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燃气热水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壳体,所述壳体内限定有容纳腔,所述壳体具有进水接口和出水接口;
催化燃烧器,所述催化燃烧器设在所述容纳腔内,所述催化燃烧器内限定有预混腔,所述催化燃烧器具有与所述预混腔导通的进气口和出气口,所述出气口处设有催化器,所述催化器被构造成当温度超过预定温度且有燃气和空气供给时持续燃烧;
风机,所述风机与所述进气口导通以向所述预混腔输送空气;
燃气比例阀,所述燃气比例阀的出口与所述进气口导通以向所述预混腔输送燃气;
换热器,所述换热器设在所述燃烧器的上方且与所述燃烧器相连以吸收所述燃烧器燃烧产生的热量,所述换热器具有进水口和出水口,所述进水口与所述进水接口导通,所述出水口与所述出水接口导通。
2.根据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燃气热水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气口处罩设有分配件,所述分配件上具有多个间隔开布置且与预混腔导通的分配孔。
3.根据权利要求2中所述的燃气热水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配孔呈多圈布置,每圈包括多个沿所述分配件的周向间隔开布置的所述分配孔。
4.根据权利要求3中所述的燃气热水器,其特征在于,多个所述分配孔呈发射状布置。
5.根据权利要求2中所述的燃气热水器,其特征在于,催化燃烧器包括:
燃烧器框体,所述燃烧器框体内限定有所述预混腔,所述进气口和出气口设在所述燃烧器框体上;
催化器,所述催化器包括基体和涂覆在所述基体上的催化剂,且所述催化器上集成有预热段。
6.根据权利要求5中所述的燃气热水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配件的外周沿设有多个凸耳,所述分配件通过多个所述凸耳与所述燃烧器框体可拆卸地相连。
7.根据权利要求5中所述的燃气热水器,其特征在于,催化燃烧器还包括:
催化器底座,所述催化器底座设在所述燃烧器框体上且位于所述出气口处;
催化器上盖,所述催化器上盖罩设在所述催化器底座上且与催化器底座之间限定出用于容纳催化器的安装腔,所述催化器上盖具有与所述安装腔导通的开口。
8.根据权利要求7中所述的燃气热水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器底座形成沿所述出气口的周向延伸的环形,所述催化器上盖与所述催化器底座贴合,所述催化器底座与所述燃烧器框体之间设有绝热密封垫。
9.根据权利要求5中所述的燃气热水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烧器框体的邻近所述出气口的位置设有点火针或感应针。
10.根据权利要求5中所述的燃气热水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体为碳化硅泡沫陶瓷,所述催化剂为改性氧化铝、铂、钯以及氧化铁和/或氧化铁的混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