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氮气推板窑的加热承载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824317阅读:420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氮气推板窑的加热承载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炼钢添加剂生产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氮气推板窑的加热承载结构。



背景技术:

在生产含钒钢铁材料时,通常添加钒氮合金。钒氮合金一般在推板窑中进行生产。推板窑的加热元件一般为硅碳棒、硅碳棒等,其需要安装于承载板上进行加热,承载板02通常安装于两侧的石墨支撑件上,如图1所示:两侧的石墨支撑件01在底部朝内凸伸形成凸台011,以支撑承载板02的左右两端。在生产钒氮合金时,最高温度在1500℃左右,需要通过垂直的氮气进气管吹入氮气,以保护窑体和产品,防止其在高温下氧化燃烧。但在长期的生产过程中发现,窑腔内的氮气入口处,石墨支撑件01与承载板02的连接缝隙处04有氮气吹扫后的破损现象。这就导致容易发生生产事故,主要表现在:石墨支撑件间的承载板掉入窑腔内引起窑体堵塞,而且容易导致承载体的破损,进而导致加热元件03变形损坏,同时窑腔内高温往低温材料处延伸,进而破坏低温材料,降低了窑炉的寿命。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致力于提供一种用于氮气推板窑的加热承载结构,使其不易损坏,进而提高窑炉寿命。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用于氮气推板窑的加热承载结构,其包括:纵向延伸的窑体,窑体内形成一窑腔,窑腔顶部通过氮气入口连接至高压氮气源;窑体内壁的两侧部朝内各凸伸形成一凸台;多个横向截面为“山”字形的石墨支撑件,这多个石墨支撑件沿纵向间隔排列,石墨支撑件的左右两端一一对应地支承在两侧的所述凸台上,石墨支撑件上开设有两左右对称设置的凹槽;多个纵向延伸的承载板,承载板的一端搁置在一石墨支撑件的一凹槽内,另一端搁置在相邻的石墨支撑件的对应凹槽内;对应设置在每个承载板上的加热元件;及向内穿过窑体侧壁并伸入石墨支撑件内的导管,加热元件通过设置在导管内的导线与电源连接。

优选地,氮气入口设置在石墨支撑件的左右中心处。

本实用新型的加热承载结构,通过整合两侧的石墨支撑件,将其设置成“山”字形的一体式结构,避免了氮气吹扫承载板与石墨支撑件的缝隙。因此可以避免上述缺点,提高了窑炉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技术中的加热承载结构的部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优选实施例的加热承载结构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正对地重要性。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请结合参阅图2。

本实用新型一优选实施例的加热承载结构,包括:纵向延伸的窑体1,窑体1内形成一窑腔(未标记)。窑腔顶部通过氮气入口3连接至高压氮气源(未示出);窑体1内壁的两侧部朝内各凸伸形成一凸台10;多个横向截面为“山”字形的石墨支撑件2,这多个石墨支撑件2沿纵向间隔排列,石墨支撑2件的左右两端一一对应地支承在两侧的所述凸台10上,石墨支撑件2上开设有两左右对称设置的凹槽20;多个纵向延伸的承载板4a、4b,承载板4a、4b的一端搁置在一石墨支撑件2的一凹槽4a内,另一端搁置在相邻的石墨支撑件的对应凹槽内;对应设置在每个承载板4a、4b上的加热元件5a、5b;及向内穿过窑体1侧壁并伸入石墨支撑件4a、4b内的导管6,加热元件5a、5b通过设置在导管6内的导线(未示出)与电源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加热承载结构,通过整合两侧的石墨支撑件,将其设置成“山”字形的一体式结构,避免了氮气吹扫承载板与石墨支撑件的缝隙。因此可以避免上述缺点,提高了窑炉的使用寿命。

较佳地,氮气入口3设置在石墨支撑件的左右中心处。这样可以进一步使氮气入口3朝下避开石墨支撑件的凹槽内的加热元件,并实现对氮气的有效分散,进一步提高了窑炉的使用寿命。

本实用新型中其他未详述部分均属于现有技术,故在此不再赘述。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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