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纳米红外阻隔剂的干燥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835268发布日期:2019-06-05 23:28阅读:554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纳米红外阻隔剂的干燥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化工生产设备,具体地涉及一种用于纳米红外阻隔剂的干燥装置。



背景技术:

纳米技术在各行各业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纳米红外阻隔剂是一种添加剂,主要用于隔热膜、隔热涂料、隔热PC板等,起到阻隔阳光中红外线的作用,避免红外线对设备和人体带来的伤害。现有纳米红外阻隔剂的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干燥装置主要采用蒸汽加热,而用蒸汽加热会出现局部温度过高,这会影响到纳米红外阻隔剂的质量,并且需要排放冷凝水,使得现场环境比较恶劣。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种用于纳米红外阻隔剂的干燥装置,以解决上述问题。为此,本实用新型采用的具体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用于纳米红外阻隔剂的干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干燥装置包括圆锥形筒体、顶盖、电机、减速器、螺旋搅拌器和溶剂冷凝器,筒体顶部与顶盖通过法兰密封连接,筒体底部的出料口上安装有出料阀,顶盖上至少设有进料口、搅拌器安装口和出气口,进料口与上游纳米红外阻隔剂过滤装置的出料口连通,筒体包括从内到外依次布置的不锈钢内壁、夹套层和保温层,夹套层具有下进油口和上出油口,下进油口和上出油口分别连接至导热油加热装置的出油口和回油口,螺旋搅拌器为中空体并且其内腔与夹套层连通,螺旋搅拌器的搅拌叶的径向宽度沿轴向方向向下逐渐减小,电机、减速器和溶剂冷凝器安装在顶盖上,电机经由减速器与螺旋搅拌器驱动连接,溶剂冷凝器的进气口与顶盖上的出气口连通。

进一步地,所述干燥装置还包括若干温度传感器,所述温度传感器沿轴向间隔开布置在夹套层中。

进一步地,夹套层和保温层的厚度分别为2厘米和5厘米。

进一步地,所述电机为变频电机。

本实用新型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具有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采用导热油来加热内壁和螺旋搅拌器的叶片,从而对纳米红外阻隔剂的滤饼进行加热干燥,加热温度均匀,并且物料换热面积大,干燥效率高。

附图说明

为进一步说明各实施例,本实用新型提供有附图。这些附图为本实用新型揭露内容的一部分,其主要用以说明实施例,并可配合说明书的相关描述来解释实施例的运作原理。配合参考这些内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应能理解其他可能的实施方式以及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图中的组件并未按比例绘制,而类似的组件符号通常用来表示类似的组件。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现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用于纳米红外阻隔剂的干燥装置1。干燥装置1包括圆锥形筒体10、顶盖20、电机30、减速器40、螺旋搅拌器50和溶剂冷凝器60。筒体10顶部与顶盖20通过法兰70密封连接,筒体10底部的出料口上安装有出料阀80。顶盖20上至少设有进料口210、搅拌器安装口220和出气口230。进料口210与上游纳米红外阻隔剂过滤装置(未示出)的出料口连通。优选地,纳米红外阻隔剂过滤装置的出料口高于进料口210,使得物料(纳米红外阻隔剂滤饼)可以在重力作用下经由进料口210进入筒体10内。

筒体10包括从内到外依次布置的不锈钢内壁110、夹套层120和保温层130,夹套层120具有下进油口121和上出油口122,下进油口121和上出油口122分别连接至导热油加热装置(未示出)的出油口和回油口。因此,由导热油加热装置加热至预设温度的热油从下进油口121进入夹套层120中,并从上出油口122回到导热油加热装置中。

螺旋搅拌器50为中空体并且其内腔与夹套层120连通,因此,螺旋搅拌器50也被加热,从而增加了物料换热面积,使得干燥效率大大增加。螺旋搅拌器50的搅拌叶的径向宽度沿轴向方向向下逐渐减小,这种构造使得搅拌叶的表面积最大化,进一步提高了干燥效率。

电机30和减速器40安装在顶盖20上。螺旋搅拌器50的中心轴密封安装在搅拌器安装口220中,电机30经由减速器40与螺旋搅拌器50驱动连接。电机30、减速器40和螺旋搅拌器50的具体连接方式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所熟知,这里不再进行描述。优选地,电机30为变频电机。

溶剂冷凝器60安装在顶盖20上,其进气口与顶盖20上的出气口230连通。因此,蒸发后的溶剂气体经由出气口230进入溶剂冷凝器60进行冷却,然后回收至溶剂容器中。溶剂冷凝器60的结构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所熟知,这里不再进行描述。

优选地,所述干燥装置还可包括若干温度传感器(未示出),该温度传感器沿轴向间隔开布置在夹套层120中。该温度传感器的信号传至导热油加热装置的控制系统,以实现对干燥装置的加热温度的控制。

在一个优选实施例中,夹套层120和保温层130的厚度分别为2厘米和5厘米。当然,夹套层120和保温层130的厚度不限于此。

尽管结合优选实施方案具体展示和介绍了本实用新型,但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应该明白,在不脱离所附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内,在形式上和细节上可以对本实用新型做出各种变化,均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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