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进行自动排污的污水处理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58129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可进行自动排污的污水处理设备,包括池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池体(1)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壳体(2),所述壳体(2)远离池体(1)一侧的底部设置有出污口(9),所述池体(1)和壳体(2)通过通槽(3)连通,所述通槽(3)上固定连接有刮板(4),所述刮板(4)的一端与输送带(8)接触,所述刮板(4)的另一端延伸至壳体(2)的内部,所述池体(1)内腔上分别活动连接有主动轮(5)和驱动轮(6),所述主动轮(5)的背面与伺服电机(7)的输出轴固定连接,所述主动轮(5)的表面和驱动轮(6)的表面通过输送带(8)传动连接,所述输送带(8)上开设有通孔(10),所述输送带(8)与刮板(4)配合使用,所述池体(1)的内腔中从上到下依次设置有石头层(11)、沉淀层(12)、活性炭层(13)和除臭层(14),所述石头层(11)位于输送带(8)的下方,所述池体(1)的顶部和底部分别开设有进污口(16)和出水口(1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进行自动排污的污水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污口(9)包括第一板体(91)和第二板体(92),所述第二板体(92)的一端插入第一板体(91)底部开设的凹槽内,所述第一板体(91)内腔的顶部和第二板体(92)内腔的底部通过挤压弹簧(93)活动连接,所述出污口(9)的一侧固定连接有拉块(94)。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可进行自动排污的污水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挤压弹簧(93)的顶部和底部均固定连接有横板。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进行自动排污的污水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动轮(5)的直径与驱动轮(6)的直径等大。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可进行自动排污的污水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板体(91)凹槽的出口处活动连接有滑轮,所述第二板体(92)的表面开设有与滑轮配合使用的滑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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