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叶窗及冷却塔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014310发布日期:2018-07-24 23:12阅读:33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金属材质的百叶门窗,具体地,涉及一种百叶窗及冷却塔。



背景技术:

百叶窗是窗帘的一种,由数根叶片组合构成了对空间的遮挡,百叶窗起到对阳光的遮挡、挡风以及遮挡随风的杂物等。

冷却塔是用水作为循环冷却剂,从一系统中吸收热量排放至大气中,以降低水温的装置;其冷是利用水与空气流动接触后进行冷热交换产生蒸汽,蒸汽挥发带走热量达到蒸发散热、对流传热和辐射传热等原理来散去工业上或制冷空调中产生的余热来降低水温的蒸发散热装置,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装置一般为桶状,故名为冷却塔。但是现有技术中冷却塔的通风口易堵塞,冬季较冷地区使用,进风口易挂冰。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的缺陷,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百叶窗及冷却塔。

根据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百叶窗,包括上窗框、下窗框、叶片以及调节索;

其中,多个所述叶片依次排列在所述上窗框、所述下窗框之间;所述叶片上设置有安装槽;所述调节索的一端连接所述下窗框,另一端依次穿过多个所述叶片的安装槽后与所述上窗框连接;相邻叶片之间相互平行,相邻两个叶片之间的垂直距离小于叶片的宽度。

优选地,还包括左窗框和右窗框;

其中,所述左窗框、所述上窗框、所述右窗框、所述下窗框依次首尾连接形成框体;所述左窗框上设置有多个依次排列的第一叶片安装孔,所述右窗框上设置有多个依次排列的第二叶片安装孔;

所述叶片的一端设置在所述第一叶片安装孔中,另一端设置在所述第一叶片安装孔相对的第二叶片安装孔中。

优选地,还包括第一滑动垫块和第二滑动垫块;所述叶片的一端连接所述第一滑动垫块,另一端连接所述第二滑动垫块;

所述第一滑动垫块设置在所述第一叶片安装孔内,能够在所述第一叶片安装孔转动,所述第二滑动垫块设置在所述第二叶片安装孔内,能够在所述第二叶片安装孔转动。

优选地,所述叶片上设置有加强筋。

优选地,所述叶片的截面呈三角形,所述叶片的锐角端为外端。

优选地,所述叶片采用不锈钢或镀铝锌板制成。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冷却塔,包括所述的百叶窗;所述百叶窗设置在所述冷却塔的进风口和/或通风口上。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的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中叶片窗采用2.0mm的不锈钢或镀铝锌板制作而成,比PVC百叶窗使用时间更长;

2、本实用新型中百叶窗设置在所述冷却塔的进风口和/或通风口上,从而通风口不易堵塞,冬季较冷地区使用,进风口不易挂冰,防止进风口堵塞。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叶片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

1为框体;

2为叶片。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以下实施例将有助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但不以任何形式限制本实用新型。应当指出的是,对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在本实施例中,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百叶窗,包括上窗框、下窗框、叶片2以及调节索;

其中,多个所述叶片2依次排列在所述上窗框、所述下窗框之间;所述叶片2上设置有安装槽;所述调节索的一端连接所述下窗框,另一端依次穿过多个所述叶片2的安装槽后与所述上窗框连接;相邻叶片2之间相互平行,相邻两个叶片之间的垂直距离小于叶片的宽度。

本实用新型还包括左窗框和右窗框;

其中,所述左窗框、所述上窗框、所述右窗框、所述下窗框依次首尾连接形成框体1;所述左窗框上设置有多个依次排列的第一叶片安装孔,所述右窗框上设置有多个依次排列的第二叶片安装孔;

所述叶片2的一端设置在所述第一叶片安装孔中,另一端设置在所述第一叶片安装孔相对的第二叶片安装孔中。

还包括第一滑动垫块和第二滑动垫块;所述叶片2的一端连接所述第一滑动垫块,另一端连接所述第二滑动垫块;

所述第一滑动垫块设置在所述第一叶片安装孔内,能够在所述第一叶片安装孔转动,所述第二滑动垫块设置在所述第二叶片安装孔内,能够在所述第二叶片安装孔转动。

所述叶片2上设置有加强筋。

所述叶片2的截面呈三角形,所述叶片2的锐角端为外端。

所述叶片2采用不锈钢或镀铝锌板制成。

本实用新型提供还提供一种冷却塔,包括所述的百叶窗;所述百叶窗设置在所述冷却塔的进风口和/或通风口上。

本实用新型中叶片窗采用2.0mm的不锈钢或镀铝锌板制作而成,比PVC百叶窗使用时间更长;本实用新型中百叶窗设置在所述冷却塔的进风口和/或通风口上,从而通风口不易堵塞,冬季较冷地区使用,进风口不易挂冰,防止进风口堵塞。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进行了描述。需要理解的是,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特定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权利要求的范围内做出各种变形或修改,这并不影响本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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