气体效果;而且,由于连接管道内为负压运行,清理连接管道时要停止焙烧,严重影响正常生产;同时,人工清理费时费力,沉淀物对人员也会有一定损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在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一种无需人工即可自行清理沉淀物、省时省力、安全性高、气体输送效果好的污水处理焙烧炉连接管道。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污水处理焙烧炉连接管道,其特征在于:由连接管道本体、曝气除尘装置组成,曝气除尘装置上部设置于连接管道本体底部内部,下部设置于连接管道本体底部外部,所述连接管道本体,由管道矩形上部体、管道V型下部体组成,管道矩形上部体在上、管道V型下部体在下制为一体,所述曝气除尘装置为多组,多组曝气除尘装置均布设置于连接管道本体底部,均由电磁阀、曝气管、连接立管组成,电磁阀固装于连接管道本体底部外部,连接立管固装于连接管道本体底部内部,曝气管纵向固装于连接立管上,电磁阀、曝气管、连接立管依次连通。

而且,所述曝气管,其上制有曝气孔。

而且,所述曝气孔为三排,三排曝气孔环形均布制于曝气管下半管体上,每排均为多个曝气孔。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有益效果为:

1.本污水处理焙烧炉连接管道,其管道本体由矩形上部体和V型下部体组成,可使固体物沉降后比较集中,便于曝气除尘装置吹除。

2.本污水处理焙烧炉连接管道设置有多组曝气除尘装置,无需人工即可及时自行清理连接管道内沉淀的固体物,有效防止管道堵塞,提高通气效果,省时省力,无需停工停产,可有效提高污水处理效率。

3.本实用新型污水处理焙烧炉连接管道其曝气管上制有三排多个曝气孔,曝气不留死角,吹除积尘效果好。

4.本实用新型污水处理焙烧炉连接管道结构设计科学合理,具有无需人工及时自行清理积尘、省时省力、除尘效果好、可有效提高污水处理效率等优点,是一种具有较高创新性的污水处理焙烧炉连接管道。

附图说明

图1为污水处理焙烧炉连接管道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A-A向视图;

图3为曝气除尘装置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注说明:

1-连接管道本体、2-曝气除尘装置、3-管道矩形上部体、4-曝气管、5-管道V型下部体、6-连接立管、7-电磁阀、8-曝气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述,以下实施例只是描述性的,不是限定性的,不能以此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一种污水处理焙烧炉连接管道,由连接管道本体1、曝气除尘装置2组成;曝气除尘装置上部设置于连接管道本体底部内部,下部设置于连接管道本体底部外部。

连接管道本体,由管道矩形上部体3、管道V型下部体5组成;管道矩形上部体在上、管道V型下部体在下制为一体。

曝气除尘装置为多组,多组曝气除尘装置均布设置于连接管道本体底部,均由电磁阀7、曝气管4、连接立管6组成;电磁阀固装于连接管道本体底部外部,连接立管固装于连接管道本体底部内部,曝气管纵向固装于连接立管上,电磁阀、曝气管、连接立管依次连通。曝气管,其上制有曝气孔8,曝气孔为三排,三排曝气孔环形均布制于曝气管下半管体上,每排均为多个。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为:

按技术要求精确制作和装配曝气除尘装置各部件。电磁阀由控制中心控制,设置曝气间隔为十秒钟,即每十秒钟曝气一次;可根据污水含尘量多少确定曝气间隔,含尘量大,间隔短,含尘量小,间隔长,通常为五至十秒钟。污水经雾化后,在焙烧炉内加热焙烧,水变为蒸汽,有害物裂解生成无害固体,无害固体一部分沉淀到焙烧炉炉底,一部分随蒸汽由连接管道本体进入离心分离器进行分离。在连接管道本体内,会有一小部分固体物沉淀到连接管道本体底部即管道V型下部体内,通过控制电磁阀断续向曝气管通入高压气体,高压气体即会将沉淀于管道V型下部体内的固体物吹起,随管道内气流进入离心分离器。这样,就能有效避免积尘堵塞连接管道,提高通气效果,无须停工停产人工清理,可提高污水处理效率,节省人员,省时省力。在曝气清除积尘时,由于曝气除尘装置为多组,曝气管上制有三排曝气孔,曝气不留死角,对积尘吹除效果好。

尽管为说明目的公开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和附图,但是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及所附权利要求的精神和范围内,各种替换、变化和修改都是可能的,因此,本实用新型的范围不局限于实施例和附图所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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