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照明顶棚埋入式风路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01468阅读:128来源:国知局
带照明顶棚埋入式风路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带照明顶棚埋入式风路装置。



背景技术:

为了同时实现换气功能和照明功能,现有技术一般在带照明顶棚埋入式风路装置中设置照明器具(灯具)和鼓风机。具体以美国发明专利US 9,022,622作为现有例子进行说明。

图1是公知技术的示意图,如图1所示,作为现有的带照明顶棚埋入式风路装置,带照明顶棚埋入式换气扇100具有框架101、鼓风机103、配置在框架101内,上端设有带电接触端108的灯具104和可拆装地将灯具104固定在框架101内壁上的灯头固定部120。框架101具有出风口105和进风口106。当带照明顶棚埋入式换气扇100运行时,室内空气通过进风口106进入框架101内,然后进入鼓风机103再通过出风口105排到室外。

通过把灯具104上端的带电接触端108插入设于框架101上的灯头固定部120内,从而把灯具104安装在框架101内。灯具104的外周设有环绕灯具104的反光罩107。反光罩107形成为大致圆锥台形状的筒状,并且反光罩107的下端部的直径尺寸大于上端部的直径尺寸。另外,反光罩107以覆盖配置在其内侧的灯具104的侧部周围整体的长度尺寸(上下方向尺寸)形成。反光罩107把灯具104发出的光通过进风口106反射至室内。

该带照明顶棚埋入式换气扇100从室内吸入空气的同时,水或者灰尘有可能随着空气通过进风口106、反光罩107内部进入到带电接触端108与灯头固定部120之间的间隙。这样水会接触到带电部件或者灰尘混入带电部件中,有可能引起电路短路。

另外,安装灯具104时,需要将其带电接触端108插入框架101内的灯头固定部120内后转动一定角度,才能把灯具104安装在框架101内。当用户单单插入灯具104而没有把灯具104转动到指定角度时,就会导致灯具104的带电接触端108和框架101的灯头固定部120之间没有完全连接好。在没有完全连接好的状态下,用户松开手后,带电接触端108有可能从灯头固定部120松脱,导致灯具104掉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带照明顶棚埋入式风路装置,在防止水接触带电部件或灰尘混入带电部件中的同时,防止灯具掉落。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带照明顶棚埋入式风路装置,其具有主体框体、灯具和可拆装地将所述灯具固定在所述主体框体内壁上的灯头固定部,其中,所述主体框体具备:

为把空气排出至所述主体框体外而设置的第一开口部、

为把空气吸入所述主体框体内而设置的第二开口部,

所述灯具具备:

带电接触端,其从所述灯具上端向上方设置,作为通过所述灯头固定部接受电气供给的端子,

所述带电接触端的下方、所述灯具设有突出于所述灯具表面的凸缘,

所述带照明顶棚埋入式风路装置具备从下向上支撑所述凸缘,并且包围所述带电接触端和所述灯头固定部的罩。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防止灯具掉落损坏,提高产品安全性。还可以防止尘混入带电部件内或水接触带电部件,防止短路发生,确保正常运行。

附图说明

图1是一种公知技术示意图;

图2A是实施例的带照明顶棚埋入式风路装置整体立体示意图;

图2B是实施例的带照明顶棚埋入式风路装置整体剖视图;

图3是实施例的灯具示意图;

图4是实施例的灯座、灯头固定部、罩和灯具的分解示意图;

图5A是实施例的灯座、灯头固定部、罩和灯具的安装的示意图;

图5B是实施例的灯座、灯头固定部、罩和灯具的安装的截面图;

图6A是实施例的罩的立体示意图之一;

图6B是实施例的罩的立体示意图之二;

图7是实施例的灯座、灯头固定部、灯具和另一种罩的安装的示意图;

图8是实施例的带照明顶棚埋入式风路装置的第1主体框体的截面图;

图9是实施例的带照明顶棚埋入式风路装置的第2主体框体的示意图;

