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机制木炭的炭化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139626阅读:336来源:国知局
一种机制木炭的炭化设备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机制木炭的炭化设备,它包括冷却池和均布在冷却池两侧且呈间隔布置的若干炭化炉,所述冷却池内底部两侧分别设有一根主管,冷却池内部一侧的油管与位于冷却池另一侧外部的每个炭化炉之间还连接有倾斜布置的排气管,主管末端伸出冷却池并与设置在冷却池外部的油箱相连;所述主管上连接有抽气管,抽气管末端与设置在油箱上方的风机入口相连,风机出口端连接有L形的出气管,出气管后端置于冷却池另一侧并与冷却池的侧壁平行,出气管的后端上设有若干回流管,每根回流管均与其对应的一个炭化炉相连。该设备能实现炭化挥发物的回收和再利用,能有效降低污染性、成本和浪费量,且还有效提升了炭化效率。
【专利说明】一种机制木炭的炭化设备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机制木炭的加工【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机制木炭的炭化设备。【背景技术】
[0002]目前,机制木炭作为传统木炭的替代产品,它有燃烧时间长、热值高、不冒烟、不发爆、环保等多种优点,机制木炭一般以木屑为原料,工艺上主要是把木屑经机器高温、高压成型后,再送入炭化炉内炭化而成。炭化一般采用干馏法,即将半成品机制木炭置于炭化炉中,在隔绝空气的条件下加热分解,逸出的挥发物不能冷凝的是木煤气(主要成分是一氧化碳),能冷凝的是木焦油和焦木酸,传统炭化过程产生的木煤气、木焦油和焦木酸等物质一般直接排放,会对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且出炭率较低,仅为30%左右,同时木煤气、木焦油和焦木酸等物质自身还存在利用价值,直接排放会造成资源的浪费,不利于加工企业的成本控制。
实用新型内容
[0003]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种能充分利用或回收炭化过程产生的挥发物的机制木炭的炭化设备,避免挥发物直接排放造成的环境污染和浪费。
[0004]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
[0005]一种机制木炭的炭化设备,它包括冷却池和均布在冷却池两侧且呈间隔布置的若干炭化炉,所述冷却池内底部两侧分别设有一根主管,冷却池内部一侧的油管与位于冷却池另一侧外部的每个炭化炉之间还连接有倾斜布置的排气管,主管末端伸出冷却池并与设置在冷却池外部的油箱相连;
[0006]所述主管上连接有抽气管,抽气管末端与设置在油箱上方的风机入口相连,风机出口端连接有L形的出气管,出气管后端置于冷却池另一侧并与冷却池的侧壁平行,出气管的后端上设有若干回流管,每根回流管均与其对应的一个炭化炉相连。
[0007]所述风机底部支架,支架置于油箱上方。
[0008]所述排气管与炭化炉的连接端置于炭化炉中部。
[0009]所述排气管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为10?20°。
[0010]所述出气管连接在风机出口的分段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为30?45°。
[0011 ] 所述冷却池的容积为30?50m3。
[0012]所述冷却池的宽度为4?6m。
[0013]所述冷却池采用厚度为5mm的钢板焊接而成。
[0014]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0015]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节能环保型机制木炭炭化设备,将炭化过程不完全燃烧产生的木煤气回流至炭化炉内再次燃烧,实现木煤气的充分利用,避免浪费或排放造成污染,且木煤气回流还能有效提升炭化炉炉温,炭化效率得以升高;此外,由于木煤气的再次回炉燃烧,能替代部分炭化燃料的消耗,进而节约了成本;同时本实用新型还能回收木焦油和焦木酸等副产物,避免了有用资源的浪费,提升经济效益。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6]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右视立体图;
[0017]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左视立体图;
[0018]图3是本实用新型去除冷却池的结构图;
[0019]图中:1_冷却池,2-主管,3-炭化炉,4-排气管,5-抽气管,6-风机,7-支架,8-油箱,9-出气管,10-回流管。
【具体实施方式】
[0020]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进一步说明,但所要求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所述;
[0021]如图1、2和3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机制木炭的炭化设备,它包括冷却池I和均布在冷却池I两侧且呈间隔布置的若干炭化炉3,所述冷却池I内底部两侧分别设有一根主管2,冷却池I内部一侧的油管8与位于冷却池另一侧外部的每个炭化炉3之间还连接有倾斜布置的排气管4,主管2末端伸出冷却池I并与设置在冷却池I外部的油箱8相连;
[0022]所述主管2上连接有抽气管5,抽气管5末端与设置在油箱8上方的风机6入口相连,风机6出口端连接有L形的出气管9,出气管9后端置于冷却池I另一侧并与冷却池I的侧壁平行,出气管9的后端上设有若干回流管10,每根回流管10均与其对应的一个炭化炉3相连。
[0023]所述风机6底部支架7,支架7置于油箱8上方,支架7不仅起到支撑风机6的作用还可以实现油箱8的遮挡,避免杂质进入回收液。
[0024]为了保证木焦油和焦木酸等物质能顺利进入排气管4,所述排气管4与炭化炉3的连接端置于炭化炉3中部。
[0025]所述排气管4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为10?20°,冷凝后的木焦油和焦木酸等挥发物能在重力作用下自动流进油管8,无需外力协助。
[0026]为了与炭化炉3的炉口同高,保证回流管10的安装,所述出气管9连接在风机6出口的分段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为30?45°。
[0027]为了保证冷凝效率并保证水量足够多次使用,所述冷却池I的容积为30?50m3。
[0028]为了保证集油管2内的木焦油和焦木酸能完全冷凝,所述冷却池I的宽度为4?
