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手动及自动双模式液体样品混合搅拌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82152阅读:305来源:国知局
一种手动及自动双模式液体样品混合搅拌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土壤农化分析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手动及自动双模式液体样品混合搅拌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土壤酸碱度(pH)的测定,需使用搅拌均匀的土壤悬浊液。传统的搅拌方法是借助玻璃棒在烧杯中手动搅拌,不仅需要逐个样品搅拌,耗费较长时间。而且因为手动操作,不同人之间、同一人实验前后期,尤其是在处理大批量的样品时,搅拌的力度、速度往往会有一定差异,从而降低实验的精准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公知技术中存在的土壤酸碱度测定过程中,传统的搅拌方法费时费力,劳动强度大,搅拌存在差异,影响实验精准度的问题而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安装使用方便、提高工作效率的手动及自动双模式液体样品混合搅拌装置。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公知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该手动及自动双模式液体样品混合搅拌装置包括:外箱、控制装置、保护盖、旋转板、转动轴、托板、电机、样品杯、可拆卸手柄;

外箱的左侧安装有控制装置,外箱的右侧安装有保护盖,控制装置下端的外箱内部安装有电机,控制装置通过直流电机调速模块对电机进行调速,并通过编码器显示电机的实时转速,电机的输出轴上安装电磁离合器,通过电磁离合器的通断来进行自动与手动旋转模式的切换;转动轴上固定安装有旋转板,旋转板上设置有若干放置孔,放置孔内设置有样品杯,旋转板的上端通过螺栓安装有固定样品杯的托板。

本实用新型还可以采用如下技术措施:

所述的旋转板上安装有可拆卸手柄。

所述的箱体采用木质箱体。

所述的控制装置上安装有手动/自动切换按键、直流电机调速模块、时间调节旋钮、编码器,手动/自动切换按键、直流电机调速模块、时间调节旋钮均与编码器相连接。

所述的旋转板上均匀分布60个放置孔。

所述的样品杯采用聚乙烯杯,样品杯上设置有样本量刻度标志。

本实用新型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该手动及自动双模式液体样品混合搅拌装置结构简单,使用方便,能够实现批量化样品搅拌处理,通过旋转式搅拌使样品杯上下部分的样品充分混匀;针对某些特殊的样品搅拌能够切换为手动操作,灵活处理。通过自动与手动相结合,使得加料管内液体能够灵活、快速混匀搅拌,其搅拌效果良好,且不会引入杂质;相比传统单个样品手动搅拌,大大提高了样品处理效率。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手动及自动双模式液体样品混合搅拌装置的外部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手动及自动双模式液体样品混合搅拌装置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1、外箱;2、控制装置;3、保护盖;4、旋转板;5、转动轴;6、托板;7、电机;8、样品杯;9、可拆卸手柄。

具体实施方式

为能进一步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发明内容、特点及功效,兹例举以下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下:

请参阅图1至图2所示:该手动及自动双模式液体样品混合搅拌装置包括: 外箱1、控制装置2、保护盖3、旋转板4、转动轴5、托板6、电机7、样品杯8、可拆卸手柄9;

外箱1的左侧安装有控制装置2,外箱1的右侧安装有保护盖3,控制装置2下端的外箱1内部安装有电机7,控制装置2的输出端通过传动齿轮与电机7的控制端相连接,电机7的输出轴上安装有转动轴5;转动轴5上固定安装有旋转板4,旋转板4上设置有若干放置孔,放置孔内设置有样品杯8,旋转板4的上端通过螺栓安装有固定样品杯8的托板6。

所述的旋转板4上安装有可拆卸手柄9,以方便手动操作。

所述的箱体采用木质箱体。

所述的控制装置2上安装有手动/自动切换按键、直流电机调速模块、时间调节旋钮、编码器,手动/自动切换按键、直流电机调速模块、时间调节旋钮均与编码器相连接。

所述的旋转板4上均匀分布60个放置孔。

所述的样品杯8采用聚乙烯杯,样品杯8上设置有样本量刻度标志。

加料管盖上塑料盖后插入旋转板4内,上面覆盖托板6,保护盖3可通过锁扣固定。旋转板4可以直接取出,且旋转板4的具有一定厚度,能够保证其在平放于水平桌面时,内置的样品杯8不会倒斜;为更好的进行样品添加,样品杯8设置有样本量刻度标志,可使样品量标准化。

添加好的等量样品的样品杯8一次安插入旋转板4内,若样品杯8总数低于60,需将样品杯8均匀放置在旋转板4的两侧,当样品量较少时,可只对称固定两个螺栓。旋转板4置于外箱1内,通过传动轴5与电机7相连,扣上保护盖3,并用锁扣固定好。若需手动搅拌,需在旋转板4的另一端加上手柄。然后在控制装置2上设定好旋转速率、时间。旋转速率不能设定过高,否则样品杯8内液体可能因为离心运动而无法达到上下层液体交换混合的目的。

旋转过程中,样品杯8随旋转板4一起翻转,样品杯8上下部的液体可以充分的混合,形成均匀的土壤悬浊液,相比传统的水平往复式搅拌,搅拌更均匀、高效。

以上所述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做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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