图10是实施例的另一种带照明顶棚埋入式风路装置的截面图。

具体实施方式

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范围中,术语“上”、“下”、“顶”、“底”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图2A和图2B中主体框体安装在顶棚上时,各部件的方位或位置关系,该些表示方位或位置关系的术语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图2A是实施例的带照明顶棚埋入式风路装置整体立体示意图;图2B是实施例的带照明顶棚埋入式风路装置整体剖视图;图3是实施例的灯具示意图;图4是实施例的灯座、灯头固定部、罩和灯具的分解示意图;图5A是实施例的灯座、灯头固定部、罩和灯具的安装的示意图;图5B是实施例的灯座、灯头固定部、罩和灯具的安装的截面图;图6A是实施例的罩的立体示意图之一;图6B是实施例的罩的立体示意图之二。

如图2A至图6B所示,实施例的一种带照明顶棚埋入式风路装置300,其具有主体框体310、灯具1和可拆装地将灯具1固定在主体框体310内壁上的灯头固定部3。

灯具1具备:带电接触端11,其从灯具1上端向上方设置,作为通过灯头固定部3接受电气供给的端子。

带电接触端11的下方、灯具1设有突出于灯具1表面的凸缘12;带照明顶棚埋入式风路装置300具备从下向上支撑凸缘12,并且包围带电接触端11和灯头固定部3的罩20。

罩20的上端和下端分别形成上端开口部21和下端开口部22,罩20的内径d1大于灯具1凸缘12的外径d3,罩20的下端开口部22设置在灯具1的凸缘12下方,罩20上设有支撑灯具1凸缘12的支撑结构30。支撑结构30的一部分位于灯具1的凸缘12的下方,并且与灯具1的凸缘12互相接触或者在垂直方向上相隔一定距离。当灯具1脱离灯头固定部3时,支撑结构30可以支撑灯具1凸缘12。在图中,示出在灯具1的表面、灯具1的上部形成凸缘12的例子,但凸缘12也可以形成于灯具1的其它地方,例如中部或者下部的表面。但是与凸缘12形成于灯具1的中部或者下部的表面相比,凸缘12形成于灯具1的上部,罩20的下端开口部12不需要设置得那么低,罩20可以设置得较短。因此,凸缘12形成于灯具1的上部为最佳。

主体框体310具备:为把空气排出至主体框体310外而设置的第一开口部301;为把空气吸入主体框体310内而设置的第二开口部302。还设有把空气从第二开口部302引导到第一开口部301的鼓风机303。第一开口部301通过管道3101与室外连通。

主体框体310的第一开口部301形成于主体框体310的侧部,与鼓风机303的吹出口和管道连接部3102连接;并经由管道3101连接部与管道3101连通。第二开口部302与室内连通。需要说明的是,在图中,示出在主体框体310的侧部形成第一开口部301、在主体框体310下部形成第二开口部302的例子,但也可以为第一开口部301形成于主体框体310的上部的情况。

鼓风机303具备:风扇3031、驱动风扇3031旋转的电动机3032、以包围风扇3031的方式配置的风扇壳体3033,鼓风机303固定在主体框体310的上部内壁上。需要说明的是,在图中,在鼓风机303的风扇壳体3033上形成有朝向主体框体310的上部内壁面开口的吸入口3034(即,以朝向图示上方而开口的方式配置有吸入口3034),但实际上风扇壳体3033的吸入口3034也可以朝向主体框体310的下部内壁面开口或者朝向灯具1方向开口等也是可以的。

作为鼓风机303的形式,以例如西洛克风扇等离心式鼓风机303为例进行说明,但是也可以采用能够实现这种排气功能的其他形式的鼓风机。

在顶棚开口部309上安装有环状的构件即法兰盘3103(开口构件)。该法兰盘3103承担作为装饰用构件的作用,通过法兰盘3103覆盖顶棚开口部309的下部周缘以及内周面,以避免从室内直接看到顶棚开口部309。另外,该法兰盘3103的一端与主体框体310卡合,另一端以经由与法兰盘3103卡合的施力构件320(例如丝状弹簧)对顶棚开口部309的下部周缘向上方施力的状态安装。在使法兰盘3103从顶棚开口部309脱离时,利用该施力构件320防止法兰盘3103落下。

在灯具1的下端部与主体框体310的第二开口部302的缘部,更详细地说是与法兰盘3103的内缘部之间设置环状的吸气用间隙3020。室内空气通过该第二开口部302以及环状吸气用间隙3020导入主体框体310内,形成带照明顶棚埋入式风路装置300的导入路径。

