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垃圾填埋气收集系统的泄水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919049阅读:450来源:国知局
一种垃圾填埋气收集系统的泄水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固废处理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垃圾填埋气收集系统的泄水装置。



背景技术:

对于未设置填埋气导排系统的填埋场,一般是在垃圾堆体上升到一定高度后,在垃圾堆体上打沼气井建设填埋气收集系统。新建填埋气收集系统需要结合填埋场实际情况进行设计。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填埋场库区边缘预留的空间非常有限,导致无法设置冷凝井来收集填埋气中的冷凝水。如果在锚固平台设计冷凝井将对防渗结构进行破坏,存在较大风险。在这种无法设置冷凝井的情况下,需要采用非传统的设计,以实现填埋气收集系统的排水。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以上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垃圾填埋气收集系统的泄水装置,此泄水装置不需要另外设置冷凝井便可实现排水,且安装方便。

对此,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垃圾填埋气收集系统的泄水装置,其包括集气主管、变径三通和排水管道,所述集气主管的最底部和中部设有多个变径三通,所述变径三通与排水管道连接;所述集气主管沿垃圾填埋堆体的边坡铺设,所述垃圾填埋堆体包括填埋场作业平台,所述填埋场作业平台设有集气站,所述填埋场作业平台上的集气站的出口均与集气主管连接。

采用此技术方案,此泄水装置不需要另外设置冷凝井,能在无法设置冷凝井的条件下实现填埋气收集系统的排水要求,相对于设置冷凝井,本泄水装置可根据集气管道的位置灵活布置,可设置多处以提高排水效果,且安装方便,投资小。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变径三通通过弯头与排水管道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弯头为90°弯头。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排水管道上设有截止阀。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排水管道上间隔设有两个截止阀。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两个截止阀之间的间距为2~3m。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集气主管上垂直每隔4~6m设有一个变径三通。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集气主管上垂直每隔5m设有一个变径三通。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集气主管为DN200的HDPE管,所述变径三通为DN200/DN90 HDPE变径三通。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采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在填埋场没有条件设置冷凝液收集井时,可以通过安装本泄水装置实现填埋气收集管道的冷凝液排水。同时,本装置可根据集气管道的敷设灵活布置,在具体使用时,相对于固定的冷凝液收集井具有更高的灵活性。同时,本泄水装置安装方便,维护方便且投资小,可根据实际情况多处设置,提高填埋气收集管道的冷凝液排水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垃圾填埋气收集系统的泄水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 为本发明实施例的垃圾填埋气收集管道布置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优的实施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如图1所示,一种垃圾填埋气收集系统的泄水装置,该泄水装置包括:集气管道1、变径三通2、90°弯头3、截止阀5及排水管道4。所述集气管道1的最底部和中部设有多个变径三通2,所述变径三通2通过90°弯头3与排水管道4连接;所述集气管道1沿垃圾填埋堆体的边坡铺设,由作业平台引至库区边缘。所述垃圾填埋堆体包括填埋场作业平台,所述填埋场作业平台设有集气站,所述填埋场作业平台上的各集气站的出口管道汇集至集气管道1上。其中集气管道1为DN200的HDPE管。在集气管道1上垂直每隔5m高度以及集气管道1的最低点处焊接一个变径三通2,由三通的低端作为冷凝液的排水口。

所述集气管道1为DN200的HDPE集气管道1。所述变径三通2为DN200/DN90的HDPE变径三通2。所述90°弯头3为HDPE弯头,排水管道4为DN90的HDPE直排水管。变径三通2后焊接一个90°的HDPE弯头,弯头将冷凝液引出,安装角度根据实际排水点的位置进行调整。用排水管道4将冷凝液导出至排水点。

如图2所示,所述排水管道4上安装有两个截止阀5,分别为第一截止阀51和第二截止阀52,截止阀5选用PVC材质,两个截止阀5之间保留一定的间距,具体根据排水位置确定,一般在2~3m。工作状态时,第一截止阀51常开,第二截止阀52完全关闭,排水时将第一截止阀51关闭,第二截止阀52打开排水。排水完成后恢复到工作状态即可。

如图2所示,集气管道1由填埋作业平台沿垃圾堆体边坡敷设至库区边缘,坡度与边坡一致为1:2,高差为15m。垂直高度每隔5m设置一套泄水装置,一共设置有3套泄水装置。每套泄水装置由变径三通2引出,三通后通过90°弯头3及排水灌灌,将冷凝水导出至各层垃圾排水沟。在每条排水管道4上设置两个截止阀5,以控制排水操作。所述排水管道4的水排到排水沟6中。

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优选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推演或替换,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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