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风道双吸风口清粉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281449发布日期:2018-08-28 23:35阅读:31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清粉机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新型风道双吸风口清粉机。



背景技术:

高效清粉机是面粉厂磨制高精度、低灰份面粉不可缺少的主要设备。通过振、风、筛共同作用将前路皮磨平筛提供的各种粒度的麦渣和麦心达到理想的分离筛选效果,其选出率和灰分降低率是其它设备不可比拟的,高效清粉机的吸风系统结构在机器的设计制造中特别重要。

由于制粉工艺不断提升,清粉机的用途不断扩大,处理物料中细粉含量越来越高,造成国内外所有型式清粉机在使用过程中吸风系统均存在风道积粉,严重影响了清粉机的使用效果。综上所述,所以我设计了一种新型风道双吸风口清粉机。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新型风道双吸风口清粉机。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新型风道双吸风口清粉机,包括吸风系统、筛体、振动体,所述吸风系统由风箱、风道、风室三大部分组成:每个所述风室设有16个小风室;每个所述小风室均安装有相互独立工作的旋转旋钮:所述旋钮可分别调节各小风室的风量;所述风室侧面有有机玻璃观察窗,便于调节时观察物料的状态;所述风道为管状旋流式,并且两端设有可调节的补风阀、移动补风阀,可控制风道内补风量的大小;所述风箱内都设有吸风调节装置,松开调节手柄定位螺母扳动所述调节手柄;所述吸风系统的下面依次安装有所述筛体和振动体。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优化方案,所述风箱分为进料端风箱和出料端风箱;并所述进料端风箱和出料端风箱在风道的上面相互独立的固定;所述风箱的上部联接吸风口;所述进料端风箱吸风口的直径为250毫米并均匀地吸取前9道风室间隔区域中的细粉;所述出料端风箱吸风口的直径为200毫米并均匀地吸取后7道风室间隔区域中的细粉。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优化方案,所述风室为具有两个;每一筛体的总吸风量,刻度盘指示了风箱内阀板的调节角度。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优化方案,所述风道总长为2016毫米,中间用2毫米的钢板科学合理地隔成两断,前段进料端长为1130毫米,后段出料端长为886毫米,这样就完全确保风道两端互不干预,使得整个筛面吸风均匀合理。

与现有的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新型为在原有高效清粉机的基础上改为双吸风口的设置,使得风道底部始终有风穿过,不可能在风道底部形成尘降,并且通过风道内的螺旋风量将粉尘吸走,彻底吸走风道中的粉尘,保持风道的清洁、通畅,解决风道积粉问题,保证清粉机的使用效果,是国内首创,具有领先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主视图。

图中:1、调节手柄;2、旋钮;3、小风室;4、钢板;5、风箱;6、风道;7、风室;5-1、进料端风箱;5-2、出料端风箱。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如图1所示,一种新型风道双吸风口清粉机,包括吸风系统、筛体、振动体,所述吸风系统由风箱(5)、风道(6)、风室(7)三大部分组成:每个所述风室(7)设有16个小风室(3);每个所述小风室(3)均安装有相互独立工作的旋转旋钮(2):所述旋钮(2)可分别调节各小风室(3)的风量;所述风室(7)侧面有有机玻璃观察窗,便于调节时观察物料的状态;所述风道(6)为管状旋流式,并且两端设有可调节的补风阀、移动补风阀,可控制风道(6)内补风量的大小;所述风箱(5)内都设有吸风调节装置,松开调节手柄(1)定位螺母扳动所述调节手柄(1);所述吸风系统的下面依次安装有所述筛体和振动体;所述风箱(5)分为进料端风箱(5-1)和出料端风箱(5-2);并所述进料端风箱(5-1)和出料端风箱(5-2)在风道(6)的上面相互独立的固定;所述风箱(5)的上部联接吸风口;所述进料端风箱(5-1)吸风口的直径为250毫米并均匀地吸取前9道风室(7)间隔区域中的细粉;所述出料端风箱(5-2)吸风口的直径为200毫米并均匀地吸取后7道风室间隔区域中的细粉;所述风室(7)为具有两个;每一筛体的总吸风量,刻度盘指示了风箱(5)内阀板的调节角度;所述风道(6)总长为2016毫米,中间用2毫米的钢板(4)科学合理地隔成两断,前段进料端长为1130毫米,后段出料端长为886毫米,这样就完全确保风道两端互不干预,使得整个筛面吸风均匀合理。

所述本新型装置在这个实施例中,该新型为在原有高效清粉机的基础上改为双吸风口的设置,使得风道底部始终有风穿过,不可能在风道底部形成尘降,并且通过风道内的螺旋风量将粉尘吸走,彻底吸走风道中的粉尘,保持风道的清洁、通畅,解决风道积粉问题,保证清粉机的使用效果,是国内首创,具有领先性。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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