在具有这种结构的带照明顶棚埋入式风路装置300中,若使灯具1点亮,则从灯具1发出的光通过顶棚开口部309(法兰盘3103的开口部)导入室内。

若利用鼓风机303的电动机3032驱动风扇3031旋转,则通过第二开口部302以及环状的吸气用间隙3020将室内空气导入主体框体310。导入主体框体310内的空气从朝向上方开口的吸入口3034进入风扇壳体3033内,并从鼓风机303通过第一开口部301以及管道连接部3102朝向管道3101排气。

灯具1,除了采用所谓的电灯泡以外,也可以采用荧光灯或LED等用于照明的部材,灯具1的上部设有突出于灯具1表面的凸缘12。主体框体310的第二开口部302的中心位置与灯具1彼此在垂直方向上一致,但灯具1与主体框体310的第二开口部302的配置关系不局限于上述情况,只要是灯具1的光能够通过第二开口部302向室内侧照射这样的配置关系即可。

为避免带电的灯头固定部3直接与主体框体310连接,在灯头固定部3和主体框体310的上部内壁面上之间固定有不导电的灯座2。通过灯具1上端的带电接触端11插入灯座2下方的灯头固定部3内,使灯具1安装在主体框体310内。灯头固定部3的下方固定有罩20。灯座2、灯头固定部3和罩20的连接方法详述如下:

主体框体310的上部内壁上的灯座2上设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第一突出片201,第一突出片201上设有第一开孔2010。灯座2下部的灯头固定部3向外侧延设两个以上的第二突出片202,第二突出片202上设有第二开孔2020。

罩20大致呈圆筒状,罩20的上端和下端分别形成上端开口部21和下端开口部22,罩20的上端开口部21近旁的外壁上向罩20外侧延设两个以上的第三突出片203,第三突出片203上设有第三开孔2030。通过螺钉卡住第一开孔2010、第二开孔2020和第三开孔2030,使灯头固定部3和罩20固定在灯座2上。但灯头固定部3、罩20与灯座2的连接方法不局限于上述情况,通过互相卡合等的连接方式也是可行的。

通过在罩20设置上端开口部21和下端开口部22,使灯具1可以穿过下端开口部22和上端开口部21自由装拆于灯座2下方的灯头固定部3。圆筒状的罩20的壁面则包围住灯具1的上端的带电接触端11和固定在灯座2下方的灯头固定部3,挡住带电接触端11与灯头固定部3之间的间隙,防止水通过该间隙接触到带电部件。

罩20的下端开口部22位于灯具1的凸缘12下方,即,罩20覆盖至灯具1的凸缘12下方设置。为了使带电接触端11、灯头固定部3和灯具1的凸缘12可以位于罩20内,罩20的内径d1大于灯头固定部3的外径d2,也大于凸缘12的外径d3。

罩20位于灯具1凸缘12的下方设有可以支撑住灯具1凸缘12的支撑结构30。在灯具1正常安装状态下,灯具1凸缘12和支撑结构30可以互相接触,也可以在垂直方向上相隔一定距离,保持不互相接触。当灯具1的带电接触端11从灯头固定部3松脱导致灯具1往下方(室内侧)掉落时,罩20上的支撑结构30可以支撑住灯具1的凸缘12,使灯具1不能继续往下方(即室内侧)掉落。

另外,鼓风机303和灯具1并不限于设置在同一个主体框体310内。图8是实施例的带照明顶棚埋入式风路装置的第1主体框体的示意图;图9是实施例的带照明顶棚埋入式风路装置的第2主体框体的示意图。例如如图8、图9所示,主体框体310包括第1主体框体3104和第2主体框体3105。第1主体框体3104具备:灯具1、可拆装地将灯具1固定在第1主体框体3104内壁上的灯头固定部3和包围带电接触端(图8中未示)、灯头固定部3的罩20,形成在下部的第二开口部302和形成在侧部的第三开口部307。第2主体框体3105具备:鼓风机303、与鼓风机303的吹出口连接的第一开口部301、和第三开口部307连接的第四开口部308。这时,在带照明顶棚埋入式风路装置300中,分别在带灯具1的第1主体框体3104的第三开口部307和带鼓风机303的第2主体框体3105的第四开口部308处安装管道连接部3102、3102’,并通过管道把管道连接部3102、3102’连接起来。且把热交换设备或者换气扇等换气、送风机器作为第2主体框体3105也可以(作为例子,图示为箱状送风机)。这样的话,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在带照明顶棚埋入式风路装置300中设置可实现其它功能的换气、送风机器。提高使用便利性。