6m ο
[0029]为了保证冷却池的强度和耐热性,所述冷却池I采用厚度为5mm的钢板焊接而成。
[0030]实施例1:使用时,将半成品炭棒用钢筋框装好放入炭化炉3内,点燃炭化炉3进行干馏,每个炭化炉3内装的炭棒重量为300kg,干馏2?3个小时,待产生气体后停止加燃料。炭棒干溜过程中产生的底层烟气进入呈10°倾斜的排气管4内,经过宽度为4m、容积为30m3的冷却池I降温后,烟气中的木焦油和焦木酸等挥发物冷凝器成液态,液态木焦油和焦木酸流进主管2,最终从主管2的末端流进冷却池I外部的油箱8,即完成木焦油和焦木酸的回收;炭化过程产生的木煤气通过排气管4进入主管2,主管2内的木煤气通过抽气管5和风机6将木煤气加压送入出气管9,为了保证出气管9具有足够长度以实现木煤气的冷却,其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为30°,最后再通过回流管10将木煤气回流至炭化炉3进行再次燃烧;干溜10小时后封炉14小时进行冷却,冷却出炉的炭棒即为成品。
[0031]实施例2:使用时,将半成品炭棒用钢筋框装好放入炭化炉3内,点燃炭化炉3进行干馏,每个炭化炉3内装的炭棒重量为300kg,干馏2?3个小时,待产生气体后停止加燃料。炭棒干溜过程中产生的底层烟气进入呈15°倾斜的排气管4内,经过宽度为5m、容积为40m3的冷却池I降温后,烟气中的木焦油和焦木酸等挥发物冷凝器成液态,液态木焦油和焦木酸流进主管2,最终从主管2的末端流进冷却池I外部的油箱8,即完成木焦油和焦木酸的回收;炭化过程产生的木煤气通过排气管4进入主管2,主管2内的木煤气通过抽气管5和风机6将木煤气加压送入出气管9,为了保证出气管9具有足够长度以实现木煤气的冷却,其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为37°,最后再通过回流管10将木煤气回流至炭化炉3进行再次燃烧;干溜10小时后封炉14小时进行冷却,冷却出炉的炭棒即为成品。
[0032]实施例3:使用时,将半成品炭棒用钢筋框装好放入炭化炉3内,点燃炭化炉3进行干馏,每个炭化炉3内装的炭棒重量为300kg,干馏2?3个小时,待产生气体后停止加燃料。炭棒干溜过程中产生的底层烟气进入呈20°倾斜的排气管4内,经过宽度为6m、容积为50m3的冷却池I降温后,烟气中的木焦油和焦木酸等挥发物冷凝器成液态,液态木焦油和焦木酸流进主管2,最终从主管2的末端流进冷却池I外部的油箱8,即完成木焦油和焦木酸的回收;炭化过程产生的木煤气通过排气管4进入主管2,主管2内的木煤气通过抽气管5和风机6将木煤气加压送入出气管9,为了保证出气管9具有足够长度以实现木煤气的冷却,其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为45°,最后再通过回流管10将木煤气回流至炭化炉3进行再次燃烧;干溜10小时后封炉14小时进行冷却,冷却出炉的炭棒即为成品。
【权利要求】
1.一种机制木炭的炭化设备,其特征在于:它包括冷却池(I)和均布在冷却池(I)两侧且呈间隔布置的若干炭化炉(3),所述冷却池(I)内底部两侧分别设有一根主管(2),冷却池(I)内部一侧的油管(8)与位于冷却池另一侧外部的每个炭化炉(3)之间还连接有倾斜布置的排气管(4),主管(2)末端伸出冷却池(I)并与设置在冷却池(I)外部的油箱(8)相连; 所述主管(2)上连接有抽气管(5),抽气管(5)末端与设置在油箱(8)上方的风机(6)入口相连,风机(6)出口端连接有L形的出气管(9),出气管(9)后端置于冷却池(I)另一侧并与冷却池(I)的侧壁平行,出气管(9)的后端上设有若干回流管(10),每根回流管(10)均与其对应的一个炭化炉(3)相连。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制木炭的炭化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风机(6)底部支架(7),支架(7)置于油箱(8)上方。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机制木炭的炭化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气管(4)与炭化炉(3)的连接端置于炭化炉(3)中部。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机制木炭的炭化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气管(4)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为10?20°。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制木炭的炭化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气管(9)连接在风机(6)出口的分段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为30?45°。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制木炭的炭化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冷却池(I)的容积为30 ?50m3。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制木炭的炭化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冷却池(I)的宽度为4 ?6m。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制木炭的炭化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冷却池(I)采用厚度为5_的钢板焊接而成。
【文档编号】C10B53/02GK203593727SQ201320647561
【公开日】2014年5月14日 申请日期:2013年10月18日 优先权日:2013年10月18日
【发明者】翟洪平, 石承义, 刘荣贵 申请人:贵州省黎平县侗乡米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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