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疏排桩连续墙支护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314325阅读:190来源:国知局
一种疏排桩连续墙支护结构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疏排桩连续墙支护结构,包括位于基坑四周垂直于地面设置的若干支护桩,两相邻的支护桩间均设有地下连续墙,连接两相邻的支护桩的顶端设有与地下连续墙的顶端均相连的冠梁。此疏排桩连续墙支护结构通过若干支护桩和设置于相邻的支护桩之间的地下连续墙组成完整的支护结构,支护桩作为支护结构的承力主体,冠梁连接两相邻的支护桩加强其整体稳定性,地下连续墙用于连接支护桩并在支护桩间起到连接及支护作用,能有效节省支护结构的建筑成本,此实用新型用于建筑支护结构领域。
【专利说明】一种疏排粧连续墙支护结构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建筑支护结构,特别是涉及一种疏排桩连续墙支护结构。
【背景技术】
[0002]基坑支护是为保护地下主体结构施工和基坑周边环境的安全,对基坑采用的临时性支挡、加固、保护与地下水控制的措施。目前常用的基坑支护结构有排桩(墙)、土钉墙、重力式水泥土墙及放坡等。
[0003]然而对于一些临近有建筑物不允许放坡,不允许设置土钉,且土质较差、开挖较深的粘性土、砂土的基坑,采用密排支护桩墙结构,支护桩直径往往较大,需使用大量的钢材、混凝土和劳动力,造成了极大的浪费。
实用新型内容
[0004]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有效节省建筑成本的疏排桩连续墙支护结构。
[0005]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0006]一种疏排桩连续墙支护结构,包括位于基坑四周垂直于地面设置的若干支护桩,两相邻的支护桩间均设有地下连续墙,连接两相邻的支护桩的顶端设有与地下连续墙的顶端均相连的冠梁。
[0007]进一步作为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改进,支护桩的桩径大于或者等于800mm。
[0008]进一步作为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改进,支护桩为灌注桩或者钢管桩或者混凝土管桩或者PHC管桩,地下连续墙为钢筋混凝土墙或者素混凝土墙。
[0009]进一步作为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改进,地下连续墙的厚度小于支护桩的桩径。
[0010]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此疏排桩连续墙支护结构通过若干支护桩和设置于相邻的支护桩之间的地下连续墙组成完整的支护结构,支护桩作为支护结构的承力主体,冠梁连接两相邻的支护桩加强其整体稳定性,地下连续墙用于连接支护桩并在支护桩间起到连接及支护作用,能有效节省支护结构的建筑成本。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1]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0012]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整体结构俯视图;
[0013]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整体结构主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4]参照图1、图2,本实用新型为一种疏排桩连续墙支护结构,包括位于基坑四周垂直于地面设置的若干支护桩1,两相邻的支护桩I间均设有地下连续墙2,连接两相邻的支护桩I的顶端设有与地下连续墙2的顶端均相连的冠梁3。[0015]此疏排桩连续墙支护结构通过若干支护桩I和设置于相邻的支护桩I之间的地下连续墙2组成完整的支护结构,支护桩I作为支护结构的承力主体,冠梁3连接两相邻的支护桩I加强其整体稳定性,地下连续墙2用于连接支护桩I并在支护桩I间起到连接及支护作用,能有效节省支护结构的建筑成本。
[0016]相对通过密排桩等施工完成的支护结构,地下连续墙2组成的支护桩I间的连接主体,能更有效的节省支护结构的建造成本。
[0017]作为本实用新型优选的实施方式,支护桩I的桩径大于或者等于800mm。
[0018]作为本实用新型优选的实施方式,支护桩I为灌注桩或者钢管桩或者混凝土管桩或者PHC管桩,地下连续墙2为钢筋混凝土墙或者素混凝土墙。
[0019]支护桩I作为支护结构整体中最重要的承力结构,将其桩径设置为不小于800mm,可提高其强度,增强其整体的承载能力。
[0020]支护桩I在保障其承载能力强度的情况下,可有多种实现形式,灌注桩、钢管桩、混凝土管桩或者PHC管桩均为其实施方式之一。
[0021]作为本实用新型优选的实施方式,地下连续墙2的厚度小于支护桩I的桩径。
[0022]当然,本发明创造并不局限于上述实施方式,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前提下还可作出等同变形或替换,这些等同的变型或替换均包含在本申请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内。
【权利要求】
1.一种疏排桩连续墙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位于基坑四周垂直于地面设置的若干支护桩(I ),两相邻的所述支护桩(I)间均设有地下连续墙(2),连接两相邻的所述支护桩(I)的顶端设有与地下连续墙(2)的顶端均相连的冠梁(3)。
2.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疏排桩连续墙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护桩(I)的桩径大于或者等于800mm。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疏排桩连续墙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护桩(I)为灌注桩或者钢管桩或者混凝土管桩或者PHC管桩,所述地下连续墙(2)为钢筋混凝土墙或者素混凝土墙。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疏排桩连续墙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地下连续墙(2)的厚度小于支护桩(I)的桩径。
【文档编号】E02D17/04GK203821412SQ201420188024
【公开日】2014年9月10日 申请日期:2014年4月17日 优先权日:2014年4月17日
【发明者】邵孟新, 叶建荣 申请人:广东省基础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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