且带照明顶棚埋入式风路装置300中并不一定需要设置鼓风机303。例如在与带照明顶棚埋入式风路装置300连接的管道3101端部配备鼓风机303,使空气可以在带照明顶棚埋入式风路装置300的主体框体310内流动就可以了。这种情况下,罩20可以得到同样的效果。

再如图3所示,凸缘12为环形状。因为凸缘12是环形状的,所以无论凸缘12随着灯具1转动到什么角度,支撑结构30都可以支撑住一部的中心的轴。

灯具1形成为大致圆锥台形状的筒状,并且灯具1的下端部的直径尺寸大于上端部的直径尺寸。灯具1的发光部4位于灯具1的下端部。为节省灯具1材料,灯具1的下端部和灯具1的凸缘12之间设有空心部1010。在罩20与灯具1之间设分的凸缘12。

再如图2B所示,罩20的中心位置与灯具1的中心位置彼此在垂直方向上一致,即罩20的中心轴与灯具1的中心轴重合。也就是说,罩20和灯具1在中心轴P上配置。这里说的中心轴P,是指穿过圆筒状罩20的顶面和底面的圆形有使彼此不接触的间隙1011,罩20不会与灯具1干涉,确保灯具1可以顺畅地从罩20的下端开口部22插入罩20内。

大致成筒状的罩20与灯具1之间设有间隙1011,而罩20和灯具1的中心位置彼此在垂直方向上一致,所以罩20内壁的周缘与灯具1的外周之间的间隙1011均匀分布,均可以设置成相近但不接触的距离,在确保灯具1顺畅地从罩20的下端开口部22插入罩20内的同时,防止罩20和灯具1之间的间隙1011过大,导致水从罩20和灯具1之间的间隙1011进入带电接触端11与灯头固定部3之间的间隙。即防止灰尘换入带电部件内或水接触带电部件,防止短路,确保正常运行。

灯具1的凸缘12位于灯头固定部3的下方,罩20的下端开口部22位于灯具1的凸缘12的下方,灯具1的发光部4位于灯具1的下端部,罩20的下端开口部22位于发光部4的上方。

灯具1的凸缘12位于灯头固定部3的下方,罩20包围住灯头固定部3,即使有水从罩20的下端开口部22和灯具1之间的间隙1011进入罩20内,灯具1的凸缘12也可以起到挡住水继续往上流到灯头固定部3的作用,增强防水效果。

灯具1形成为大致圆锥台形状,灯具1的发光部4位于灯具1的下端部,罩20的下端开口部22位于发光部4的上方,所以罩20不会遮挡发光部4发出的光,确保室内的照明效果不会受罩20的影响。

再如图5B、图6A和图6B所示,罩20的侧面上设有往罩20外侧突出的突槽204,支撑结构30与罩20为一体形成,支撑结构30为从突槽204的上部内壁面沿罩20的高度方向往下延设的弹性片卡位304,在弹性片卡位304的下端形成往罩20内侧方向突出的钩部305。钩部305从下端往上端,向罩20的内侧形成倾斜状的引导面306。

罩20的一侧设有往罩20外侧突出的突槽204,弹性片卡位304与罩20为一体形成。即,弹性片卡位304从突槽204的上部内壁面沿罩20的高度方向往下延设。在弹性片卡位304的下端形成往罩20内侧方向突出的钩部305,所以把灯具1穿过罩20插入灯座2下方的灯头固定部3内时,灯具1上部的凸缘12往弹性片卡位304下端的钩部305施力,弹性片卡位304可以发生弹性形变往突槽204内移动,也就是说,突槽204提供了弹性片卡位304往外侧移动的空间。灯具1凸缘12往上越过钩部305后,钩部305不再受到凸缘12的挤压,恢复原来的形状,从灯具1凸缘12的下方支撑住凸缘12。

