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提高换热效率的能源塔热泵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46489阅读:22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能源塔领域,特别是一种可提高换热效率的能源塔热泵系统。



背景技术:

能源塔是利用水和空气的接触,冬季制热是按照供热负荷能力设计的换热面积,利用冰点低于零度的载体介质,高效提取低温环境下的相对湿度较高的空气中的低品位热能,通过向能源塔热泵机组输入少量高品位能源,实现低温环境下低品位热能向高品位转移,对建筑物进行供热以及提供热水。夏季制冷,通过蒸发作用来散去空调中产生的废热的一种设备。

现下使用的大多数能源塔热泵系统,多存在,使用一端时间后,换热效果不明显的缺点,其主要原因在于设备内部冷却液重复放吸热,产生了部分杂质和反应物,导致冷却液浑浊,换热效果降低,一般的能源塔热泵系统并不带有冷却液自除滤装置,且随着使用时间的增加,设备本身也极易老化,冷却液需时常更换或置换,导致了系统使用成体高。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可提高换热效率的能源塔热泵系统。

为解决以上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可提高换热效率的能源塔热泵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能源塔和热泵机组,所述能源塔和热泵机组通过循环管路相连,所述循环管路包括入流管道和回流管道,所述入流管道上设有除滤管道、入流阀和粗滤机构;

所述除滤管道包括第一管道、第二管道和第三管道,所述第一管道、第二管道和第三管道上依次设有第一阀门、多个精滤器和第二阀门,第一管道、第二管道和第三管道之间通过法兰连接,除滤管道的两端分别与入流管道、除滤回流口连通,所述除滤回流口设置在能源塔下端,并连通能源塔;

所述粗滤机构包括2个四通管和3个粗滤管道,所述3个粗滤管道的两端分别通过法兰与四通管的3个管口相连通,3个粗滤管道上均设有粗滤器;

所述能源塔上设有补液装置,所述补液装置包括浓度计、防溢流管道、补液罐和补液管道,所述浓度计设置于能源塔内,防溢流管道的两端连通能源塔和补液罐,所述补液管道的两端分别连通补液罐和回流管道,补液管道上设有补液电磁阀;

进一步的,所述能源塔上设有液位控制机构,所述液位控制机构包括进水管、进水阀和浮球液位开关;

进一步的,所述进水管的一端伸入能源塔内,所述进水阀设置在进水管上,位于能源塔外,所述浮球液位开关设置于进水管一端,位于能源塔内。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可提高换热效率的能源塔热泵系统,包括能源塔和热泵机组,能源塔和热泵机组通过循环管路相连,循环管路包括入流管道和回流管道,入流管道上设有除滤管道、入流阀和粗滤机构,能源塔上设有补液装置和液位控制机构,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合理,在能源塔启动时,冷却液经过粗滤机构,可有效去除冷却液中的杂质和反应物,通过补液装置和液位控制机构,控制冷却液浓度和流量,保证和提高冷却液的换热效率,同时,在定期维护时,通过除滤管道,进行冷却液的循环过滤,保证了能源塔热泵系统的换热效果,也节约冷却液的损耗,而且本实用新型的粗滤器和精滤器为可拆卸的,方便了设备维护。

附图说明

图1本实用新型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所示的一种可提高换热效率的能源塔热泵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能源塔1和热泵机组2,所述能源塔1和热泵机组2通过循环管路相连,所述循环管路包括入流管道4和回流管道5,所述入流管道4上设有除滤管道6、入流阀7和粗滤机构8;

所述除滤管道6包括第一管道9、第二管道10和第三管道11,所述第一管道9、第二管道10和第三管道11上依次设有第一阀门12、多个精滤器13和第二阀门14,第一管道9、第二管道10和第三管道11之间通过法兰连接,除滤管道6的两端分别与入流管道4、除滤回流口15连通,所述除滤回流口15设置在能源塔1下端,并连通能源塔1;

所述粗滤机构8包括2个四通管16和3个粗滤管道17,所述3个粗滤管道17的两端分别通过法兰与四通管16的3个管口相连通,3个粗滤管道17上均设有粗滤器18;

所述能源塔1上设有补液装置,所述补液装置包括浓度计19、防溢流管道20、补液罐21和补液管道22,所述浓度计19设置于能源塔1内,防溢流管道20的两端连通能源塔1和补液罐21,所述补液管道22的两端分别连通补液罐21和回流管道5,补液管道22上设有补液电磁阀23;

进一步的,所述能源塔1上设有液位控制机构24,所述液位控制机构24包括进水管25、进水阀26和浮球液位开关27;

进一步的,所述进水管25的一端伸入能源塔1内,所述进水阀26设置在进水管25上,位于能源塔1外,所述浮球液位开关27设置于进水管26一端,位于能源塔1内。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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