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催化混合物,其特征在于,基于所述催化混合物的总重量,所述催化混合物包含:
-以重量计1%至50%的纳米催化剂;和
-以重量计99至50%的作为燃料低价值的含碳原料,所述含碳原料选自石油焦炭、煤、石油的残渣(resitual)重馏分或它们的混合物,
其中基于所述纳米催化剂的总重量,所述纳米催化剂由以重量计在99.99%和80%之间的碳纳米材料和以重量计含量在0.01%和20%之间的至少一种碱金属组成,以及所述纳米催化剂的比表面积在400和1300m2/g之间变化。
2.权利要求1的混合物,其特征在于,基于所述纳米催化剂的总重量,所述纳米催化剂由以重量计含量在99.99%和95%之间的所述碳纳米材料和以重量计含量在0.01%和5%之间的至少一种碱金属组成。
3.权利要求1或2的混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纳米催化剂的比表面积在500和800m2/g之间变化。
4.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的混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碳纳米材料选自纳米球、纳米丝、纳米管或石墨烯。
5.权利要求4的混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碳纳米材料选自纳米球和纳米丝。
6.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的混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碳纳米材料具有至少一种选自钠、钾、铷和铯的碱金属。
7.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的混合物,其特征在于,化石来源的所述含碳原料为石油焦炭、煤、石油的重残渣馏分或它们的混合物。
8.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的混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合物包含50%的纳米催化剂和50%的化石来源的所述含碳原料。
9.权利要求1中定义的催化混合物的气化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将混合物引入气化炉;
-在选自空气、纯氧、二氧化碳、水蒸气或混合物的氧化剂存在下,将混合物加热至200和1300℃之间的温度范围;和
-得到包含h2、co、co2、ch4的气态产物。
10.权利要求9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将混合物加热的步骤在900和1200℃之间的温度范围内进行。
11.权利要求9或10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可在选自稀有气体的惰性气体中稀释所述氧化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