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将粉尘监控和安全监控进行整合的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230548发布日期:2018-08-21 19:22阅读:25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检测保护系统,尤其涉及的是一种将粉尘监控和安全监控进行整合的系统。



背景技术:

矿井回风流中的粉尘浓度监测对于矿井的防尘工作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有着重要意义,实际生产中,往往采用两套设备,一套用于粉尘浓度在线监测,一套实现粉尘浓度超限断电;这样两套之间,工作灵敏度差,反应慢,目前较为成熟的解决方案是开发一种新型粉尘监控系统,新系统可以实现较为精准的控制系统,但需要在全矿井范围内敷设通讯电缆和光缆组建通讯网络,并在地面安装交换机和服务器等数据处理设备。保守估计建设完成一套粉尘监控系统需 100万元,需耗费大量人力物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了一种将实时检测风流中浓度检测,并实施粉尘产生电源切断,实施喷淋的粉尘监控和安全监控进行整合的系统。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本实用新型用于检测巷道粉尘浓度,包括若干粉尘浓度感应装置,监控分站,若干报警装置,若干断电器;若干粉尘浓度感应装置均匀间隔安装在巷道,且均与监控分站数据连接,所述监控分站设置在地表,若干报警装置均匀间隔设置在巷道,且均与监控分站连接;所述监控分站内设有若干断电器,所述若干断电器与供电开关连接。

优选的,所述粉尘浓度感应装置为粉尘传感器。

优选的,所述粉尘传感器内包括用于检测空气中的粉尘含量并转化为数字信号输出的光栅感应器,且所述光栅感应器的输出端连接监控分站。

优选的,所述监控分站包括比较单元和控制单元;所述比较单元与控制单元相连;所述控制单元与报警装置连接。

优选的,还包括喷淋装置,所述喷淋装置设置在巷道上,所述喷淋装置连接监控分站。

优选的,所述报警装置为红灯和喇叭。

本实用新型相比现有技术具有以下优点:本实用新型实现了监控系统与粉尘系统的合并,达到监控与解决的二合一;且结构原理简单可靠,设备投入低,节省了大量成本,后期维护方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粉尘浓度感应装置1 光栅感应器11 监控分站2 比较单元21 控制单元22 断电器23 报警装置3 供电开关4 喷淋装置5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作详细说明,本实施例在以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为前提下进行实施,给出了详细的实施方式和具体的操作过程,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限于下述的实施例。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用于检测巷道粉尘浓度,包括若干粉尘浓度感应装置1,监控分站2,若干报警装置3,若干断电器23;若干粉尘浓度感应装置1 均匀间隔安装在巷道,一端巷道设置一个粉尘浓度感应装置1,可分段采集,保证浓度不高的地点继续工作,不会断电,且每个粉尘浓度感应装置1均与监控分站2数据连接,所述监控分站2设置在地表,若干报警装置3均匀间隔设置在巷道,且均与监控分站2连接,可设置在粉尘浓度感应装置1附近,这样能够准确得知粉尘浓度高的地点;所述监控分站2内设有若干断电器23,所述若干断电器23与供电开关4连接,所述的供电开关4仅限于一段巷道,不致于粉尘浓度不高的地点也被断电,影响工作。

所述粉尘浓度感应装置1为粉尘传感器。所述粉尘传感器内包括用于检测空气中的粉尘含量并转化为数字信号输出的光栅感应器11,且所述光栅感应器 11的输出端连接监控分站2。

所述监控分站2包括比较单元21和控制单元22;所述比较单元21内预存有粉尘阈值,所述比较单元21将光栅感应器11输出的数字信号与预存的粉尘阈值进行数值比较计算,并将比较计算的结果发送至控制单元22;所述控制单元22与报警装置3连接,并对报警装置3输出控制命令。具体可采用KJ2000N 安全监控系统,可对测试点、测试值、当前状态、测试时间等进行实时监控。

还包括喷淋装置5,所述喷淋装置5设置在巷道上,所述喷淋装置5连接控制分站2。所述报警装置3为红灯和喇叭。

本实用新型工作过程,在巷道内每隔一段巷道设置一个粉尘浓度感应装置 1,主要感应设备为光栅感应器11,粉尘浓度感应装置1附近设置一个报警装置 3,和喷淋装置5;粉尘浓度感应装置1实时检测巷道内粉尘浓度,并由光栅感应器11将空气中的粉尘含量并转化为数字信号输出,粉尘浓度传感器的输出信号是频率型,量程范围0-1000mg/m3对应200-1000Hz频率信号,监控分站2可以识别此种类型的信号,输入到监控分站2的比较单元21,监控分站2内预存粉尘阈值,将来自光栅感应器11的数据与阈值进行比较,当高于阈值时,控制单元22控制报警装置3发出警报,并启动断电器23,使得发生地点的机器设备失电,暂停工作,并开启喷淋装置5;可通过接入延时继电器,保证警报装置3 报警后一段时间内,喷淋装置5再工作,以便工作人员的暂离发生地。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