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粘壁、防结块、防沉底、防堵塞的药用闪蒸干燥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94433阅读:1957来源:国知局
防粘壁、防结块、防沉底、防堵塞的药用闪蒸干燥机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防粘壁、防结块、防沉底、防堵塞的药用闪蒸干燥机。



背景技术:

闪蒸干燥机是由热空气切线进入干燥器底部,在搅拌器带动下形成强有力的旋转风场。物料由螺旋加料器进入干燥器内,在高速旋转搅拌桨的强烈作用下,物料受撞击、磨擦及剪切力的作用下得到分散,块状物料迅速粉碎,与热空气充分接触、受热、干燥。干燥好的物料被气流携带进入收尘系统进行收集处理,符合环保要求含尘量≤50mg/m3的尾气由引风机排空,完成整个干燥过程。

闪蒸干燥机是集干燥、粉碎、筛分于一体的新型连续式干燥设备,特别适用于滤饼状、膏糊状、稀泥浆状物料的烘干。湿物料在干燥塔内干燥时间仅为5-8秒,水份瞬间蒸发,干燥出的产品质量与干燥的温度,风速,风量,破碎的速度有关,可调节闪蒸干燥切线进入的风速,可调节出料的成品颗粒的大小,终含水量的高低。

现有闪蒸干燥机的工作原理:热空气由入口管以切线方向进入干燥室底部的环隙,并螺旋状上升,同时,物料由加料器定量加入塔内,并与热空气进行充分热交换,较大较湿的物料在搅拌器作用下被机械破碎,湿含量较低及颗粒度较小的物料随旋转气流一并上升,输送至分离器进行气固分离,成品收集包装,而尾气则经除尘装置处理后排空。

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之处在于,首先,现有的闪蒸主机在进料时,物料易堆积在主机底部;其次,粉碎刀具对大块物料的粉碎效果较差;再次,热空气进风不均,导致往往存在一些物料落至主机底部,导致干燥效率较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首要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药用闪蒸干燥机,避免物料堵塞风道或堆积在圆筒式塔体的底部,以提高干燥效率。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药用闪蒸干燥机,包括:闪蒸主机、设于该闪蒸主机的圆筒式塔体内的底部中央的主转轴,主转轴的中下部固定有圆锥筒体,该圆锥筒体的底部边缘与所述圆筒式塔体的内壁之间设有作为风道的间隙,圆锥筒体的底部活动连接有多个活动刀片,当圆锥筒体以一定速度旋转时,活动刀片在离心力的作用下向外侧摆动,以破碎即将向下通过所述间隙的物料,避免物料堵塞风道或堆积在圆筒式塔体的底部,提高物料干燥效率。

优选地,所述圆筒式塔体的内壁上且于所述间隙的下侧设有一对同平面、间开分布的入风口,该对入风口上设有用于控制进风口大小的可调式堰板。

优选地,所述的一对入风口与一螺旋式双风道均风装置相连。

优选地,所述闪蒸主机包括一双螺旋加料器,该双螺旋加料器的出料口与所述闪蒸主机的入料口相连,该闪蒸主机内设有用于粉碎物料结块的粉碎机构,邻近该闪蒸主机的底部的入风口与一热风发生器密封相连;所述粉碎机构包括上下依次设于所述主转轴和圆锥筒体上的多层分布的动刀,双螺旋加料器的出料口的底部与顶层的动刀的底部等高;各动刀的外侧端面上分布有多条平行相邻的齿形条,齿形条的长度方向与闪蒸主机的空心圆柱形内腔的内壁的切线平行,工作时,多条平行相邻的齿形条在刮走出料口排出的物料的同时,将物料分成多个碎段,避免出现大块物料,进而方便了粉碎,提高了干燥效率。

优选地,相邻层的动刀的外侧端与所述圆筒式塔体的内壁的间距不同。

优选地,所述圆筒式塔体包括上下相邻的气旋室和机械粉碎室;所述主转轴、圆锥筒体和各层的动刀处于机械粉碎室;所述气旋室的内径小于机械粉碎室。所述圆筒式塔体喷涂有氮化硅或碳化钨涂层,以防止物料粘壁。

优选地,上述药用闪蒸干燥机的工作方法,包括:进入所述入风口的热风,包括在连续5-10分钟的连续稳定供气后,采用20-50秒的脉冲式进气方式。

优选地,工作时,主转轴带动圆锥筒体快速旋转,当圆锥筒体以一定速度旋转时,活动刀片在离心力的作用下向外侧摆动,以破碎即将向下通过所述间隙的物料。使到达该间隙的较大颗粒物料被所述活动刀片粉碎,避免其下落至闪蒸主机底部,避免物料的底部堆积。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具有的技术效果是:(1)圆锥筒体的底部活动连接有多个活动刀片,当圆锥筒体以一定速度旋转时,活动刀片在离心力的作用下向外侧摆动,以破碎即将向下通过所述间隙的物料,避免物料堵塞风道或堆积在圆筒式塔体的底部,提高物料干燥效率。(2)各动刀的外侧端面上分布有多条平行相邻的齿形条,齿形条的长度方向与闪蒸主机的空心圆柱形内腔的内壁的切线平行,工作时,多条平行相邻的齿形条在刮走出料口排出的物料的同时,将物料分成多个碎段,并迅速分散,在螺旋热风的作用下快速干燥,避免出现粘结的大块物料,进而方便了物料粉碎,提高了干燥效率。同时避免了出现团状物料对粉碎机构的冲击,或粘结在刀具上而影响粉碎机构的平衡,进而避免产生失稳和噪音;(3)气旋室的内径小于机械粉碎室,利于提高风速,进而提高碎料和干燥效率。(4)间断式采用脉冲式进气,可避免物料悬浮在圆筒式塔体中,使得物料始终处于运动状态,利于提高碎料的效果和效率。

