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再生骨料风力筛选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16395阅读:12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筛选装置,具体是一种再生骨料风力筛选装置。



背景技术:

再生骨料是通过将废弃的混凝土块经过一定的剔选技术,进行筛分得到的一种循环利用资源。而废弃的混凝土块主要有骨料和砂浆体组成,所以要将骨料再生利用,筛分技 术必不可少。目前,对于再生骨料的筛选技术,主要有固定筛、振动筛和滚筒筛。但是振动筛是广泛的设备,可存在筛分过程复杂、耗能大、非正常振动、对再生骨料的强度影响比较大和环境污染比较严重等问题,因而迫切需要提出一种新装置,不仅要克服以上缺点,而且能够得到高品质再生骨料,为了解决上述问题,现有专利公告号为CN205324164U的专利公布了一种再生骨料风力筛选装置,但是这种装置在筛选物料是容易造成物料堆积在装置底部,进而造成了物料的浪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再生骨料风力筛选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再生骨料风力筛选装置,包括底座和风选箱,所述底座左右两侧对称设有滚轮,底座上方设有风选箱,风选箱下端两侧和底座之间设有支撑腿,风选箱左右两侧分别设有出风口和进风口,出风口处可拆卸设有除尘布袋,进风口处可拆卸设有过滤罩,靠近进风口的风选箱内设有吹风机,风选箱为矩形箱体,且矩形箱体下端通孔,风选箱下端的通孔处设有两个出料口,左右出料口处分别设有一号集料斗和二号集料斗,一号集料斗和二号集料斗下端可拆卸设有收料筒,风选箱右上侧设有储料斗,储料斗和风选箱之间设有下料管,下料管侧面设有下料阀,风选箱上还设有振动电机,振动电机和吹风机电性连接位于支撑腿上的控制面板,风选箱表面还设有观察板。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滚轮为自锁式滚轮。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吹风机通过固定杆与风选箱内壁相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收料筒通过螺纹连接固定在集料斗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观察板为透明塑料。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合理,便于搬运,具有下料可控,而且风选箱为矩形箱体,且矩形箱体下端通孔,风选箱下端的通孔处设有两个出料口,这样进入风选箱中的物料就会全部被两个收料筒收集,从而避免了物料残留在风选箱中造成了物料的浪费,也保证了物料的质量,实用性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底座1、风选箱2、滚轮3、支撑腿4、收料筒5、一号集料斗6、二号集料斗7、除尘布袋8、出风口9、观察板10、振动电机11、下料阀12、储料斗13、进风口14、过滤罩15、吹风机16。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再生骨料风力筛选装置,包括底座1和风选箱2,所述底座1左右两侧对称设有方便装置搬运的滚轮3,滚轮3为自锁式滚轮,底座1上方设有风选箱2,风选箱2下端两侧和底座1之间设有支撑腿4,风选箱2左右两侧分别设有出风口9和进风口14,出风口9处可拆卸设有除尘布袋8,进风口14处可拆卸设有过滤罩15,靠近进风口14的风选箱2内设有吹风机16,吹风机16通过固定杆与风选箱2内壁相接,风选箱2为矩形箱体,且矩形箱体下端通孔,风选箱2下端的通孔处设有两个出料口,左右出料口处分别设有一号集料斗6和二号集料斗7,一号集料斗6和二号集料斗7下端可拆卸设有收料筒5,收料筒5通过螺纹连接固定在集料斗上,风选箱2右上侧设有储料斗13,储料斗13和风选箱2之间设有下料管,下料管侧面设有下料阀12,风选箱2上还设有振动电机11,振动电机11和吹风机16电性连接位于支撑腿4上的控制面板17,当装置工作时,通过下料阀调整储料斗13中的下料速度,然后通过位于风选箱2右侧的风机鼓风,在风力的作用下,质地较轻的物料在风力的作用下向左倾斜,进而落入二号收集斗6中,而质地较重的物料则受风力作用较小,进而落入一号收集斗7中,两种物料分别沿着收集斗进入收料筒5中,收料筒5上端口处还设有可拆卸的过滤网,从而进一步提高了物料的质量,进而完成物料的筛选,与对比文件中的技术方案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下料可控,而且风选箱2为矩形箱体,且矩形箱体下端通孔,风选箱2下端的通孔处设有两个出料口,这样进入风选箱2中的物料就会全部被两个收料筒5收集,从而避免了物料残留在风选箱2中造成了物料的浪费,风选箱2表面还设有观察板10,观察板10为透明塑料,观察板10的作用是方便人们对分选效果的观察。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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