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屑自动处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09259阅读:36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机电设备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铁屑自动处理装置。



背景技术:

在机械加工生产车间中,机加工设备在对零部件加工时候,不可避免的产生大量的铁屑,铁屑的不断堆积,会影响到设备的正常运行及生产安全,因此,机床工作一段时间后,机床操作人员就需要停机来对铁屑进行清扫。铁屑大多非常蓬松,堆积在一起使会占用大量的空间,并且蓬松的铁屑在转运过程中容易散落,会造成生产生活环境的污染。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铁屑自动处理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所解决的技术问题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铁屑自动处理装置,包括底座、电动上料机构、压缩机构和控制器,电动上料机构和压缩机构均设置在底座上,电动上料机构分为下水平段、倾斜段和上水平段,下水平段的上侧设置有料斗,上水平段的下侧设置有出料口,所述的压缩机构包括升降液压缸、悬臂、压缩液压缸、旋转电机和料车,升降液压缸固定安装在底座上,悬臂通过轴承安装在升降液压缸的顶部,悬臂上安装有旋转电机和压缩液压缸,旋转电机的输出轴上设置有主动齿轮,升降液压缸的上部固定有与所述的主动齿轮啮合从动齿轮,所述的压缩液压缸的活塞杆上固定有压板,压板上设置有电磁起重装置,所述的料车通过滚轮安装在底座顶部的导轨上,所述的电动上料机构、旋转电机和电磁起重装置均与控制器电气连接。

所述的底座的底部设置有万向轮。

所述的导轨的两侧设置有限位挡板,所述的料车的两个极限位置分别与出料口的正下方和压板的正下方对应。

所述的料车的侧面设置有活动门,活动门上设置有门锁。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1、本实用新型采用电动上料机构进行上料,然后通过压缩机构进行压缩,然后通过压板上的电磁起重装置将压缩后的铁屑吸起,通过旋转悬臂将铁屑转移后卸下,完成处理过程。该过程不但实现了减少铁屑的占用空间的目的,而且压缩后的铁屑不易散落,便于运输。

2、在本实用新型的基础上结合常规的自动控制技术,便可以很容易的实现半自动控制,从而解放了生产力,减少了人的参与,降低了人的劳动强度。

3、采用双液压缸的结构来保证压缩距离,与采用单个液压缸相比,液压缸的尺寸得以减小,设备的重量与成本也得到了降低。

4、电磁起重装置的设置,使得卸料过程不必人工搬运,有效降低了工人的劳动强度。

5、料车侧面设置了活动门,当出现卡料情况时,可以打开活动门进行人工处理。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座,2-下水平段,3-料斗,4-倾斜段,5-控制器,6-限位挡板,7-料车,8-活动门,9-升降液压缸,10-从动齿轮,11-主动齿轮,12-旋转电机,13-悬臂,14-电磁起重装置,15-压缩液压缸,16-压板,17-出料口,18-上水平段。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描述:

实施例:

本实施例包括底座1、电动上料机构、压缩机构和控制器5,电动上料机构和压缩机构均设置在底座1上,电动上料机构分为下水平段2、倾斜段4和上水平段18,下水平段2的上侧设置有料斗3,上水平段18的下侧设置有出料口17,所述的压缩机构包括升降液压缸9、悬臂13、压缩液压缸15、旋转电机12和料车7,升降液压缸9固定安装在底座1上,悬臂13通过轴承安装在升降液压缸9的顶部,悬臂13上安装有旋转电机12和压缩液压缸15,旋转电机12的输出轴上设置有主动齿轮11,升降液压缸9的上部固定有与所述的主动齿轮11啮合从动齿轮10,所述的压缩液压缸15的活塞杆上固定有压板16,压板16上设置有电磁起重装置14,所述的料车7通过滚轮安装在底座1顶部的导轨上,所述的电动上料机构、旋转电机12和电磁起重装置14均与控制器5电气连接。

所述的底座1的底部设置有万向轮。所述的导轨的两侧设置有限位挡板6,用于限制料车7的位置,所述的料车7的两个极限位置分别与出料口17的正下方和压板16的正下方对应。所述的料车7的侧面设置有活动门8,活动门8上设置有门锁。

本实用新型采用电动上料机构进行上料,然后通过压缩机构进行压缩,然后通过压板16上的电磁起重装置14将压缩后的铁屑吸起,通过旋转悬臂13将铁屑转移后卸下,完成处理过程。该过程不但实现了减少铁屑的占用空间的目的,而且压缩后的铁屑不易散落,便于运输。在本实用新型的基础上结合常规的自动控制技术,便可以很容易的实现半自动控制,从而解放了生产力,减少了人的参与,降低了人的劳动强度。采用双液压缸的结构来保证压缩距离,与采用单个液压缸相比,液压缸的尺寸得以减小,设备的重量与成本也得到了降低。电磁起重装置14的设置,使得卸料过程不必人工搬运,有效降低了工人的劳动强度。料车7侧面设置了活动门8,当出现卡料情况时,可以打开活动门进行人工处理。

利用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技术方案,或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启发下,设计出类似的技术方案,而达到上述技术效果的,均是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