还可以缩短罩20的高度,使得罩20垂直方向上的长度小于弹性片卡位304的长度。图7是实施例的灯座、灯头固定部、灯具和另一种罩的安装的示意图,如图7所示,支撑结构为从所述罩20’的下端或者罩20’中部内壁向罩内突出沿罩20’的高度方向往下延设的弹性片卡位304’,钩部305’位于罩20下端开口部22’之下,这样在把灯具1穿过罩20’插入灯座2下方的灯头固定部3内时,灯具1上部的凸缘12往弹性片卡位304’下端的钩部305’施力,弹性片卡位304’可以发生弹性形变往外部空间移动,也就是说,罩20’下端开口部22’以下的空间提供了弹性片卡位304往外侧移动的空间。

再如图5B、图6A和图6B所示,因为钩部305从下端往上端,向罩20的内侧形成倾斜状的引导面306,所以把灯具1穿过罩20插入灯头固定部3内时,灯具1的凸缘12先接触到引导面306的下端,再沿着倾斜状的引导面306继续向上滑进罩20内,也就是说,引导面306可以起到引导作用,使灯具1的凸缘12可以顺滑地往上越过钩部305。

当灯具1的带电接触端11从灯头固定部3松脱导致灯具1往下方(室内侧)掉落时,钩部305可以支撑住灯具1的凸缘12,使灯具1不能继续往下方(即室内侧)掉落。防止灯具1掉落损坏,提高带照明顶棚埋入式换气扇的安全性。

需要更换灯具1时,手持灯具1往下方施力,使灯具1的凸缘12挤压钩部305,弹性片卡位304发生弹性形变往突槽204内移动,并容置在突槽204内。此时,钩部305不再支撑住灯具1凸缘12,灯具1可以被顺利取出。即可以方便灯具1装拆,防止灯具1掉落。

实施例中,钩部305的上端与灯具1的凸缘12互相接触。虽然如果把钩部305与灯具1凸缘12垂直距离上相隔一定距离设置,灯具1松脱时钩部305也可以支撑住凸缘12,但这种情况下,灯具1需要往下方掉落一定距离后才接触到钩部305,往下掉落时产生的冲击力可能会导致钩部305往突槽204移动,而使钩部305失去支撑灯具1的作用。因此,钩部305的上端与灯具1的凸缘12互相接触为优选方案。灯具1松脱时,钩部305直接支撑着灯具1凸缘12,使灯具1无法掉落。即进一步防止灯具1掉落。

弹性片卡位304的数量为两个以上,突槽204的数量对应弹性片卡位304的数量,也为两个以上。通过增加弹性片卡位304和突槽204的数量,实现灯具1的多重防止掉落。即可进一步防止灯具1掉落。

实施例中弹性片卡位304的数量为两个,两个弹性片卡位304相向设置,在罩20的高度方向上的位置一致。通过上述结构,突槽204、两个弹性片卡位304的钩部305也是相向设置,并在罩20的高度方向上位置一致。把灯具1穿过罩20插入灯座2下方的灯头固定部3内时,灯具1不会因为一边的弹性片卡位304的钩部305的挤压而偏倚,而是始终与罩20的中心位置在垂直方向上一致。

当灯具1的带电接触端11从灯头固定部3松脱导致灯具1往下方(室内侧)掉落时,两个相向的钩部305从相对的两个方向支撑住灯具1,防止灯具1偏倚而从一边的钩部305和罩20之间的空间掉落。即进一步防止灯具1掉落。

图10是实施例的另一种带照明顶棚埋入式风路装置的截面示意图。如图10所示,主体框体310具备遮住第一开口部301的遮光板3011和固定遮光板3011的遮光板固定部3012。遮住第一开口部301的遮光板3011固定在遮光板固定部3012上。

所谓的遮光板固定部3012,只要是可以固定住遮光板3011的东西就行,例如螺孔。通过安装遮住第一开口部301的遮光板3011,防止外部的虫子等进入,主体框体310可以作为单独的灯具产品使用。而且通过遮光板3011遮住第一开口部301,灯具1的光可以集中照射进室内,而不会从第一开口部301漏出。即提高使用便利性。

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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