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液过滤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091181阅读:23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合成氨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铜液过滤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在合成氨系统中一般采用中压联醇生产工艺,合成氨能力扩大后,精炼工段属系统最大瓶颈点,铜塔装置设计能力偏小,加之再生系统设备陈旧,铜液中油污杂质多,严重影响铜液吸收能力,致使精炼工段运行不稳。

在正常生产中,因系统设备多数为碳钢材质,制备铜液时,乙酸与碳钢设备中的氧化铁作用生成络合物,通入氨后,氨立即与络合物作用生成红棕色氧化铁沉淀物,加之铜液中油污循环累计增多,部分低价铜离子被油污包围,影响了铜液吸收率,堵塞设备和管道,影响生产的正常运行;另联醇工段醇后气中的少量甲醇带入铜洗后,生成了乙酸乙酯,此种物质微溶于水,具有发泡剂的功效,混在铜液中,包围Cu2+使之由蓝色变为棕色,造成Cu2+不能及时还原成Cu+,且生成部分棕色沉淀物混入铜液中。

针对以上问题及精炼运行不稳定等问题,经出外多次讨论,判断原因为铜液净化度达不到要求,为确保生产稳定,急需设计一套铜液过滤装置,对铜液进行过滤,从而有效解决铜液的质量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上述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而提供一种铜液过滤装置。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铜液过滤装置,包括筒体和贮液槽体,筒体的顶部设置有排气管,筒体的底部设置有集液槽体,筒体的内部设置有若干根底部与集液槽体相通的过滤管,过滤管上裹附有过滤布;筒体上部的筒壁上设置有进液管,筒体下部的筒壁上位于集液槽体上方的位置设置有排渣管;集液槽体的底部设置有出液管,出液管的另一端与贮液槽体连接,贮液槽体的槽壁上设置有滤液输出管。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集液槽体的槽壁上设置有反洗管。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过滤管由微孔陶瓷材料制作而成,过滤布由超高分子聚乙烯或聚氯乙烯制作而成。

本实用新型装置投入实用后可使铜液成分优化,循环过滤5天后,铜液颜色由棕褐色逐步转入正常深蓝色,且干净无杂质。本实用新型装置对铜液过滤有着高效稳定的效果,主要是得益于本实用新型装置可以阻截铜液中粒径非常小的铜氨盐油类等杂质,而且强度好,使用寿命长,且由于是物理方法过滤,铜液中的各种有效成份不会被改变。

本实用新型应用于合成氨精炼,重点从环保污染角度切入,结合设备现状和运行状况进行实施,依据铜液精滤原理,对铜液进行循环过滤,去除了铜液中溶入的有机杂质,从而彻底有效的解决了铜液质量问题。

本实用新型一方面消除了因铜液质量差带液的问题;二方面降低了因带液致使压缩机检修周期短的问题,减少了维修费用,使生产运行达到了稳定;三方面降低了带液引起的环保压力;四方面实现了精炼岗位消耗的降低。

本实用新型的投入使用,达到了预期效果,减轻了环保污染压力,同时实现了生产稳定、节能增效目的。本实用新型装置结构简单巧妙,制造与操作简单,可广泛推广到氮肥生产中去,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筒体、2-贮液槽体、3-排气管、4-集液槽体、5-过滤管、6-过滤布、7-进液管、8-排渣管、9-出液管、10-滤液输出管、11-反洗管、12-封头。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领域技术人员更好的理解本实用新型,以下结合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清楚、完整的说明。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如图1所示,一种铜液过滤装置,包括筒体1和贮液槽体2,筒体1的顶部设置有封头12,封头12上设置有排气管3,筒体1的底部设置有集液槽体4,筒体1的内部设置有若干根底部与集液槽体4相通的过滤管5,过滤管5上裹附有过滤布6,其中,过滤管5由微孔陶瓷材料制作而成,过滤布6由超高分子聚乙烯或聚氯乙烯制作而成;筒体1上部的筒壁上设置有进液管7,筒体1下部的筒壁上位于集液槽体4上方的位置设置有排渣管8;集液槽体4的底部设置有出液管9,出液管9的另一端与贮液槽体2连接,贮液槽体2的槽壁上设置有带泵体的滤液输出管10;集液槽体4的槽壁上设置有带泵体的反洗管11。该装置中的各管路上根据实际要求可以设置相应的阀门。

使用时,本实用新型装置的进液管7与板式换热器出口连接,滤液输出管10与再生器连接。板式换热器出来的铜液经进液管7送至筒体1内,铜液中的杂质经过过滤管5与过滤布6被过滤出,杂质从排渣管8排出,干净的铜液进入到集液槽体4内,再由出液管9输送至贮液槽体2内,最后再经滤液输出管10打至再生系统中。

过滤布6比较脏时,通过反洗管11来的新鲜水反洗,关掉出液管9阀门、进液管7阀门进行,反洗出来的杂质由排渣管8排出。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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