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内橡胶止回阀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62512阅读:227来源:国知局
管内橡胶止回阀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一种单向止回阀,具体地说是一种用于阻止废水、废气倒流的管内橡胶止回阀,适用于污水出水口、废气排气口、城市排水管网、泵站出水口、水坝溢流出水口等管道内。



背景技术:

现有的止回阀,存在如下缺点:

1、所有安装都是管外安装或是在两个管道的连接处安装,除了必须要有一定的安装空间外,还增加了安装的难度性,同时也增加了成本;

2、申请人于2009年5月19日申请过的专利申请号为ZL200910027738.6的专利申请中,采用锥形套作为阀芯,实现排水和排气以及单向止回,经过申请人多年的研究发现,锥形套只适合小型的管道,因为目前的技术无法做出大型的锥形套;

3、锥形套由于受力均匀,开张式排水,水力损失相对比较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克服上述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不足,解决目前存在的技术缺陷,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管内橡胶止回阀。

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管内橡胶止回阀,包括阀筒和阀芯,所述阀筒为中空橡胶管,所述阀芯为斜圆柱橡胶袋,所述斜圆柱橡胶袋袋口的一部分与所述中空橡胶管粘连形成粘连段,所述斜圆柱橡胶袋的另一部分与中空橡胶管贴合形成贴合段,所述贴合段的周长大于所述粘连段的周长,所述中空橡胶管的两端内壁设有内膨胀卡箍安装部。

进一步的,所述斜圆柱橡胶袋的斜切面与中空橡胶管的中心线的夹角角度为25°-45°。

进一步的,所述斜圆柱橡胶袋袋口设有止口一,所述止口一与斜圆柱橡胶袋袋口一体成型,所述止口一与中空橡胶管内壁的止口二相配合。

斜圆柱橡胶袋的袋口有一小部分和中空橡胶管内壁粘连在一起,袋口的大部分不与中空橡胶管粘连。但是在常态和闭合时,是贴合在一起的。中空橡胶管的两端分别设有内膨胀卡箍的安装部位。安装时,在一端或两端把中空橡胶管固定在排水管道的内壁上。或借助于法兰,安装在管口的端面,安装的方向按照水流方向安装。

排水时,斜圆柱橡胶袋向上收缩弹性变形,形成较大的排水管道;止回时,斜圆柱橡胶袋向下贴合,与中空橡胶管内壁贴合,实现止回。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本发明公开的一种管内橡胶止回阀,

1、结构简单紧凑,安装简便,仅需将阀门插入相应口径的管道中,在阀门的前端或后端用膨胀卡箍或法兰固定即可,安装不需要更改管道或构筑物结构,节省了大量的费用;

2、大型的斜圆柱橡胶袋现有技术可以实现生产,而对于大型的锥形套目前无法生产,采用本发明斜圆柱橡胶袋可实现在大型管道中的使用;

3、管内橡胶止回阀由于采用斜圆柱橡胶袋,相较于以往的锥面,斜切面更容易打开,拥有极低的水头损失,允许将近100%开度,同时阀门紧密关闭可完全避免倒流问题。

4、使用寿命长,阻隔废水、废气效果好,实现真正的免维护、静音、无震颤,采用橡胶制成,不易生锈,耐污水中常见的油污,实用性强,应用范围广,专门用于集水井、工业污水、及市政和工业的其它领域。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常态和止回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排水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中空橡胶管 2、斜圆柱橡胶袋 3、内膨胀卡箍安装部 4、止口一 5、止口二 6、粘连段 7、贴合段。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加深对本发明的理解,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以下实施例仅用于更加清楚地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不能以此来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如图1、2、3所示,管内橡胶止回阀,包括阀筒和阀芯,阀筒为中空橡胶管1,阀芯为斜圆柱橡胶袋2,斜圆柱橡胶袋2袋口的一部分与中空橡胶管1粘连形成粘连段6,斜圆柱橡胶袋2的另一部分与中空橡胶管1贴合形成贴合段7,贴合段7的周长大于粘连段6的周长,中空橡胶管1的两端内壁设有内膨胀卡箍安装部3,斜圆柱橡胶袋2的斜切面与中空橡胶管1的中心线的夹角角度为25°-45°,斜圆柱橡胶袋2袋口设有止口一4,止口一4与斜圆柱橡胶袋2袋口一体成型,止口一4与中空橡胶管内壁的止口二5相配合。

使用时,将带有斜圆柱橡胶带的中空橡胶管经内膨胀卡箍安装于排废管道中,与管道成一整体结构,减少了传统排水结构的安装空间,不需要更改管道或构筑物结构,节省了大量的费用,同时又紧凑美观。

斜圆柱橡胶袋的袋口有一小部分和中空橡胶管内壁粘连在一起,袋口的大部分不与中空橡胶管粘连。但是在常态和闭合时,是贴合在一起的。中空橡胶管的两端分别设有内膨胀卡箍的安装部位。安装时,在一端或两端把中空橡胶管固定在排水管道的内壁上。或借助于法兰,安装在管口的端面,安装的方向按照水流方向安装。

本发明的管内橡胶止回阀在使用中,排水时,斜圆柱橡胶袋向上收缩弹性变形,形成较大的排水管道;止回时,斜圆柱橡胶袋向下贴合,与中空橡胶管内壁贴合,实现止回。

要说明的是,以上所述实施例是对本发明技术方案的说明而非限制,所属技术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等同替换或者根据现有技术而做的其他修改,只要没超出本发明技术方案的思路和范围,均应包含在本发明所要求的权利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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