附图说明

为了清楚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创新原理及其相比于现有产品的技术优势,下面借助于附图通过应用所述原理的非限制性实例说明可能的实施例。在图中:

图1为实施例1中的药用闪蒸干燥机的闪蒸主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动刀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圆锥筒体上的活动刀片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3,本实施例的药用闪蒸干燥机包括:闪蒸主机1,该闪蒸主机1的顶部设有圆形的出料口,该出料口上设有分级器,该分级器包括:活动间隙配合于上述出料口上的倒圆锥筒体,该倒圆锥筒体的内壁上均匀分布有多个碎料刀片;各碎料刀片分别分布在该倒圆锥筒体的相应的中心垂面上;该倒圆锥筒体与一用于驱动该倒圆锥筒体绕该倒圆锥筒体的中心轴线旋转的驱动机构传动配合。工作时,倒圆锥筒体快速旋转,使到达该处的较大颗粒物料被多个碎料刀片粉碎,避免其下落至闪蒸主机底部的粉碎刀具重新粉碎,然后才能从上述出料口输出,进而提高了干燥效率;倒圆锥筒体转速越高,通过该闪蒸主机的顶部出料口的颗粒就越小,用户可根据所需物料要求进行任意调节。

采用一双螺旋加料器3的出料口与所述闪蒸主机1的入料口相连,该闪蒸主机1内设有用于粉碎物料结块的粉碎机构4,邻近该闪蒸主机1的底部的入风口与一热风发生器密封相连;所述粉碎机构4包括多层动刀41,双螺旋加料器3的出料口的底部与顶层动刀的底部等高,以使大块物料从双螺旋加料器3的出料口输出时,立即被动刀粉碎,避免了其直接落至所述闪蒸主机1底部的可能。

所述粉碎机构4还包括设于闪蒸主机1的圆筒式塔体底部中央的主转轴42,所述动刀41径向分布于该主转轴42上;所述塔体内壁上设有多层分别与各层动刀41上下交错设置的静刀43;相邻层的静刀43上下交错设置。相邻层的动刀的外侧端与所述圆筒式塔体的内壁的间距不同,以避免物料悬浮在所述圆筒式塔体的中央。

所述闪蒸主机1的出料口与一旋风分离器的入料口密封相连,该旋风分离器的顶部出风口与一布袋除尘器的入口密封相连,该布袋除尘器的顶部出风口经一引风机与一换热器的热风入口密封相连,该换热器的冷风入口经一鼓风机与一初效过滤的出风口密封连接,该换热器的换热风出口与所述热风发生器的入风口密封相连。

所述主转轴42的中下部设有圆锥筒体44,该主转轴42的中上部和圆锥筒体44的外侧面上径向分布有多层的动刀41;所述塔体的内壁上均匀分布有多层分别与所述圆锥筒体44上的各层动刀41上下交错设置的静刀43;上下相邻的静刀43交错设置。所述圆锥筒体44的顶部封闭连接在所述主转轴42的中下部。

该圆锥筒体44的底部边缘与所述圆筒式塔体的内壁之间设有作为风道的间隙,圆锥筒体的底部活动连接有多个基本呈L形的活动刀片42,当圆锥筒体44以一定速度旋转时,活动刀片42在离心力的作用下向外侧摆动,以破碎即将向下通过所述间隙的物料,确保风道畅通、避免物料堵塞风道,提高物料干燥效率。此外,当操作不当,所述圆筒式塔体内堵塞较多物料时,活动刀片42能够打碎底部物料、尽快恢复风道畅通;而现有的闪蒸干燥机只能拆机清理。

所述圆筒式塔体的内壁上且于所述间隙的下侧设有一对同平面、间开分布的入风口,该对入风口上设有用于控制进风口大小的可调式堰板,具体可根据物料比重控制进风口大小,以起到防止物料沉底、堵塞。

所述闪蒸主机包括一双螺旋加料器,该双螺旋加料器的出料口与所述闪蒸主机的入料口相连,该闪蒸主机内设有用于粉碎物料结块的粉碎机构,邻近该闪蒸主机的底部的入风口与一热风发生器密封相连;所述粉碎机构包括上下依次设于所述主转轴和圆锥筒体上的多层分布的动刀,双螺旋加料器的出料口的底部与顶层的动刀的底部等高;各动刀的外侧端面上分布有多条平行相邻的齿形条45,齿形条的长度方向与闪蒸主机的空心圆柱形内腔的内壁的切线平行,工作时,多条平行相邻的齿形条在刮走出料口排出的物料的同时,将物料分成多个碎段,避免出现大块物料,进而方便了粉碎,提高了干燥效率。

相邻层的动刀的外侧端与所述圆筒式塔体的内壁的间距不同。

所述圆筒式塔体包括上下相邻的气旋室和机械粉碎室;所述主转轴、圆锥筒体和各层的动刀处于机械粉碎室;所述气旋室的内径小于机械粉碎室。

上述药用闪蒸干燥机的工作方法,包括:进入所述入风口的热风,包括在连续5-10分钟的连续稳定供气后,采用20-50秒的脉冲式进气方式。

工作时,主转轴带动圆锥筒体快速旋转,当圆锥筒体以一定速度旋转时,活动刀片在离心力的作用下向外侧摆动,以破碎即将向下通过所述间隙的物料。使到达该间隙的较大颗粒物料被所述活动刀片粉碎,避免其下落至闪蒸主机底部,避免物料的底部堆积。

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这些属于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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