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循环式塑料粉碎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20156阅读:161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塑料加工装置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循环式塑料粉碎机。



背景技术:

塑料现在广泛用在我们的生活中,塑料的加工生产是十分重要的一项工作,以在塑料的加工生产中需要进行高效率生产的考虑。

但是现有的塑料加工设备的整体性比较差,需要进行高效率的生产过程,往往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中容易出现质量问题,使得塑料的质量得不到保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循环式塑料粉碎机,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现有的塑料加工设备的整体性比较差,要进行高效率的生产过程,往往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中容易出现质量问题,使得塑料的质量得不到保证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循环式塑料粉碎机,包括第一电机、桶盖、粉碎桶和转动轴,所述第一电机通过皮带轮与传送轮相连接,且传送轮上安置有输送平台,所述桶盖和粉碎桶之间镶嵌连接,且其之间形成入料口,所述转动轴贯穿粉碎桶,且转动轴右侧连接第二电机,其左侧设置有粉碎刀,所述粉碎桶下部右侧设置有过滤板,其左侧与鼓风机相连通,所述粉碎桶下方安置有第一收料桶,且第一收料桶内部左侧安放有第二收料桶,所述第一收料桶右下端预留有出料口,所述第二收料桶通过吸料机与吸料管相连接。

优选的,所述桶盖与粉碎桶之间镶嵌连接,且桶盖的最大旋转角度为180°。

优选的,所述过滤板与粉碎桶活动链接,且过滤板向下旋转的最低点为第二收料桶右侧最高点。

优选的,所述粉碎桶、第二收料桶和吸料管组成循环结构。

优选的,所述粉碎刀、转动轴和第二电机组成粉碎装置,且粉碎桶左右两侧各装置两个粉碎装置。

优选的,所述粉碎桶左右两侧的粉碎装置以错开的方式安装。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该循环式塑料粉碎机,将塑料粉碎时达不到要求的颗粒进行二次粉碎,通过初期的输送,将物品运送到粉碎装置中,进行粉碎,然后通过鼓风机把合格的颗粒吹到右侧收料桶不合格的颗粒落到左侧收料桶经过吸料管进行二次粉碎,使得粉碎得到的颗粒的质量得到保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结构示意图。

图中:1、第一电机,2、皮带轮,3、传送轮,4、输送平台,5、桶盖,6、粉碎桶,7、粉碎刀,8、转动轴,9、第二电机,10过滤板,11、第一收料桶,12、第二收料桶,13、出料口,14、吸料机,15、鼓风机,16、吸料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发明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循环式塑料粉碎机,包括第一电机1、皮带轮2、传送轮3、输送平台4、桶盖5、粉碎桶6、粉碎刀7、转动轴8、第二电机9、过滤板10、第一收料桶11、第二收料桶12、出料口13、吸料机14、鼓风机15和吸料管16,第一电机1通过皮带轮2与传送轮3相连接,且传送轮3上安置有输送平台4,桶盖5和粉碎桶6之间镶嵌连接,且其之间形成入料口,桶盖5与粉碎桶6之间镶嵌连接,且桶盖5的最大旋转角度为180°,可以任意调节入料口的大小。转动轴8贯穿粉碎桶6,且转动轴8右侧连接第二电机9,其左侧设置有粉碎刀7,粉碎刀7、转动轴8和第二电机9组成粉碎装置,且粉碎桶6左右两侧各装置两个粉碎装置,粉碎桶6左右两侧的粉碎装置以错开的方式安装,使内部的塑料粉碎的更加充分,粉碎桶6下部右侧设置有过滤板10,其左侧与鼓风机15相连通,过滤板10与粉碎桶6活动链接,且过滤板10向下旋转的最低点为第二收料桶12右侧最高点,粉碎桶6下方安置有第一收料桶11,且第一收料桶内部左侧安放有第二收料桶12,第一收料桶11右下端预留有出料口13,第二收料桶12通过吸料机14与吸料管16相连接,粉碎桶6、第二收料桶12和吸料管16组成循环结构,可以进行二次粉碎使粉碎效果更好。

工作原理:在使用该循环式塑料粉碎机之前,需要对整个的塑料粉碎机机进行简单的结构上的了解,整个装置按照工作流程来看只有粉碎一个环节和循环二次粉碎环节,首先启动第一电机1通过带轮2与传送轮3的带动使塑料在输送平台4上运输通过入料口进入粉碎桶6进行粉碎,该粉碎过程主要是在第二电机9、转动轴8和粉碎刀7形成的粉碎装置的作用下得到实现的,然后粉碎得到的颗粒通过粉碎桶6下端的鼓风机15作用落到过滤板10,经过筛选后合格的颗粒进入第一收料桶11从出料口13排出,不合格的颗粒进入第二收料桶12,通过吸料机14的作用,不合格的颗粒从吸料管16进入粉碎桶6进行二次粉碎,就这样整塑料粉碎过程得到有效快速的完成,这就是此塑料粉碎机机的工作原理。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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