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湿法混合制粒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75332阅读:616来源:国知局
高效湿法混合制粒机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属于使原料颗粒化的一般装置技术领域,具体的为一种高效湿法混合制粒机。



背景技术:

湿法混合制粒机是医药工业固体制剂生产中对物料进行混合后注入站合剂进行湿法制粒的专用设备,也适用于食品、化工的粉状物料混合与制粒。目前的湿法混合制粒机包括基座、料缸、搅拌机构和制粒机构等,工作过程中通过搅拌机构旋转产生的涡流作用使其充分混合;并由侧置的制粒切刀对翻腾的物料团充分打碎、切割成质地均匀、致密的颗粒。然而,现有湿法混合制粒机存在的主要缺点是搅拌结构的搅拌桨的桨叶是按照旋转轴心的法线方向均匀分布设置的,搅拌桨旋转时对物料的作用力是沿圆弧切线方向,物料作旋转时,部分物料呈层流状态,各种成分的物料难以较短的时间内混合均匀,其混合时间较长、生产效率低、混合效果较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高效湿法混合制粒机,能够有效提高物料的混合效果和混合效率。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高效湿法混合制粒机,包括基座、料缸、搅拌机构和制粒机构,所述料缸上设有缸盖,所述缸盖上设有进料斗和进液装置,所述搅拌机构包括设置在所述料缸底部的搅拌桨和用于驱动所述搅拌桨转动的搅拌驱动机构,所述制粒机构包括设置在所述料缸一侧的制粒刀具和用于驱动制粒刀具转动的制粒电机,所述制粒电机的输出轴与所述制粒刀具的转轴传动连接,所述搅拌桨包括桨毂,所述桨毂上环形均布设有桨叶,所述桨叶包括与缸盖底部贴合的桨叶底片和设置在所述桨叶底片上方的推料片,所述桨叶底片和推料片均呈弧形。

进一步,所述推料片的高度与所述桨叶底片厚度之比为3-6。

进一步,所述料缸的底部设有冷却腔,所述冷却腔上设有冷却液入口和冷却液出口。

进一步,所述料缸与所述制粒机构相对的另一侧设有出料机构。

进一步,所述出料机构包括设置在所述料缸上的出料口,所述出料口外设有出料罩,所述出料罩内安装设有出料气缸,所述出料气缸的活塞杆上设有与所述出料口配合的出料片。

进一步,所述出料片的弧度与所述料缸的弧度相等。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发明的高效湿法混合制粒机,通过将桨叶设置为桨叶底片和推料片,如此,桨叶底片可以保证料缸底部的物料能够顺利被铲起参与混合,同时推料片对桨叶底片铲起的物料进行推动翻转,达到更好的混合作用;通过将桨叶底片和推料片设置为弧形,桨叶底片和推料片对物料的作用力除了切向力之外,还有法向作用力,将物料摔打在料缸内壁上在落入料缸,排除了物料的层流状态,改善了搅拌效果,即本发明的高效湿法混合制粒机提高了混合效果和混合效率。

附图说明

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本发明提供如下附图进行说明:

图1为本发明高效湿法混合制粒机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A-A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以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更好的理解本发明并能予以实施,但所举实施例不作为对本发明的限定。

如图1所示,为本发明高效湿法混合制粒机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本实施例的高效湿法混合制粒机,包括基座1、料缸2、搅拌机构和制粒机构,料缸2上设有缸盖3,缸盖3上设有进料斗4和进液装置5,搅拌机构包括设置在料缸底部的搅拌桨6和用于驱动搅拌桨转动的搅拌驱动机构7,制粒机构包括设置在料缸2一侧的制粒刀具8和用于驱动制粒刀具转动的制粒电机9,制粒电机9的输出轴与制粒刀具8的转轴传动连接,搅拌桨6包括桨毂10,桨毂10上环形均布设有桨叶,桨叶包括与缸盖底部贴合的桨叶底片11和设置在桨叶底片11上方的推料片12,桨叶底片11和推料片12均呈弧形。

具体的,推料片12的高度与桨叶底片11厚度之比为3-6。本实施例的推料片12的高度与桨叶底片11厚度之比为4,能够有效翻转物料。

进一步,料缸2的底部设有冷却腔13,冷却腔13上设有冷却液入口14和冷却液出口15,能够提供循环的冷却液对料缸2进行冷却。

进一步,料缸2与制粒机构相对的另一侧设有出料机构。本实施例的出料机构包括设置在料缸上的出料口,出料口外设有出料罩16,出料罩16内安装设有出料气缸17,出料气缸17的活塞杆上设有与出料口配合的出料片。本实施例的出料片的弧度与料缸2的弧度相等。

本实施例的高效湿法混合制粒机,通过将桨叶设置为桨叶底片和推料片,如此,桨叶底片可以保证料缸底部的物料能够顺利被铲起参与混合,同时推料片对桨叶底片铲起的物料进行推动翻转,达到更好的混合作用;通过将桨叶底片和推料片设置为弧形,桨叶底片和推料片对物料的作用力除了切向力之外,还有法向作用力,将物料摔打在料缸内壁上在落入料缸,排除了物料的层流状态,改善了搅拌效果,即本发明的高效湿法混合制粒机提高了混合效果和混合效率。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是为充分说明本发明而所举的较佳的实施例,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不限于此。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基础上所作的等同替代或变换,均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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